在法律上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这是真的吗?那女婿也可以不赡养岳父母吗,为什么?

ctly


没有直接赡养的义务但有协助赡养的义务。

法律上的确没有强制要求儿媳必须赡养公婆,女婿必须赡养岳父母,因为需要承担这个责任的是和父母有着直接抚养、赡养关系的子女(或继子女)。父母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子女赡养父母安度晚年,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之所以规定在法律内,是为了防止个别没有责任和底线的人出现。

不过,现行法律虽没有明文规定儿媳、女婿的赡养义务,然而却有“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所以,无论是儿媳对公婆,还是女婿对岳父母,都有协助赡养之义务。



此外,《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法律上是鼓励儿媳和女婿履行赡养义务的,只要尽到了赡养义务完全可以和子女一样来继承老人的遗产。

上面是从法律层面讨论,其实,关于赡养老人这个问题,更应该从亲情角度入手。

诚然,谁的父母谁孝顺,似乎并不矛盾,但在一个家庭里如果需要处处拿法律来要求,那还有什么意思?夫妻双方谁心里能舒服?

作为儿媳,如果真正爱自己的丈夫,真正的融入了这个家庭,能够替丈夫孝敬老人应该是最正常不过的举动了。

作为女婿,如果真正爱自己的妻子,想要替妻子分忧,帮助妻子尽孝心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作为成年人,父母的一举一动无疑会影响到子女。如果为人父母身体力行地赡养老人尽孝道,对子女来讲就是最好的“身教”。现在积极赡养老人,今后才能享受下一代的赡养。

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和睦融洽是最大的幸福,而孝道的传承更是从各个细节维护了家庭的和睦。



如果留心观察你会发现,那些深谙孝道积极赡养老人的家庭不仅家庭和睦而且往往在各方面都会越来越好,这不是迷信,这是正向能量的积极作用。反观那些连赡养老人都要推三阻四找理由的人,有几个落得好下场了?

赡养老人不应该被视作负担,因为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你的一举一动不只会影响到眼下的老人而且会直接影响到今后的自己。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禽兽尚且如此,我们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更应该自觉履行并弘扬孝道。

总而言之,法律是为道德兜底的,在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上,我们更应该靠道德自觉而不是法律约束。


夜雨如书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儿媳和女婿有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义务,赡养是针对子女而言的,父母只对自己的子女有过抚养。继承法里面,财产分割对象也只有直系亲属下的子女。

说说我自己的情况给大家参考,我跟老公都是农村的,我爸妈都有六十了,我爸妈都没做事了,靠自家两层门面,一年两三万的收入。公婆五十,公公做小生意的,老公下面还有个弟弟。

结婚,公婆是一分钱没出,我自己倒拿出一万块买家具。买房的时候,也是我父母先拿出四万借我们,公婆一开始不借,后面,才拿出来三万借我们。买车也是我爸妈拿两万,公婆拿两万借我们,嗯,都是要还的。

带小孩,我家父母一直帮我姐带两个男孩,当时小的四五个月,大的,四岁,我婆婆是想两边一起带,所以经常有点矛盾。

我们现在一个月给婆婆八百,带小孩的,也会时不时买衣服,年底给三四千大红包,我爸妈那边年节都会给小红包,几百块。

按照中国传统情理来说,已经结为夫妻,作为双方的父母,双方都需要共同赡养。

一是如果双方父母对夫妻都很好,建议两边父母公平对待。二是可以根据双方父母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倾斜。




湘女小舒


大实话: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岳父岳母没有养育女婿,女婿自然没有义务被强制赡养岳父岳母。

虽然人们常说“婆媳是天敌”,可人们也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在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上,儿媳对于公婆和女婿对于岳父母处于同样的地位。那么儿媳需要赡养没有血缘关系的公婆,女婿又需要赡养没有血缘关系的岳父母吗?

事情简介:

前几天在同学群里看到一个朋友在发牢骚。她说去年她买房子首付的钱不够,想问公婆借一点,但是她公婆说手头没有钱,一分钱也没借给她。于是她只有问娘家借钱。她在群里很生气的说,既然现在公公婆婆明明有钱却不肯资助我们,等他们老了,我也不养他们。

群友们对于她的观点议论纷纷,有些感同身受的,也有些认为她太势利了。

小结:

其实儿媳和公婆的关系不是做交易,不是可以用一方付出多少来等价计算另一方的回报的。

诚然,在法律上的确没有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可是法律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么只要婚姻关系存在,作为配偶,儿媳就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而且,夫妻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家庭的共同收入。只要丈夫用家庭收入的一部分去赡养公婆,那么儿媳就不可避免的承担一定的义务。

其次,从感情上来说,也许儿媳觉得公婆是外人,女婿又认为岳父母是站在妻子那一方的。 但是换个角度看看,正是由于对方父母对于子女的无私付出和培养,才让另一半这么出色。才让自己在人海茫茫中碰到了他(她),从而能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饮水思源,我们不应该对年迈的公婆、岳父母过多苛责,而是怀着感恩的心去孝顺他们。

第三,我们现在对老人的行为就是给下一辈做出的榜样。当儿媳对公婆心怀怨恨,不肯付出金钱和精力的时候,也是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以前曾经看过一个小故事,小朋友玩过家家的时候,唯独给妈妈没有分到点心。妈妈就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振振有词的说“你从来不给奶奶买东西呀”。相反,一个尊老爱幼,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对小朋友的成长是极为有利的。

总结: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论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儿媳赡养公婆,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我们都应该积极承担起来,让它能够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题主你好,看了很多人的回答,都没有从法律层面,解答儿媳和女婿是否需要赡养公婆以及岳父母,更多的是从社会伦理道德层面分析。的确,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对于赡养义务,就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从这条来看,内容中的确没有包含儿媳或者女婿,因此也很让很多人误解,那么儿媳和女婿是不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和岳父母呢?当然不是的,在这里,小编也要从2个层面进行分析,一个是法律层面,一个是社会责任层面。

1、法律层面

很多人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但是却忽略了我国还有另外一部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所以有这部法律,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尊老爱幼,原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其中,对于赡养人,就做出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通过结婚登记的关系,就确定了配偶关系,这点想必大家都清楚,这意味着,不仅从生活层面,还从法律层面两个人的结合,包括社会责任的结合,即对方家庭的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明确说到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你说,儿媳和女婿,是否有赡养义务呢?

2、社会责任层面

尊老爱幼原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你知道对方是一个不赡养老人,对老人不孝的人,想必也不会想要跟对方结为夫妻吧?当然,并不排除特殊的存在。推己及人,试想,如果以后你的女儿或者女婿,说等你老了不养你,更有甚者还说服你的女儿或者儿子不养你,你会怎么想?是不是分分钟想要拍死他?

所以,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而且还要赡养公婆或者岳父母,虽然压力会有点大,但这并不是我们不尽孝的借口,当初我们还是嘤嘤啼哭的婴儿时,父母也没有抛弃我们。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


谁说儿媳妇没有对公婆赡养义务的?而且这个问题为什么又是女婿视角提出来的?最近为什么有那么多女婿开始作妖?


先明确法律细节

很多人拿《婚姻法》没写,《继承法》没有序列作为逻辑起点,认为老人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

话说,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不是应该依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吗?这才是对于赡养问题的最终解释。

而根据该法第十四条,已经明确老人子女的配有是义务的,如下为十四条具体内容: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大家请看最后一条,儿媳妇也好,女婿也好,都有协助履行赡养的义务。

很多人可能不明白“协助”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这里所涉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的婚内共同财产问题。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丈夫家的老人生病了,需要一笔钱来治疗,如果说妻子没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丈夫是不是先要和妻子做婚内财产的分割公证,然后才能拿出自己的一部分钱去给老人治病?

对于妻子也是同样如此,而且我国还存在一个状况,那就是女性的平均收入要低于男性,那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证了之后,女儿的钱不足以支付老人医疗费用该怎么办?女婿是否就可以袖手旁观?

之所以说有协助的赡养义务,就是指夫妻之前在收入上属于共同存款,所以双方都有义务去履行对于对方老人的赡养义务,这样才能保证对于老人赡养的顺利进行。

而且,在赡养关系上,所谓的“协助”,在理解上并不是花了钱就行,因为根据上述第14条内容,已经明确了赡养义务分为三项内容,分别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简单来说,就是花钱,照顾,聊天,协助义务必然是要花钱的,但是如果协助义务的履行者自家父母需要照顾或者聊天,其可以优先照顾自家父母。

这就是协助义务和赡养主体之间的区别,而说到底也只是在细节上有些划分罢了。

所以各位要住,既然结了婚,就是一体的,双方老人都要赡养

其实,我们并不是一定要在法理上分析赡养义务的细节,这只是回答问题的一部分,用来证明儿媳妇有这样的义务。

可实质上,大家必须要考虑儿媳妇或者是女婿,如果不去履行自己应有的协助赡养义务,又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因为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那就是无论你是否去做,你的丈夫或者妻子,都要去做,你不做的结果,无非是少干点活,因为钱必然已经花了。而少干点活,偷点懒,最终导致的就是夫妻感情之间的破裂。

所以,积极去履行自己的协助义务,首先会换来将心比心的一种结果,就是对方也会帮助你赡养你的父母。同时,还能够维系稳定、健康、和谐的婚姻关系。要知道,婚姻是要经营的,你只要努力了,这就是一种双赢,或者是多赢的结果,一旦不努力,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打造下来的基业,很可能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毁于一旦。


那么,做与不做,仍旧是各位的选择,笔者只能希望我们在遇到情感问题的时候,不要总是试图量化,因为你纵然严格依据量化标准去做事情,也未必能收获想要的结果,总之一切凭心就好,不要倦怠,不要懒惰,不要斤斤计较。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计较的越多,失去的越多。


小言詹詹


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问题,以下试析:

一、我国法律规定,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从法律关系上讲,法定赡养义务人可以是婚生子、女;继子、女或养子、女;在确定赡养义务人角度,确实没有规定儿媳、女婿是否为法定赡养义务人。

二、儿媳、女婿的来源为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是老人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上说,无论是子、女还是儿媳、女婿都应保障老人应被赡养的合法权利。

三、就事实赡养体系而言,一般承担赡养义务的均为家庭而非自然人。自婚姻关系确立之日起,家庭的合法收入即为共同收入,合法支出也应该为共同支出;那么同理可得出赡养应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之结论。

四、特殊情况下儿媳、女婿可以不履行相应义务。1、丧偶或离异导致婚姻关系解除。2、家庭事实无赡养能力。

综上,虽然国家关于赡养的法律规定并无儿媳和女婿,但出于家庭义务的整体原则出发,儿媳和女婿应当配合婚姻相对方履行赡养义务。


司法一棵松


首先说明,扶养老人,和平时尽孝是两码事。因为扶养是带有强制性的长期行为。

家中的主要财产继承人,有义务扶养老人。

儿媳,女婿,如果配偶继承了父母财产,就要管老人。

老人没有财产的,儿子扶养。没有儿子的,女儿扶养。

重点说说女婿,如果老婆是独身子女,这个没有争议,必须管。

如果老婆有哥哥,弟弟,这个不需要女婿管,也管不了,事非太多。

如果老婆没有哥哥弟弟,有姐姐妹妹,轮流管。

当初要高额彩礼的老丈人,一律不管。

其实这个问题问得是,自己没有收入,父母也没有财产,哥哥弟弟又不孝顺,老人老了怎么扶养。这关键看夫妻感情,所以聪明的女人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些事,没结婚之前就要说清楚。


行走的荷尔蒙170392921


1、儿媳妇女婿有协助赡养义务,而协助更直接提现在配偶需要赡养,而赡养费就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从出钱这一方面看,老人的赡养费并没有影响,无法从媳妇女婿身上要到,但是可以从自己子女身上要到。

2、协助赡养,从经济上体现在要允许配偶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赡养配偶父母,从养老费角度,多个子女共同赡养,外加媳妇女婿一起赡养,养老费总额度是固定的,并不是子女多,捆绑女婿媳妇就会叠加,养老费的固定额度除去子女个数,就是每个子女该出的钱,女婿媳妇加上去也是一样的钱,儿子儿媳妇还是会算一个人的。

3、女婿和媳妇一般情况下对公婆或是丈母娘老丈人没有财产继承权的,这个现实得明白,如果从继承权的角度来看是非常公平公正的,协助赡养的人,共同财产被动用,无继承权,这点角度老人也不吃亏。

4、媳妇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在配偶去世或是离婚后,这层关系就解除了。

5、假如一个媳妇,婆婆和亲妈同时掉水里面,只能救一个,从法律角度应该救亲妈,对自己亲生父母有赡养和帮扶义务,选择救婆婆可能会涉嫌遗弃罪了。

6、对于女婿,其实很多女婿给的彩礼钱,光利息都够养老都有可能,外加丈母娘还有闺女儿子在赡养,闺女的钱也有女婿共同财产一部分,没必要再苛求双份了,有些彩礼超过20万的,闺女有离婚再嫁人继续要的,其实光彩礼钱就可以吃香喝辣的了。

7、对于媳妇,这个现实一点主要看婆媳关系,怀孕时候,做月子时候,婆婆是否不管不问,主要依托婆媳关系,媳妇对公婆是协助赡养,但是赡养的主力军依然是公婆子女,媳妇一般情况下对公婆也是没有继承权的。

所以实事求是的说,女婿媳妇有的是协助赡养义务,赡养的主力军依然是血缘关系的子女,继承权也是按照血缘关系来继承的,而且媳妇女婿这种关系,离婚后就没一点关系了。

其实想想也是公平的,媳妇坐月子,生娃娃的时候,公婆有照顾的义务吗?超过带孙子,公婆都没义务。

所以得全面来看,媳妇怀孕和坐月子期间,公婆不管不问,可以说是没义务,孙子出生,没满月前,媳妇在坐月子公婆不照顾也可以说成没义务,从尊老爱幼的角度,要公平依法的去看待。

个人觉得,女婿和媳妇,能做到不阻挡配偶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赡养配偶的父母,已经做的不错了,然后合理协助已经可以了。

看下继承权的三个顺序,找找看有媳妇和女婿吗?

媳妇和女婿要有继承权,需要配偶去世,完成对老人赡养义务,还需要在老人为立遗嘱的前提下,换句话说,一个人老公去世,独立赡养公婆到去世,老人去世前立遗嘱把家产留给其他人,也是享受不到。

个人感觉,媳妇与公婆,这个主要看婆媳关系,公婆年轻时候别欺负打击媳妇,老的时候自然有回报。

女婿和丈母娘,丈母娘老丈人,别在闺女出嫁的时候要天价彩礼,趁着闺女婚姻掏人家底,不把闺女女婿当提款机,不培养闺女当扶弟好姐姐或是扶哥好妹妹,不搬弄是非挑拨闺女离婚好再要二婚三婚彩礼钱,对女婿好点,人家自然会孝顺你。

媳妇女婿在有些情况下是对公婆或是岳父母有赡养义务。

1、童养媳妇,从小长大的媳妇或是女婿,尽了扶养义务。

2、合法收养的,长大后嫁给自己亲生子女。

3、再婚家庭,亲生的与非亲生的在没血缘关系前提下结婚,后爸或是后妈完成了对继子的扶养义务。

4、儿媳妇或是女婿,经过过继,被收养为义子,或是养子,并对其完成扶养义务。

总的来说,儿媳妇女婿有的是协助赡养义务,老人的子女有的是直接的赡养义务,协助赡养义务和直接赡养义务还是有区别的。

儿媳妇女婿是人家亲生爸妈生的,一手养大的,人家对人家的亲生父母有直接赡养义务和拥有继承权,这点要明白。

所以男女平等时代,男女平等赡养老人,对于女婿和儿媳妇,需要彼此以心换心,你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你好,一旦矛盾激化,非亲生的即使你走法律维权道路,即使你维权成功,人家一样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成功,就跟你没关系了。

年轻时候欺负儿媳妇的公婆,老的时候都过的怎么样?

闺女结婚的时候要天价彩礼的岳父母,老的时候期望女婿比亲生儿子孝顺,现实吗?

公婆与儿媳妇主要是婆媳关系,女婿与丈母娘主要是天价彩礼以及年纪轻轻的时候把女婿家当提款机。

老人先做个表率,不主动攻击打压儿媳妇,不趁着闺女出嫁的时候天价彩礼,不把女婿当提款机,在你们老的时候,不用多说,人家会主动照顾你的。

好好研究一下法律,协助赡养的具体标准。

普通人是生活在因果循环中的,做人得明白因果关系。

自己老的时候,儿媳妇怎么对你,女婿怎么对你,这个方面更多的体现在你年轻的时候怎么对人家的。


搭配风暴


儿媳对公婆或者女婿对岳父母有没有赡养的义务?很多人觉得既然结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自然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老人的赡养,其实不然。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人的赡养人概念进行了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就是说老人的子女是老人的第一赡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重组家庭继子继女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否具有赡养义务还得看老人是否对继子女产生了相应的抚养义务。

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明确了,只有老人的儿女或者继子女才负有法定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因为他们受到了老人的抚养,对于题目所说的媳妇或者女婿是否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答案是肯定不具有的!


我们这边有个范例,可以提供给大家参考。四五年前左右,我们村有家人,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儿子相差十多岁,是个老儿子。儿子结婚父母都五六十岁了,后来家庭不幸,儿子得癌症去世了,儿媳妇便要离婚回娘家。老人身体都不太好,失去了挣钱能力都是农民又没有退休工资,大女儿对老人的照顾也有限,于是老人商量之后决定起诉儿媳,让她履行对老人的赡养问题。结果是官司还没打,咨询律师之后就吹了,因为律师给两位老人讲解了一遍法律,这种情况儿媳是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的,儿媳具有的赡养义务也应该是对自己父母。结婚期间老人并没有和儿媳之间有任何抚养关系,因此这官司打了也是白搭。



很多人觉得应该立法规定儿媳对公婆或者女婿对岳父母的赡养,其实这也是不合理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才是天经地义,这也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基础。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利用法律约束道德是迫不得已才会进行的措施。


用户109043338821


一、法律义务层面

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辅助的义务,但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女婿也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律义务。

二、道德层面

儿媳赡养公婆,女婿赡养岳父母属于道德层面的要求,不赡养公婆、岳父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非法律的制裁。

三、继承权层面

根据《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亲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可以看出,法律鼓励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进行赡养。

四、财产分割层面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的,父母患病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为父母看病,而无需以离婚作为财产分割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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