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靠子女入戶廣州辦理指南(條件+流程+資料)

申辦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指南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一)男性年齡超過60週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週歲,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

(二)男性年齡超過60週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週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戶籍;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滿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併遷入本市戶籍。

老人投靠子女入戶廣州辦理指南(條件+流程+資料)

【申請材料】

1、《入戶申請表》(申辦人);

2、居民身份證(申辦人和被投靠人);

3、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申辦人和被投靠人);

4、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

(1)屬第(一)申辦條件,申辦人為原本市戶籍人員的,原本市戶籍情況由本市公安機關核查辦理。

申辦人為喪偶人員的,還需審核申辦人的配偶死亡註銷戶口證明(居民戶口簿未有清楚登記配偶死亡註銷情況的才需提供)及喪偶未再婚承諾書。

(2)屬第(三)申辦條件,還需審核申辦人的離休證原件及複印件。

(3)配偶隨遷的,還需審核配偶的《入戶申請表》、結婚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居民身份證。

(4)屬入個人房產地址家庭戶,還需審核產權人的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或本市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

屬入單位、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還需審核管理部門出具的入戶同意書。

(3)屬離休幹部的,還需提供離休證。

(4)配偶原是本市戶口,因故死亡的,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註銷戶口證明、申請人戶口所在的區(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再婚證明、合法住所證明及具有本市戶口的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出生證(屬16至19週歲在校初高中階段學生的,提供學校證明及身份證)。

【申請流程】

老人投靠子女入戶廣州辦理指南(條件+流程+資料)

1、網上申辦

申請人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向被投靠人的戶籍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

(1)廣州金盾網 http://www.gzjd.gov.cn/

2、網上預審核(審核通過後,觸發手機短信通知申辦人網上預審核結果及下一步操作事項)

3、驗核材料(申辦人須到現場辦理)

4、公安機關審核

5、簽發《准予遷入證明》(證件統一由EMS送達申辦人)

6、落戶登記(可選擇EMS免到場辦理,也可直接網上預約到現場辦理)

【現場辦理地點】

廣州各區戶籍窗口

【辦結期限】

45個工作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