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黃岡市”概述

黃岡是湖北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湖北省東部、大別山南麓、長江中游北岸,京九鐵路、京九高鐵中段,是武漢城市圈成員城市之一,南與鄂州、黃石、九江隔長江相望,東連安徽,北接河南。是國家重要的衛生城市,也是繼武漢人口第二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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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市現轄有兩市、兩區、七縣,127個鄉鎮街,4290個行政村,總面積17453平方公里。2018年,總人口740.64萬人。[3]

黃岡歷史文化源遠流長,有2000多年的建置歷史,孕育了中國佛教禪宗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慧能,宋代活字印刷術發明人畢昇,明代醫聖李時珍,現代地質科學巨人李四光,愛國詩人學者聞一多,國學大師黃侃,哲學家熊十力,文學評論家胡風等等一大批科學文化巨匠。[2]此外還有國家主席李先念、代主席董必武等政治人物。

黃岡先後獲得一系列榮譽。2017年6月,黃岡市被命名國家衛生城市。2017年12月15日,榮膺中央電視臺《魅力中國城》第一季十佳魅力城市[4]

2018年12月,黃岡入選2018《魅力中國城》文化旅遊魅力榜年度魅力文旅扶貧城市。

黃岡早在舊石器時代,區域即有人類居住。

夏商時代,禹“封皋陶之後於英、六”《史記·夏本紀》),本地域即為皋陶後人的封地(英六即英山、六安一帶)。春秋戰國時,本地屬楚國。秦統一六國推行郡縣制,本地先分屬南郡和九江郡,後屬衡山郡。

楚漢之際,楚項羽以衡山郡立衡山國,國都邾城(今黃州禹王城)。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恢復為衡山郡,屬淮南國。漢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分衡山郡及南郡共十四縣置江夏郡,駐西陵縣,本域黃州、蘄春等地屬江夏郡,黃梅、武穴等地屬廬江郡。東漢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立蘄春侯國,傳三世,復為蘄春縣。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分江夏郡置蘄春郡,駐地蘄春,轄今蘄春、黃梅、黃州等地。

三國時,本地域分屬魏弋陽郡和吳蘄春郡。晉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撤銷蘄春郡,轄地劃入武昌郡,第二年,尋陽(今黃梅)縣劃屬廬江郡,西陵、邾縣、蘄春縣改屬弋陽郡。永嘉三年(公元309年),晉惠帝恢復司馬西陽王爵位,先後將西陵、邾、蘄春等縣劃屬西陽國。

晉成帝鹹康四年(公元338年),在邾縣僑置豫州,鹹康五年,豫州僑遷蕪湖,西陽郡沿屬豫州。

南北朝時武裝割據,域內建置更迭頻繁。南朝宋分西陽郡置建寧左郡(今麻城西南)。南朝齊時,建元二年(公元480年)又置齊安郡,駐齊安(麻城西南),置安蠻左郡,駐木蘭(今紅安西南。南朝梁時,西陽郡仍屬郢州,並分西陽縣置信安縣。又在蒙籠城(今麻城東北)置定州,在白沙關城(今麻城西北)置沙州,在大活關(今大悟東)置湘州,在鹿城關(今紅安)署北江州。北朝佔領江北時沿襲南朝舊制,北齊天保年間,曾在域內置巴州(今黃州地)、衡州(今麻城地)、羅州(今蘄春地)等,北周廢巴州置弋州,改羅州為蘄州,置永寧縣(今武穴市),並將置於黃城鎮(今黃陂東)的南司州改名為黃州。

隋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又將兩州改為兩郡,黃州改為永安郡,治所移駐黃岡(今新洲屬地),轄黃岡、黃陂、木蘭、麻城4縣;蘄州改為蘄春郡,治所駐蘄春,轄蘄春、羅田、浠水、蘄水、黃梅5縣。本區域仍為兩郡並治。

唐朝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永安郡改為黃州,且置總管府。武德八年(公元625年),撤銷南晉州、亭州、南司州,屬地分屬黃州、蘄州。

宋朝仍為黃州、蘄州共治,先屬淮南路。

元代改兩州為兩路,各設總管府,兩路並治。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撤銷宣慰司,黃州、蘄州直屬湖廣行省。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均改屬淮西道,第二年又改屬河南江北行省。黃州路轄黃岡、黃陂、麻城3縣,蘄州路轄蘄春、羅田、蘄水、廣濟、黃梅5縣。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黃州路、蘄州路為黃州府、蘄州府,兩府並治,同屬湖廣行省,並在黃州修築城池。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降蘄州府為州,撤銷蘄春縣,政歸蘄州直理,蘄州仍轄其他各縣,與黃州府同屬湖廣佈政司,不久改屬河南。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蘄州僅代轄廣濟、黃梅兩縣,屬黃州府管轄,自此以後蘄州與黃州合二為一。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黃州府仍劃屬湖廣佈政司。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置黃安縣。到此,黃州府轄有黃岡、麻城、黃陂、羅田、黃安、蘄水、廣濟、黃梅8縣和蘄州。

清代基本沿襲明制。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蘄州不再轄縣,黃州府屬湖北布政司,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黃陂縣劃屬漢陽府,黃州府轄黃岡、黃安、麻城、羅田、蘄水、廣濟、黃梅7縣和蘄州。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廢黃州府,改蘄州為蘄春縣。各縣屬湖北省武漢黃德道(後又改名為鄂東道、江漢道),十五年(公元1926年)廢道,各縣直屬湖北省政府。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本域劃為省三、四行政督察區,各設專署,為湖北省政府輔助機關。三專署駐蘄州,轄蘄春、廣濟、黃梅、蘄水、羅田和該年從安徽劃入的英山縣;四專署駐黃安,轄黃安、黃岡、麻城和劃入的黃陂縣,又於第二年初分置禮山縣,亦屬四專署管轄。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六月,改蘄水縣為浠水縣。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第三、四行政督察區在蘄州合併為第二行政督察區,第二年元月治所遷黃州。

抗日戰爭時期,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元月,第二行政區署在黃岡縣北部的黃土嶺改組為鄂東行署,代行省政府職權,並先後增轄孝感縣和第三行政區。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抗戰勝利,鄂東行署遷回黃州,恢復為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27年黃麻暴動,成立黃安縣農民政府,1931年,紅四方面軍攻克黃安,改黃安縣為紅安縣。相繼成立紅安、麻城、黃岡、蘄春、廣濟、黃梅等縣蘇維埃政府。

抗戰時期,1941年成立黃岡(中心)縣抗日民主政府及豫鄂邊區行政公署鄂東辦事處,後改為鄂東行政專員公署。1943年成立長江行政專員公署。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成立鄂豫行署第四、五專署,各縣也先後成立人民民主政府。四專署轄黃岡、新洲、麻西、麻東、浠水、羅田等縣,五專署轄蘄南、蘄北、廣濟、黃梅、英山等縣。

1949年3月至5月中旬,本域各縣相繼解放。5月初,第四、五專署在浠水合併為黃岡行政區專員公署,6月更名為黃岡區行政公署,7月遷黃州。轄黃岡、麻城(麻東、麻西合併)、羅田、英山、浠水、蘄春(蘄南、蘄北合併)、廣濟、黃梅8縣。黃岡縣治所駐團風。

湖北省“黃岡市”概述

黃岡各市照片(6)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年5月,黃岡區行政公署更名為黃岡區專員公署,為湖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機構。6月,分黃岡縣置新洲縣。1952年6月,大冶、陽新、鄂城、黃安4縣劃歸黃岡專署管轄。1955年5月,專署更名為黃岡專員公署,8月,撤銷勝利縣,10月,黃岡縣駐地由團風遷黃州。1959年元月,大冶劃屬黃石市,1965年9月,鄂城、陽新兩縣劃屬咸寧專區。[6]

1968年元月,成立黃岡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11月撤銷,設黃岡地區行政公署,為省政府派出機構。1979年12月,鄂城縣劃歸黃岡地區,並建置鄂城市,亦駐鄂城。1983年10月,劃鄂城縣、市及黃岡縣的黃州鎮,建地區級鄂州市,直屬省政府管轄,同時,劃新洲縣屬武漢市。1986年7月撤銷麻城縣,設麻城市。1987年5月,撤銷鄂州市黃州區,恢復為黃州鎮,復歸黃岡縣。12月,撤銷廣濟縣,設武穴市。1990年12月,撤銷黃岡縣,設黃州市。黃岡地區行署轄黃州、麻城、武穴3市和紅安、羅田、英山、浠水、蘄春、黃梅6縣。

1995年12月23日國務院批准,撤銷黃岡地區和黃州市,設立地級黃岡市,治所駐黃州。並建置團風縣和黃州區。

黃岡市下轄黃州區、麻城市、武穴市、團風縣、浠水縣、羅田縣、英山縣、蘄春縣、黃梅縣、紅安縣、龍感湖管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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