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男子離婚後報復前妻,在超市內連砍數刀...

因前妻與其離婚,產生恨意,遂持刀報復,後逃離至其朋友住處,其朋友為其提供財物,幫助其逃匿,結果兩人均獲刑。

近日,固鎮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該起案件,被告人陳某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邱某犯窩藏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宣告緩刑八個月。

蚌埠男子离婚后报复前妻,在超市内连砍数刀...

經查明:2018年3月25日11時許,被告人陳某因前妻何某與其離婚,產生報復心理,攜帶菜刀至何某上班所在的超市,進入超市後直接掏出菜刀將正在超市內整理貨物的何某砍倒,後又朝何某頭部及身上連砍數刀,見何某不動後逃離現場。3月28日,陳某逃離至南京市,並與被告人邱某見面,邱某在明知陳某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仍給予陳某1000元幫助。經鑑定,被害人何某顱骨、頭部、左耳廓、左側胸壁等多處受傷,傷情損傷程度綜合評定為輕傷一級。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不能正確處理與被害人的情感糾紛,竟不計後果的持菜刀將何某砍倒,後又朝何某頭部及身上連砍數刀,造成被害人輕傷一級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邱某知陳某的行為構成犯罪,而為其提供財物,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據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來源:固鎮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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