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意识 方向盘“慌”了—送货单成了“送命单”?

一个下意识 方向盘“慌”了—送货单成了“送命单”?

4月8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货车司机连撞两车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诉”案,并当庭宣判。据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10月15日2时40分许,被告人朱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内乘王某,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房山区京深线某路段时驶入非机动车道,轻型普通货车前部与被害人赵某停放在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内四轮农用车尾部相撞后,轻型普通货车及四轮农用运输车又与被害人高某停放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被害人王某死亡,车辆损坏。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朱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确定朱某为全部责任,王某、高某、赵某为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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