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備案方案即將發佈,對多數P2P平臺自有資金提出巨大挑戰

據權威媒體財新網報道,網貸行業或於今年下半年開始試點備案,並且對網貸平臺實行區域與全國性的管理,其中區域性平臺需要用自有資金足額繳納5000萬元註冊資本;全國性平臺需要以自有資金足額繳納5億元註冊資本。


最新備案方案即將發佈,對多數P2P平臺自有資金提出巨大挑戰

截至2月末,網貸行業累計借貸金額靠前的幾大知名平臺中,目前只有1家平臺實繳註冊資本為5億元,預計其他平臺也將在近期充實註冊資本,但未必所有大型平臺均能足額繳納5億元的註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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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數據來自於官網披露

據財新網報道,未來網貸平臺可能會通過淨資本和借貸餘額的倍數掛鉤,限制槓桿倍數,並形成“7+4+n”的地方性類金融牌照監管模式。實際上這種方式是借鑑了銀行業風險控制的一種核心方法,就是通過滿足一定的資本充足率方式,從而使商業銀行能夠保證一定的債務償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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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於:新金融通訊社

網貸行業的風險高於商業銀行業,如果僅參照民營銀行的標準要求網貸平臺將註冊資本與借貸餘額掛鉤,以網貸平臺5億元的註冊資本和民營銀行四季度16.55%的資本充足率粗略計算,P2P平臺最高借貸餘額不應高於30.21億元。

說明:最高借貸餘額=平臺註冊資本/資本充足率

如果按照以上公式進行計算的話,假設其資產全部屬於《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中的企業、個人的債權及其他資產,並滿足100%風險權重的標準,以民營銀行16.55%的資本充足率進行粗略計算的話,計算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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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上述的計算方式計算下來,我們發現這個資本金額的缺口確實很大,因此如果完全照搬商業銀行的規則等同於對網貸行業實行“一刀切”政策。當然考慮到網貸平臺本身便是服務次貸群體的機構,因此我們相信在保障網貸資金安全的基本要求下,監管部門勢必會對註冊資本與借貸餘額(存量業務)掛鉤的比率進行細緻測算,在最大限度保障網貸參與者權益的情況下,兼顧網貸平臺服務實體經濟的效果,以及平臺的持續經營能力。

另外網貸行業的註冊資本與借貸餘額的掛鉤雖然僅為推測,但如果監管機構明確要求P2P增加註冊資本,後續依據註冊資本控制網貸平臺的借貸餘額,這種類銀行業的監管模式是具有極高的可行性的,因此預計各家平臺接下來會在增加註冊資本的同時,儘量壓減業務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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