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床的人多麼幸福

作家舒國治曾放過豪言:“我幾乎可以算是以賭徒的方式來搏一搏我的人生的。我賭,只下一注,我就是要這樣地來過——睡。睡過頭。不上不愛上的班。不賺不能或不樂意賺的錢。每天挨著混——看看可不可以勉強活得下來。”

這不知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生活?只是我們大多數人,沒有舒國治的魄力。他7年裡開著一輛破舊的雪弗蘭二手車,遊遍美國44個州;他住在臺北溼熱的公寓樓裡,他堅持不裝冷氣,家裡也沒有電視機電話網絡這樣多餘的東西。

在愈加快速運轉的社會,舒國治反其道而行,追求“慢”的美妙。我們真的需要這麼忙嗎?真的需要應對這麼多無聊的瑣事嗎?舒國治的生活方式可以讓我們在庸常的生活裡,找到另一種選擇。

赖床的人多么幸福

文 | 舒國治

賴床

有一種壞習慣,小時候一直改不掉,到了年歲大了,卻不用改自己逐漸就沒有了。賴床似乎就是。

躺在床上,早已醒來,卻無意起來。前一晚平放了八九個鐘頭的體態已然放夠,前一晚眠寐中潛游萬里的夢行也已停歇;然這身懶骨猶願放著,夢盡後的遊絲猶想飄著。

這遊絲不即不離,勿助勿忘,一會兒昏昏默默,似又要返回睡境;一會兒源源汩汩,似又想上游於泥丸。身靜於杳冥之中,心澄於無何有之鄉。剎那間一點靈光,如黍米之大,在心田中宛轉悠然,聚而不散,漸充漸盈,似又要凝成意念,構成事情。便因賴床,使人隱隱然想要創作。

賴床,是夢的延續,是醒著來做夢。是明意識卻又半清半朦地往下胡思亂想,卻常條理不紊而又天馬行空意識亂流東跳西迸地將心思涓滴推展。

它是一種朦朧,不甘立時變成清空無翳。它知道這朦朧遲早會大白,只是在自然大白前,它要永遠是朦朧。

它又是一番不捨。是令前一段狀態猶作留續,無意讓新起的任何情境阻斷代換。

早年的賴床,亦可能凝鎔為後日的深情。哪怕這深情未必見恤於良人、得識於世道。

端詳有的臉,可以猜想此人已有長時沒賴床了。也有的臉,像是一輩子不曾賴過床。賴過床的臉,比較有一番怡然自得之態,像是似有所寄、似有所遙想,卻又不甚費力的那種遙想。

早上床賴不夠,只得在晚上飯桌酒瓶旁多賴一賴。這指的是獨酌。且看許多臉之怡然自得或似有遙想,也常在酒後。而這是淺酌,且是獨自一人。倘兩人對酌,而有一人臉上似有遙想,則另一人弄不好覺得無趣,明朝也不想抱琴來了。

不只賴睡在床,也可在火車上賴床,在浴缸裡賴床。在浴缸裡躺著,只包的不是棉花被子而是熱水被子。全室瀰漫的蒸汽及缸裡熱騰騰的水,令全身毛孔舒開,也令眼睛闔起,更使腦中血液暫時散空,人在此時,一不留神就睡著了。

要賴床賴得好,常在於賴任何事賴得好。亦即,要能待停深久。譬似過日子,過一天就要像長長足足的過它一天,而不是過很多的分,過很多的秒。那種每一事只蜻蜓點水,這沾一下,那沾一下,急急頓頓,隨時看錶,到處趕場,每一段皆只一起便休,是最不能享受事情的。

看人所寫書,便知什麼人賴床,什麼人不。曹雪芹看來賴床賴得兇,洪都百鍊生則未必。

我沒裝電話時,賴床賴得多些。父母在時,賴得可能更多。故為人父母者,應不催促小孩,由其肆意賴床。

老人腰腿無力,不能遊行於城市雲山,甚也不能打坐於枯木寒堂,卻可以賴床。便因賴床,人老又何悲之有?

雖出外與相得友朋論談吟唱,何等酣暢;雖坐軒齋讀宏文奇書,何等過癮;然一徑無事地躺著靠著,令心思自流,竟是最能杳杳冥冥把人帶到兒童時的做夢狀態,無遠弗屆。愈是有所指有所本的業作,如上班,如談正事,如趕進度,最是傷害做夢。小孩捏著一架玩具在空中飛劃,便夢想在飛,喃喃自語,自編劇情,何等怡悅。

賴床,在空寂幽冥中想及之事理、之史實,方是真學問。實非張開大眼看進之世態、讀進之書本、聽到的聲響話語所能比其深諦。當然賴床時的想象,或得依傍過往人生的材料;廣闊的見聞、淹通的學識或許有所助益,但見聞學識也不免帶進了煩擾及刻意洞察的迷障,看來最是損折原本賴床的至樂。且看年少時的賴床恁是比中年的賴床得到的美感、得到的通清穿虛要來得佳幽奇絕。可見知識人情愈積累未必較空純無物為更有利。

有時在昏昧中自己隱隱哼在腔內的曲調,既成旋律,卻又不像生活中聽過的別人歌曲,令自己好生詫異;自己並非作曲的,倘非已存在的、甚而曾是流行的名曲,豈會在這悠悠忽忽的當兒哼出?這答案不知要怎麼找。事後幾天沒有因哪一首曲子之入耳而想起賴床時之所哼,致再怎麼也想不起。這便像世上一切最美妙的事物,如雲如煙,過去後再也不留痕跡。

赖床的人多么幸福

早上五點

早上五點,有時我已醒來,多半我還未睡。這一刻也,黑夜幾盡,天光將現,我再怎麼也不願躺偎床上,亟亟披衣往外而去。多少的煙紗月籠、多少的人靈物魂、多少的宇宙洪荒、多少的角落臺北我之看於眼裡,是在早上五點。

在杭州,某個冬日早上五點,騎車去到潮鳴寺巷一家舊式茶館(極有可能是碩果僅存的一家,七年前。今已不存),為的未必是茶(雖我也偶略一喝),為的未必是老人(雖也是好景),為的未必是幾十張古垢方桌所圈構一大敞廳、上頂竹篾棚的這種建築趣韻,都不是。為的是什麼呢?比較是茶爐上的煙汽加上人桌上繚繞的香菸連同人嘴裡哈出的霧氣,是的,便是這些微邈不可得的所謂“人煙”才是我下床推門要去親臨身炙的東西。

美國南方,新奧爾良,早上五點,在Cafe du Monde(“世界咖啡館”)這家百年老店,透過越南侍者手上端過來熱騰騰的咖啡歐雷和三塊滿沾糖粉的“炸面蓬”(beignet),遠處雖微泛天光,然這城市的罪與暗總似還未消褪淨盡。而由Cafe du Monde背後的密西西比河面沁來的溼露已足慫恿人急於迎接一天的亮堂堂來臨,遠眺一眼橫跨河上的大鐵橋,已有不少車子移動,竊想要在這城市大白之前快快回去睡覺。早上五點,在新奧爾良。

早上五點,一天中最好的辰光,但我從不能趁這麼好的時刻坐下讀書或潛心工作。我甚至從沒有在此刻刷牙、慢條斯理地大便、洗澡、整飾自己以迎接所謂一天的開始,皆沒有,只是急著往外而去。即睫沾眼屎、滿口黃牙,穿上昨日未換的衣襪,也照樣往外奔。不管外間到底有些什麼,或值不值得。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早上五點。

不知是否為了要與原已虛度的一日將道別離之前匆匆再去一巡,方肯返床獨自矇頭與之暫訣?

臺北的早上五點,最醜奇的人形在山坡上、公園裡出現。他們的步姿怪擺、動作歪狀;剛醒的睡眠與無意自省的扭擺身形本應如打鼾與刷牙一樣被放於密室,然他們視這早上五點的綠地是暫被允許的縱放場地。一天中最微妙的剎那,早上五點,半光不光,恰好是成群神頭鬼臉出來放風之時。放完風,又各自回到我們再也看不到的房牆之後。

早上五點,是出沒的時刻。某次打完麻將撐著空輕的皮囊步行回家,登上一座陸橋,將至高處,只見兩隻火眼金睛朝我照射,再上兩步,原來是一隻黑狗在那廂一夫當關。到了橋頂,好傢伙,竟有十幾只各種毛色、各種大小的狗在橋上聚幫,或是開派對,情勢兇惡,驚懼之下只能佯裝無事,穩步慢慢通過。臺北,早上五點,費里尼都該來考察的時刻。

早上五點,若我還未睡,或我已醒來,我必不能令自己留在家裡,必定要推門出去。幾千幾百個這樣的早上。多少年了。為什麼?不知道。去哪裡?無所謂。有時沒東沒西地走著,走了二十分鐘,吃了兩個包子,又回家了。但也非得這麼一走,經它一經天光,跨走幾條街坊,方願回房。有時走著走著,此處彼處皆有看頭,興味盎然,小山崗也登了,新出爐的燒餅也吃了,突見一輛巴士開來,索性跳了上去,自此隨波逐流,任它拉至天涯海角,就這麼往往上午下午晚上都在外頭,待回到家,解鞋帶時順勢瞧一眼鍾,竟又是,早上五點了。

赖床的人多么幸福

割絕不掉的惡習——逛舊書店

書,永遠買不完。買來的書,也永遠不夠地方放,書架或腦海裡。

但只要經過書店,想都沒想,一步就踏了進去。哪怕是旅途匆匆、光陰寶貴的異鄉。

這也只說的是逛書店,還說不上是讀書。博覽群籍、學識淹通的大學問家,大多不甚談逛書店;他們矢志於研讀。好講書籍取得之所在、買書尋書之經過或周折以及書肆、書區、版本、店家眾生相這類風俗,顯然不是皓首窮經的大儒注心之處。

我亦認為如此才對。

也正因不埋頭讀書,甚至不懂學問的真正鑽研之深趣,方弄出一些邊旁的充當玩意,逛書店。

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上世紀70年代中期至現在),自小生長的城市,臺北,新書店一如其他商業設施,變得極差,造成省下許多逛書店的時間。若逛,只是進進舊書攤。而牯嶺街的書肆70年代初移至光華橋下後,因空氣窒悶、灰塵積累,本也待不久,正好少逛。

近幾年,臺灣開始有了幾家賣大陸書的書店,這才又頻逛了起來。

倒不是大陸書比臺灣書絕對出版得好,至少大陸書還沒有(雖也要開始了)臺灣書的惡質花俏。譬如紙質,臺灣早已不產粗樸的土紙,大陸仍多有。譬如裝訂,大陸仍多穿線、軟膠之裝法;臺灣即使穿線,仍愛厚膠使之硬實,似圖保護脊背之永固,卻令人無法展閱,鄙見陋習之極。至若封面之花彩彌滿,兩地皆無根由地一味崇尚,乃顯出某種毫無自信的權且填之使密心念,亦實可嘆。

一個城鎮的綜合文化積分高否,或許也能從書店看出不少來。臺灣的各個城鎮,在這方面十分一致。也就是看它的書店,知道它的書冊知識文化如何。新式書店多的是重書架的漆色、燈光等裝潢感,卻甚少研想書之歸類分區;書店之裝潢愈騷包,你愈擔憂他對書之本質的外行。

又其他行業如茶店、吃店、二手衣飾店、生機飲食店、唱片店等皆有好此道的內行者或發燒友經營或鎮店,唯獨甚少內行人去坐鎮書店。當然臺灣的書店雖不盡合人需或人意,其他方面仍頗多可愛,這已讓人珍惜了。

即以美國幾家舊書店為例,像俄勒岡州波特蘭的Powell’s書店,佔地達一整個街塊,書的分類、分區、繞轉動線,皆繪有一張地圖(至少1983年我去時是如此,如今是否以電腦查區、查類別則不知矣),備極詳細體貼,且所有的工作人員皆像是內行人。當你再稍加審看它的書架之釘製法,及樓面的使用,或某一房間畸零偏角之只能用作置放特別一偏門類書冊,或甚至員工在勘定書價及回答電話之博廣知識,你便知道我所謂的一個像樣的稍有文化的城市所應具有書店之概略了。這家Powell’s,在West Burnside街,應是總店,其他尚有Powell’s專售旅行書的,有專售烹飪書的,有專售科技書的。芝加哥大學附近的東五十七街上亦有Powell’s,或亦是同源。

這樣的書店,照說也不算太難,加州柏克利的Moe’s(也就是電影《畢業生》中達斯汀·霍夫曼在對面Mediterraneum咖啡館裡坐著看凱瑟琳·羅絲走出來的書店)便是這種收書極內行、管理極有條理的大型舊書店。

舊金山在Clement街(也就是第二個“唐人街”)的Green Apple書店也是。西雅圖在downtown的Shorey’s,相對起來太老、太過陳舊,雖然慢逛慢慢淘寶似也不錯,但卻不夠條理分明。然而人若在條理分明的華盛頓大學附近書店找書,卻往住找不到六七十年前的遠久舊書。Shorey’s似乎富於印第安各族語言及風土之各類小書,也可能頗有早年造船、捕魚等與當年此區產業攸關之老籍。

以上隨手提的例子,皆在美國西海岸,主要有一點,乃二次大戰後不少家庭逐漸遷到氣候宜人的西岸(特別是加州),造成許多日後售出來的書進到了舊書店,這些書,於是多半比較便宜,比東岸;也同時其所置藏的空間也比較寬大及穩定,往往品相更好些,亦保存得久些。

南加州當然也是個舊書店的天堂,但委實太多又太分散,這裡就不提了。

南方。新奧爾良是個風華撩人的玩樂城市,書店則不甚出色。“法國衚衕”裡的幾家舊書店,問店東府上何處,不止一位答“新澤西”。

南方最大的一家書店,居然是北卡羅萊那州的丟潤城中心的Book Exchange,看來不僅是杜克大學的學子去逛,菸草業者也逛。

紐約市,原有不少好的舊書店,如上世紀20年代的十四街。再就是稍後的所謂“第四大道”,然似乎60年代後便散掉了,當是城區的昂貴及經營的不易等自然淘洗之故,附近所剩只是一家統合型的Strand,這家店逛起來比較累,偶也有好東西,但古老之物實在太少。

波士頓,也在東岸,當然也比較貴。許多書痴也常為了尋找“收藏品”特別長途驅車去更北的佛蒙特州或新罕布什爾州的一些隱僻古鎮的小店去淘寶。那些店,多半售“古董品”,往往二三十家合起來印一份“摺頁”,列明地址、電話、所專類別等,令買書者先行確定自己之所需。此類舊書店,秋天過後至來年的夏天以前,天寒地遠,淒涼寂寂,常常是不開門的,你必須先打電話預約。約成了,循著老闆的路徑指示蜿蜒抵達那間像是古代馬廄的陰暗卻極有寒儒氣質的書店,也逛了,甚至買到了你找了15年的一本你姑丈20世紀初在達特茅斯大學負笈時隨著他恩師遍踏北地山海所協助寫成的一本講鳥的圖錄書籍,運氣好的話還有他恩師的簽名。

買完書,稱謝,便要走出書店。店家當然索性關門,因為壓根不會有閒客;這時他會好意問一句,吃過飯了嗎?我們這兒倒是有一家小館子不錯。接著兩人出現在一個幽清的雅緻小館,吃著一點簡單的食物,喝杯咖啡,突然某一剎那,書店老闆指著窗外一個正走向汽車要離去的人,和買書者說:“你知道那人是誰嗎?他就是隱居在我們這附近幾十年的塞林格(《麥田裡的守望者》作者)。”

這種故事,說的是逛書店,有時閒趣得有如此。

但還說不上是讀書。假如我能專志讀書……假如……假如……或許就能改掉這逛書店的惡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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