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今起實施

據財政部網站關稅司消息,為促進擴大進口和消費,更好地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結合增值稅稅率下調等重大改革措施,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

自4月9日起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俗稱“行郵稅”)。此次調整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將稅目1、2的稅率分別由現行15%、25%調降為13%、20%;二是將稅目1“藥品”的註釋修改為,對國家規定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目前包括抗癌藥和罕見病藥),按照貨物稅率徵稅。

調整後,適用於13%一檔的物品包括書報、食品、金銀、傢俱、玩具和藥品。適用於20%一檔的物品包括運動用品(不含高爾夫球及球具)、釣魚用品、紡織品及其製成品。適用於50%一檔的物品包括煙、酒、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檔手錶、高檔化妝品。

值得一提的是,並不是所有稅目1的藥品都按13%徵行郵稅。通知對稅目1“藥品”的註釋作了修改:對國家規定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目前包括抗癌藥和罕見病藥),按照貨物稅率徵稅。與此前相比,本次調整擴大了按較低稅率徵稅的藥品範圍。

行郵稅是對個人攜帶、郵遞進境的物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合併徵收的進口稅。4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下調對進境物品徵收的行郵稅稅率,促進擴大進口和消費。

專家認為,雖然行郵稅是小稅種,但這一政策對出境旅客和跨境電商而言是個好消息。此次調整是一段時期以來政府持續減稅降費的延續,將促進擴大進口和消費,更好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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