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聽到私生子這個名稱。私生子是有一方在隱瞞的前提下在夫妻婚姻之外與他人生育的,這種情況不管是法律上還是倫理道德上都是一種對伴侶不忠實的表現。那麼,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嗎?重婚罪有孩子怎麼判?如何蒐集重婚的證據?
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嗎?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構成重婚的情形有兩種:
一是配偶的雙方或一方,婚姻關係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二是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在事實上同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對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則構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對外不以夫妻名義相稱,但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從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穩定程度等綜合考慮,有時也會依法認定其構成重婚。
對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按重婚罪論處。
如果對方有私生子,且情況屬於上述兩種情形之一的,則對方構成重婚罪。夫妻關係中無過錯方對有重婚婚行為的配偶在離婚時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條文可參考《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罪有孩子怎麼判?
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犯重婚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在我國無論男女,只要其犯了重婚罪,那麼就要按照《刑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量刑處罰,由此也說明了並沒有區分什麼重婚罪男女判刑的具體情況,而此時即使重婚的一方與他人有了孩子,那麼也不會對最後的量刑產生影響,實踐中會因為每個人的具體犯罪情節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刑期處罰。
如何蒐集重婚的證據?
在確定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後,就可以選擇性的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了。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認可)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而要想讓他們說話,就必須與他們搞好關係,否則你就很難從他們的口中掏出任何有價值的話。
3、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
4、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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