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減稅措施力度空前,華人華商華企獲利良多

4月1日,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正式開始實施。

中國減稅措施力度空前,華人華商華企獲利良多

公告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對境外華人華商,放寬免稅條件;對外貿企業,下調出口退稅率;對境外遊客離境退稅率,也同步下調。

公告規定: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中國減稅措施力度空前,華人華商華企獲利良多

上述規定意味著:增值稅稅率普降,即只要以前適用相應稅率的行業,都相應下降。據媒體報道,經測算髮現,增值稅16%稅率降至13%將減稅6300多億元,10%稅率降至9%減稅1700多億元,因此,這一輪增值稅稅率下調減稅總計約8000億元,力度空前。

與此同時,另一項利好華僑華人的稅收政策也正式出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了《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的公告》,境外華人如果一年內在中國居住天數不滿183天或單次離境超過30天,可免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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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為了吸引海外華資和鼓勵境外華人來華工作,促進對外交流,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保留了境外所得免予徵稅優惠制度安排,並進一步放寬了免稅條件:一是將免稅條件由構成居民納稅人不滿五年,放寬到連續不滿六年;二是在任一年度中,只要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就重新計算連續居住年限。

舉例說,李先生為香港居民,工作日五天在深圳工作,週五晚上回香港。週一和週五當天停留都不足24小時,因此不計入境內居住天數,週末2天也不計入,這樣每週可計入的天數僅為3天,按全年52周計算,李先生全年在境內居住天數為156天,未超過183天,因此李先生取得的全部境外所得,就可免繳個人所得稅。

有關經濟學者接受華人頭條採訪時表示,多項減稅措施,給華商華企和境外華僑華人帶來重大利好,一方面,有利於中國國內市場發展,另一方面,也對便利境外華僑華人回國發展創業起到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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