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試點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

近日,住建部、財政部確定在安徽等8個省(自治區)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11月11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合肥市、淮北市、安慶市和巢湖市、宿州市埇橋區為國家級試點市(區)。

合肥試點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

近日,住建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印發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方案的通知》,確定在安徽等8個省(自治區)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

省住建廳表示,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是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根據上述《通知》要求,確定合肥市、淮北市、安慶市和巢湖市、宿州市埇橋區為國家級試點市(區)。

按照自願申報的原則,其他市按照《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原則上每個省轄市確定不少於1個縣(市、區)開展省級試點,省級試點縣(市、區)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備案公佈。

租金收繳、房屋管理今後不用再操心

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具體有哪些內容?按照《通知》,今後購買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維修養護事項以及綜合管理事項等四大類。

其中,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組織選房,租賃合同簽訂、續簽、變更,辦理入住手續,採集新入住住戶基本信息,建立住戶檔案,辦理退房手續,不得包括對保障資格的准入和取消;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租金代收代繳、催繳,日常使用情況的巡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並採集證據上報。

另外,維修養護事項主要包括公租房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管理,不得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工程建設;綜合管理事項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維護,信息採集和錄入,智能化管理系統及監測平臺建設和維護,社會調查、績效評價及群眾滿意度測評。

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效果

省住建廳要求,開展國家和省級試點的市、縣(區)應根據《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實際,細化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購買主體、規範購買內容、完善購買機制、落實經費保障、規範服務標準和實施績效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列入國家和省試點的城市,今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在政府現有公租房運營管理支出中統籌安排。

我省將通過試點,在試點地區建立健全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完善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管理制度與流程,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效果,為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能力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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