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組織學生去烈士陵園掃墓,參觀博物館。有個別家長上告教育局嫌價格太貴,你怎麼看?

A冬日陽光A


先說說我們組織這兩種活動的情況:

1、烈士陵園掃墓

我們學校也組織了學生去我們當地的烈士陵園,因為在本縣城很近,而且是免費開放的,除了學校提供紙讓同學們自制小白花外,其它沒產生任何費用,所以家長也沒任何人有意見。當然,前提是必須保證孩子安全。


2、參觀博物館

去年暑假,我們搞研學活動,組織學生夏令營6天5夜,活動地點、線路、活動內容、餐飲住宿情況、價格都事先告之,內容裡有參觀川菜博物館、海洋館等,家長自願報名參加。有100餘人參加此次活動。出發前,我們召開了家長會,向家長說明了此次活動的目的意義,在川菜博物館裡,同學們參觀瞭解川菜歷史,學做熊貓蒸餃、自制泡菜,興趣盎然,家長們反響很好,沒人投訴。很多家長表示今年還要參加夏令營。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外出搞遊學活動的時候,事前向教育局打了報告,請示同意了的。

3、家長為何投訴?

  題主說的是家長嫌貴,投訴。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學校可能在活動前與家長溝通欠佳,特別在費用方面沒有給家長解釋清楚,導致了家長不理解引起投訴。

  二是這位家長可能家庭經濟困難,確實不願意讓孩子參加。

  三是老師可能對學生家長表示不去時態度不好,或者家長可能平時對學校或教師有不滿之處,藉機給學校惹點事,故意為之。

  四是學校事前可能沒徵得教育局的同意,教育局不知曉情況,因此在家長投訴時不能為學校的利益。

4、對家長投訴一事的看法

  蓮子曾經遇到過一件事情,是局裡安排我們帶十幾個孩子去市裡演出。因為我們學校是請老師免費教這些學生,平常也沒收費,要求家長們在表演時要支持。表演時需要頭飾、道具和化妝,每人按成本收了50元錢,家長當時都沒說啥。後來在另外一次活動中,因為要去省裡參加比賽,需要包車費和生活費,大概一人要投300元左右。結果有一位家長在開家長會時沒來,沒聽到老師講情況,只知道要交錢,就不高興,直接把這事兒拿來去教育局投訴,還說上次去市裡也收了50元費用。這樣一來,教育局也直接讓我們放棄了那次比賽。其餘願意的家長,都責怪那一個家長。因為他一人不願意參加而讓別的孩子也失去了一次展示的機會。

  

  一是這位家長是不明智之舉。自己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不願意讓孩子去,也可與老師商量一下,老師會同意的。

  二是這位家長的做法影響了其他家長的意願,得罪的不僅是學校,還有全班的其他家長。這樣一來,他的孩子在班上以後可能是同學們排斥的對象。畢竟其他同學是願意去的,因為他的投訴而讓這一次活動夭折。

  三是作為學校和老師,涉及到收費的事情,都要謹小慎微,事前要開家長會,給家長髮一份書面告之書,請家長自願簽字。

  四是老師平常要加強與家長的溝通的,瞭解每個家長的家庭情況和性格,防止有的家長因對老師的不滿而惡意為之。

  蓮子認為,儘管網絡上黑老師的比較多,但在生活中,絕大多數家長還是比較尊重老師的,大家互相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溝通,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作為家長,真沒必要來不來就去投訴。


蓮子愛音樂


這麼多人回答沒有一個業內人士呀。作為一個教體局負責地級市社會實踐活動科室的成員我來說幾句。

首先,國家現在有政策學校必須搞社會實踐活動,今年又要搞研學。我是河南的。

我們科室組織的活動都是全免費的,統一政府財政出錢,沒人每年一百塊,學校整個活動一分錢不用出,只需要組織學生,出跟車教師就行。這是地市級的活動,有市級掛牌的社會實踐基地。老師有評市級社會實踐優秀指標,評高級必備,指標有限,堪比河南省級教師節優秀。

當然我們還有屬於我們縣級的社會實踐活動,屬基礎教育科負責。這個就是學校自己組織了,比如博物館,去敬老院呀,等等,基本上沒有學校敢收錢,車費都是學校出的,我們要求必須籤租車協議,公對公的,私人車不行。不過有不等民辦學校和民辦幼兒園偷偷自己組織收費,不過沒有人舉報過。也有優秀指標,是縣級的,評職稱只有積分。

這個研學我們這邊已經有地方搞過,是出市或者出省的,花銷很大,風險也很大,聽說需要家長出錢的,我們還沒有弄。


糖豆爸10


看第一個回答就說烈士陵園是免費的,這種思維很有問題,對,烈士陵園是免費的,但你的學校不會開在陵園旁邊吧,假設這間學校組織學生去給烈士招墓,30公里距離,不用包車?吃午飯呢?你總不能一千幾百人各自己解散去買快餐吧?20年前我們組織去參觀區裡面的塔,走路10公里,校長都還要收幾十元。家長就是這樣,你收100有人嫌貴,你收80有人嫌貴,你收50都會有人嫌貴的,最好就是全免費,全免費可能都還有人埋怨,說學校服務不周到,說吃得不好,坐得不舒服。

這裡材料沒說學校收多少錢,只是說家長有意見說收費貴,到底他們收了多少錢?500?300?100?

15年前我們學校還有組織去秋遊,一名學生收費120元,對,帶隊老師免費,有人又會說便宜了老師,老實說,老師真不缺這點錢,可以選擇的話,我寧願他們不搞這些活動,又想學校盡力教自己的孩子又處處跟學校和老師計較。這些年我只聽過一個教研員說學校收費同,就是學校組織的遊學活動,收3萬多,但很多家長認為民校收多少都全理,公辦學校只要收一元幾角都貴,這種心態是要改一下了。


教你孩子學英語


先不要說家長小氣,先不要扣帽子。

正規的烈士陵園是不收門票的,一般國家辦的博物館也不收費,個別私人違規建的會收費,比如前段時間報道的,粟裕的紀念館,由個人投資興建,收高價門票(我到現在也沒弄明白,他有什麼資格用粟裕將軍的名義建館收費?)。

首先排除的是:學校或老師個人聯繫,去私人建立的收費場所。這樣的地方沒必要去,他們是以盈利為目的。

如果去的是國家興建的正規博物館和烈士陵園,就要弄清楚錢是博物館收的還是學校收的。不管誰收了都是不對的,家長有疑問很正常。

對青少年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很有必要,但是跟錢拉上關係就變了味。如果是公辦烈士陵園違規收費,就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應。如果是學校有意聯繫收費的私人建的陵園,就向教委反應。如果學校去免費陵園而私下收費的話,向司法機關反應。

包括學生在內的任何人都有免費去烈士陵園,瞻仰、祭奠烈士的權利!


加菲喵語


組織學生去烈士陵園掃墓,參觀博物館,被家長告了,然後取消了活動。看到網友分成截然不同的兩派,一派認為家長鬍扯蠻纏,讓學校沒辦法做事,一派認為烈士陵園都是免費的,不應該收費。

應該說,說的各有各的道理,但也只是一部分道理,是沒有進行具體全面的分析得出的結論,所以,這個結論是不客觀的。

學校組織這樣的活動該不該收費?烈士陵園肯定是不收費的,博物館有的免費,有的收費。但是,即使是博物館也是免費的,也不代表組織這項活動就不能收費。如果烈士陵園和博物館跟學校相鄰,學生走著過去就可以,那麼,就不可以收費,如果需要乘車前往,需要統一午餐,車費和午餐費當然得學生自行負責。

學校為何要取消這次活動?學校在組織這次活動時,是本著自願的原則的,把價格告知家長,選擇去的就去,不願去的就不去。為何有家長投訴,就取消了這次活動了呢?學校的程序是沒有問題的,不存在取消活動的理由。並不是家長一告,活動就不能搞了,只要程序正確,收費合理,就不怕告。告到教育局,教育局會解釋說明,也不會要求學校取消活動。

但是,活動還是被取消了。既然程序不存在問題,那問題就出在收費價格上。組織這樣的活動,家長有義務承擔成本,學校收費價格應該是成本費用,不得從中牟利。為什麼家長告到教育局,活動就取消了,這說明,學校的收費價格正如家長認為的那樣,價格太貴了。

對這一點,教育局是認可了,也覺得貴了,不合理了,讓家長承擔的不是成本價,而是超過了成本,增加了額外的負擔。這樣學校也就是涉嫌亂收費,如此,活動能不取消嗎?如果情況是這樣的,就不是學校取消,而是被教育局責令取消。

綜上,學校組織活動,可以收費,但是家長只應該承擔成本費用。如果學校收取的只是成本費,根本就不怕家長告,因為真的“貴”了,才會被告到取消活動。


當代師說


人多了,什麼樣需求的都有,這就是當前教育存在的一個難題。

時值春天,大地回春,山河秀麗,組織學生去踏青、為烈士掃墓、參觀博物館等,一方面可以讓學生親近自然,又可以讓學生接受革命歷史傳統的教育和薰陶,還能夠拓展視野,擴大知識面,完全是一舉多得的事情。

但外出參觀學習,必然要產生費用,如車輛費、講解費、帶隊教練員的費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由專業的公司負責)而這一筆費用,是學校的公用經費所不能滿足的,所以,就只能向家長收取。

但這裡有幾個問題:

一是收費的主體,不應該是學校,而是相關公司;

二是公司的確定,以及經費開支,不應該是由學校單方面做出,而是應該有家長委員會的參與。這裡多說幾句,本人在學校擔任校長的時候,類似的外出活動,全部由校級家委會負責,學校只負責提供符合資資的基地或者公司名單(教育局核定的入選名單),並對活動內容、課程設置、安全預案進行審核。特別是經費的多少,全權交由家委會負責談判——這可以避免很多嫌疑,俗話說,瓜田李下啊!

三是一定要充分徵求家長的意見。學校要就活動開展時間、目的意義以及費用構成,給家長作充分的說明,徵求家長的支持。個人認為,20餘年,還從未出現過有家長反對的現象。

從題主的問題來看,這一件事情,學校應該存在一定的問題:

一是前期的家校溝通肯定存在一定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在組織學生外出考察學習的時候,學校會充分預估,有家長不願意,所以,學校就要為這部分孩子,組織校內的學習或者活動。我們每次組織此類活動,都會要求承擔的公司,提供針對貧困家庭的減免名額——這都會保證隱私和尊嚴的前提下,在一定範圍內對外公示(一般會面對所有校級和班級的家委會公示)。

二是經費缺少透明度。家長認同這種活動方式,不認同的是費用太貴。如果我是家長,我也會做一個預估,車輛多少錢,公司教練員以及其他費用多少錢。起碼,不能超過單獨去一次的費用太多吧。舉個例子,單獨帶孩子去博物館,門票20元,車費20元,陪同40元,大不了就80元錢一個人吧(教練的費用是有大家來承擔的)。如果收費200元,你說家長會不會懷疑?

三是因為家長舉報就停止活動,更加坐實了家長的猜測。如果學校認為所有的東西都是公開透明的,對於學生也有很好的教育意義,那麼,即使家長區教育局舉報,該開展的活動還得開展,而現在,家長一舉報就停止,作為任何一個人,都會暗地裡說“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一部分家長,凡事都從人性惡的角度思考問題。前一段時間有學校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就有人說,教師之所以批評學生,是因為家長沒有送禮。這種事情,其實是一樣的,即使學校所有經費都公開透明,家長還是可以想當然認為學校有人中飽私囊,然後去舉報,迫使學校承受不住壓力,取消活動。


三水三心


清明節祭掃革命烈士陵園,既是緬懷革命先烈的英雄壯舉和豐功偉績,讓孩子們明白今天和平與幸福生活的來之不易,要倍加珍惜的傳統教育;又是一次學校有計劃、有組織的愛國主義主題教育活動,目的明確、意義重大!“個別家長嫌貴而告上教育局,導致活動取消”,這實在讓人唏噓不已、哀嘆教育之不幸!


緬懷英烈,牢記教訓,珍惜幸福,繼往開來,是清明節祭掃活動的主旨大意。對中小學生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的主陣地之一就是不要忘記歷史,“落後就要捱打”、“辱我中華者,雖遠必誅”、“少年強則國強”、“國富民安”等深刻歷史教訓值得每個孩子銘記於心!清明祭掃英烈活動的現實意義和深遠意義再明顯也不過了,既具必要性,更有重要性。

中小學清明節祭掃英烈活動,所有經費都是擺到明處的,跟教育亂收費毫無瓜葛。“個別家長嫌價格太貴告到教育局,最終迫使學校取消活動”,這既突出了家長的目光短淺,又彰顯著家長對教育的無知和橫加干預。安排學生清明節祭掃英烈活動,是一次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主題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的正當權利,家長的橫加指責和干涉,是毫無道理的。



中小學清明節祭掃英烈活動,是自願性的,學校沒有強迫,家長的指責和干涉,不應該得到支持。可是我們的教育局本著息事寧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則,強制學校停止有益活動的做法,既是不分青紅皂白、和稀泥式的不作為和亂作為;又是缺乏責任擔當,不負責任的行為。有這樣膽小怕事、無所作為、甚至亂作為的主觀部門,堪稱教育的悲哀!



與此同時,也有更多中小學校頂著各方面撲面而來的壓力,毅然堅持自己的正確做法,如期正常舉辦清明節祭掃英烈活動,秩序井然,效果明顯,這裡要為他們的勇於“堅持”點個大大的“贊”!


自在人生wub


這事兒我覺得學校和家長都有錯!

先說學校

難不成有人不去了其他人就不去了?

有人既然對價格不認同那麼我認為學校首先要做的——其實一開始就應該做到的,就是把正常價格和學校價格共識一下!

正常來說學校的這種活動都是有經費的,如果沒有也沒關係,畢竟是“團體票”,價格怎麼也會比家長自己帶孩子去划算吧?

學校取消活動是在跟這幾位家長賭氣嗎?

是想用其他人的不難來抱負這幾個家長嗎?

如果你的價格是經得起檢驗的,那麼你為什麼沒有底氣說“你覺得貴你可以不去,一切都是自願的!”?還是說,你們在價格上真的就是玩了貓膩???

因為題目以及描述沒有更多的就門票價格以及車費(如果有的話)做出說明,所以我只是個人猜測的。

再說家長

你們是看到了價格有貓膩然後看不得學校“賺家長的錢”才仗義執言的嗎?

還是說你們覺得“意願去”是隨便說說的?

如果是前者我覺得你有點熱心過度了,

最為家長我想說的是:現階段還有學校敢組織這樣的活動已經不多了!孩子能有一個這樣外出學習、接受愛國教育的機會是多麼的難得,我就算多花點錢,最多也就是原價購買不是嗎?但是這錢難道花的不值得嗎?

如果是後者那麼我就搞不懂了,你舉報完之後面對現在的尷尬局面你怎麼想?你覺得沒人知道是你舉報的嗎?笑話!

不過孩子們的老師可能會感謝你,因為這種事兒真的很折騰老師的,萬一有個什麼意外這是任何老師都無法承受之重的!

總之在我看來這件事兒上學校、這幾位家長的做法都是幼稚的!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我們學校曾經有一項激動人心的活動:那就是每年春暖花開的時節,都會組織畢業班的學生到外地去春遊,十幾輛大巴車,載著幾百名學生,浩浩蕩蕩開往田野,開往青山,一路歡聲笑語,去觸摸春天。在我們學校孩子們看來,這是長大的標誌,他們盼望著自己快快長大,快到六年級,自己也能參加這項活動。

但這項活動卻被迫停止了,因為有一年在春遊的過程中,有一個孩子爬山的時候崴了腳,家長找了學校找了教育局,學校不堪其擾,教育局息事寧人,為了圖個清靜吧,這項活動也就被叫停了。

一項很有意義的活動就這樣壽終正寢!

其實沒有這項活動,孩子們走路的時候也照樣會崴腳,也照樣會不小心摔倒!
但一旦和學校有了聯繫,就有了很多麻煩和故事!

這所學校組織學生去掃墓,去參觀博物館。家長嫌費用太高,向教育局反映情況,這學校做的過程中存在某些漏洞!

1.組織活動必須本著自願的原則。組織活動必須跟家長和學生講明白,採取自願的原則,必能強制參加,願意去的就去,不願意去的一句勉強的話都不要有。絕對不能採取一刀切的做法,強行規定學生必須參加活動。或者老師在發動的時候採取了脅迫性的語言,招致家長的反感,這都是不應該的。

2.費用應該透明合理,不應該從活動當中賺取學生的錢。我曾經多次組織學生研學,開始是自己帶著,找一個山清水秀的地方組織戶外上課,學生自帶午餐,我們學生僅僅出一個租車費用,如果要門票的時候,門票自付!以後感覺這樣太累,於是就將這件事情交給了旅行社,有旅行社開始表示,只要有利潤,可以分我一半!我當場拒絕,我說:你們可以保持一種微利狀態,不要想從學生身上掙錢。把給我的那塊,把學生應該承擔的費用降下來。所以,我組織的活動價格都很低。學生樂於參與,家長積極響應!

這個學校組織的活動,我作為這方面的內行,可以給它算一算成本,去烈士陵園掃墓,應該說不需要費用,現在絕大多數博物館已經取消門票,這部分也不許要費用。(除非到私人博物館,太少!)需要費用的地方,就是租車費用,這個要根據距離的原因,因為去烈士陵園掃墓,我推測他們出行距離並不遠,每個學生也就是二三十元的費用,如果統一用餐的話,按照一人20元餐標,應該已經不錯了,加起來也就是四五十塊錢吧。

這個費用對於家長來說,就是一盒煙錢,連點頓高檔外賣的都不夠,家長應該接受。

家長投訴到教育局,或許費用確實超出了他們的估算!他們認為學校有利可圖,加上強制規定,不舒服也就在所難免。

投訴到教育局也是他們的正常的權利!


不讓搞就不搞唄,也沒有什麼了不起!


寐語小築


不請自來。

首先,看了你的簡介,寫著某處教師。所以我大膽推測下,想必這件事也就發生在你工作地,或者你身邊吧!

我首先不針對掃墓這樣的活動做什麼特別的說明,只是拿你提供的這件事來討論。

既然,你已經提供了話題素材,為什麼不再提供一份收費項目表和收費的標準呢?

你也說了,這次活動是個別家長覺得收費過高,而告到了教育局,既然有家長對收費提出來質疑,如果你能提供出一張完整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那麼你的說服力會更加大一些。

其次,你提到了“個別家長”。那麼這個“個別”是多少人呢?要知道,現在網絡上各種假標題可是多的很,往往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去可以引導讀者和觀眾的思維和情緒。按現在的表達方式來講,一小部分人是部分群眾,一大群人也是被稱為部分群眾。同樣百分之一是個別,百分之三五十也稱得上個別,就看你怎麼去引導大家了!

所以,你能提供下班級裡學生數嗎?個別家長又是多少個!

因為在我看來,哪怕他們告到教育局,教育局也是會查的,而且查的並不止你們學校的收費情況,更會詢問家長的整體意見。教育局不會因為單單的一兩個人的反對,而取消這次活動吧?

如果收費明細合理,家長整體沒有什麼大意見,個別人是翻不出什麼大浪的。

所以,如果你提供不了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我不認為你的觀點多麼正確,也不表示個別家長的做法是否錯誤。反而會覺得你有提問的內容有這刻意引導觀眾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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