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老賴)最怕什麼?

債轉轉


最近在悟空問答上看到很多同情失信被執行人(老賴)的言論,他們認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很多都是勇敢的創業者,不應該對他們趕盡殺絕。在這裡我想闡明一點,只有有錢而拒不履行、違反財產報告限制消費令或者妨礙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才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些因為生意失敗而確實沒有還錢能力的人,僅僅屬於被執行人,不是失信被執行人(老賴)。

失信被執行人(老賴)最怕什麼呢,總結起來就是他們最怕觸及到他們核心利益的懲罰措施。老賴A多年來一直轉移財產,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老賴A的兒子高考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學,在舉辦升學宴時聽別朋友說,父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的,子女的入學將會受到限制。老賴A信以為真,害怕自己耽誤了兒子的前途,第二天就找到執行法官要求履行義務。

老賴B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法院要求其為離職職工補繳社會保險的義務,也不向法院報告財產。因此被人民法院決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同時對其法定代表人老賴B限制高消費。老賴B在雲南麗江開完會之後,回來時發現已經被禁止購買機票無法返回天津,最後主動聯繫法院要求履行義務。

從上述兩個案例可知,每個失信被執行人(老賴)的情況不同,他們所懼怕的執行措施也就不同。應該根據案件事實,結合被執行人的個人狀況,採取能實現最優效果的措施。


榨汁小二郎


我們常說的“老賴”也就是法律定義上的失信被執行人。在現實生活中,如果遇到借錢不還的老賴,真的是一件讓人頭痛的事兒,他們明明有錢,卻總是以各種藉口不還錢,玩失蹤,東躲西藏就是不還錢,甚至被司法拘留都沒有效果。

老賴最怕什麼?有什麼辦法可以讓老賴主動告饒還錢?就這個問題,我們也問了黑龍江當地的法院,接下來給小夥伴們講兩個例子,希望對被這個問題困擾的你有所幫助。



新婚是人生大事,原本應該高興,可婚期將至的王軍(化名)卻樂不起來。因為他和媳婦期待已久的海外蜜月旅行因為買不了機票眼看就要泡湯了。

我們瞭解到,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王軍駕駛的車與李明(化名)的車相撞,導致李明受傷。事後,大慶紅崗區法院判決負全責的王軍賠償李明醫療費、車輛維修費等損失共計6萬餘元。可判決生效後,王軍以種種理由拒不還款,無奈之下,李明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依法向王軍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後,王軍既不主動申報財產,也始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對於法官多次約談,王軍也找各種藉口推脫,鑑於他的這種行為,法官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乘坐飛機、高鐵列車等高消費行為。因此,王軍買不了機票,也就無法出國度蜜月。

最近,王軍主動打電話給執行法官,態度與之前截然不同。在履行了全款賠償義務夠,執行法官依法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系統中屏蔽。



還有一個事兒,曹洋(化名)為了生意週轉向大學同學孫強(化名)求助,熱心的孫強幫他向朋友崔浩(化名)借了620萬元,借款期限為1年。 轉眼借款到期,曹洋卻不肯還錢。崔浩討債不成,將曹洋告上了大慶高新法院。

與前一個案例幾乎一樣,執行法官約談、讓其申報財產,但曹洋均不配合,而此後的司法拘留、查封房產,也都未能迫使曹洋還錢。 2018年3月下旬,法院通過媒體、法院官網及官方微信對曹洋等一批老賴曝光,沒想到,曹洋很快就主動聯繫法官,表示願意立即還錢。



原來,自從曹洋上了失信名單,他的孩子因為怕同學們叫他“小老賴”,在學校無心聽課,還經常逃學。擔心影響孩子的名聲,所以他趕緊還了錢。

看來失信除了對個人的生活造成不便,也影響個人及其親屬的名譽,一些失信“老賴”迫於輿論壓力而主動還錢。   

去年底,哈爾濱的中山路與中宣街交匯處,黑龍江省政府門前的多媒體全綵顯示屏上,240名"老賴"的信息被曝光,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執行案號、執行標的等內容。



與此同時,在哈爾濱華融飯店、哈特商務酒店及會展文體中心三處繁華地段的顯示屏上,相關信息同步公開。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在鬧市區顯示屏上公開的失信“老賴”信息吸引了眾多過往市民的注意。失信信息滾動播出,對失信被執行人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我們還了解到,這種曝光“老賴”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並可以採取新聞發佈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佈。


新晚報


老賴怕什麼?筆者最近的體會說明,怕執行方面的法律條文和措施進一步健全,怕申請人拿起法律武器和他較真。

筆者近兩年前在青島遇到一個超級老賴(詳情網上搜索-青島遇到黃淑芬,或者關注後看我的同名主頁文章),這個老賴比唐山的黃淑芬要更賴,更惡劣,更沒有人性。起初,判決下達後玩失蹤,手機停機,人跑到外地,因為已經近兩年了,他的主要財產都已經轉移到親屬名下。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這個老賴有恃無恐,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全部拒收,報告財產令等一系列法律文書成了一張張廢紙。

後來,我們收集了這個被執行人拒執的證據,包括他把自己的公司過戶給目不識丁年老體衰的母親姜某,包括因為不及時賠償並拒絕辦理保險公司墊付手續延誤傷者治療導致一級傷殘,把自己名下的汽車過戶到老婆名下等提交法院,準備以拒執罪提起刑事自訴,並要求馬上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我們還準備在各大媒體發佈有關事實真相,讓全國人民都認識一下這個超級老賴。法院執行局根據我們提供的資料找到他老婆,說明了我們準備自訴的情況,再賴下去的嚴重後果。不長時間,這個老賴就自覺和執行局法官聯繫,要求和我們談。第一次談,提了三點,一是要求和連帶被執行人分開履行,二是一定不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三不要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顯然,這個老賴以前囂張無比,現在是有所忌憚了。拒執證據確鑿充分,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吃牢飯近在咫尺,他哪能繼續逍遙自在?

這個事實說明,一切老賴都是紙老虎,他們之所以死豬不怕開水燙,是因為還沒有打到他的要害。今後,如果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老賴入刑的門檻再降低一些,對老賴轉移財產的制裁更嚴厲一些,相信老賴的生存空間會進一步壓縮,基本解決執行難指日可待了。

本案的另一個被執行人青島即墨(原籍沂水)武某也是賴得極致。交通肇事後,這個老賴梨花帶雨,騙取受害人刑事諒解,儘管親筆簽下協議,保證積極賠償,但是刑事諒解後立即玩失蹤,電話換號,住處搬離,似乎從人間蒸發。

後來,我們用網上發帖懸賞的方法,基本鎖定了這個老賴的行蹤。原來,這個老賴一直在即墨賣服裝,出門帶著大口罩,整天鬼鬼祟祟不敢見陽光,聽到警車響就怕的要死。下一步我們準備用法律手段吧這個老賴送進監獄。


淮北日月升


關於老賴,真的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武漢59歲的朱某是一名老賴,她在當地欠下2500多萬的債務。去年她為了躲避法院追討,徹底人間蒸發。直到今年7月中旬,法院接到舉報電話,朱某一直藏身於深圳,逍遙自在地做生意,令人更驚訝的是,她竟然還換了一張臉。經過整容,年近六十的朱某看上去年輕似少女。目前因為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朱某已被警方刑拘。

先為打舉報電話的勇士點個贊!瘋狂打call call call!

一談到老賴,大家都表示鄙視不已,故意賴賬不還,行為非常惡劣!如果遇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又或者是根本沒錢可還,或是故意隱匿財產不還,那就苦了債權人了。

為了讓老賴受到懲罰,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的通知”裡就強調:

各級法院要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的快速反應作用,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組織機構代碼查詢系統等,集中對財產線索進行調查核實;

要充分運用罰款、拘留、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境、限制消費等措施;要加大對規避、抗拒執行行為的懲戒力度,被執行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對依法提起自訴的,應當及時受理並審判。

除此之外,針對老賴還有這些懲罰:

1、老賴的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老賴還可能禍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2、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不僅是銀行賬戶,就連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也都在法院可執行的財產範圍內。老賴一旦進了黑名單,這些賬戶都將被限制,同事網上購物、訂房、買保險等都會受限。

3、老賴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4、老賴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5、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老賴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老賴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另外,如果老賴名下有大面積住房,申請執行人可以按照廉租房的標準,“以小換大”,只維持老賴生活必須即可;申請執行人也可按照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8年的房租,老賴的唯一住房也可被執行。

6、老賴的車輛上不了高速

老賴名下的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老賴們的車輛只要行駛上了高速,就將被現場扣留,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

7、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老賴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8、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

除了私家車出行受限,拒不還款的老賴也買不了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

9、禁止老賴高消費

對於有財產拒不執行的老賴,讓他們有錢也不能花,老賴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想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也很難通過審批。

10、限制老賴炒股、買房、出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備忘錄限制老賴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11、鼠標一點就可網上凍結、劃扣老賴財產

針對不執行還款的老賴,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可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意味著執行法官只需要點擊鼠標,老賴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金融機構的財產都能查到,並可以凍結、劃扣!

12、老賴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都是對老賴的懲罰,上了失信黑名單,相信老賴的日子也好過不到哪裡去!同時提醒一下債權人一定要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對於拒不還錢的可持相關證據上訴,勝訴後如果老賴還賴,那就送他上黑名單!


律師說


第一,要嚴厲打擊有錢不還的失信者。

第二,要把高利貸,以及網貸,銀行貸款尤其信用卡不合理的地方徹底根除,什麼土壤就滋生什麼樣的果實。

第三,引入個人破產法,凡是因為創業失敗,或者因為家庭變故,比如說家人大病,因病至貧,盡了最大努力,依然暫時不能履約還款的債務人給予寬限。給一個喘息的機會,不能把人都逼死或逼成老賴。

第四,國家應該給予創業者支持,尤其是資金支持,包括寬鬆合理的融資渠道。也應該有一個退出的機制,人和企業的能力是有限的,有限的能力承擔著無限的責任,是不公平的。

要深刻認識到,既然世界上那麼多國家破產,企業破產,銀行破產,難道中國普通人不可以破產嗎?國家破產,你不可以因為還不起錢去消滅這個國家,個人破產,但是實際上很多債務人受到了精神和肉體的多方面的折磨,如同煉獄一般。

所以,核心是嚴厲打擊有錢不還的老賴,但是給予沒有錢,暫時不能履約的債務人一個機會。


獅王之心


“失信被執行人”最怕什麼?

這個問題,問得好!首先我們看看什麼叫“失信被執行人”。

因為債務糾紛,被人民法院判決,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對於一個真正的“失信被執行人”,除了國家法律的制裁之外,他已經啥都不怕了!

你想想,都說放債的時候是爺,要錢的時候是孫子,但凡是能夠協商的,誰願意去法院訴訟呢?

衙門的事情難辦,誰都知道,把債權人逼到了人民法院,協商就已經完全失效了,法律是一個體系,這個體系講究的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在法院判決後,仍然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仍拒不執行,你說他能怕什麼?

“失信被執行人”一定是懂法的,“失信被執行人”是有能力請得起專業律師的,"失信被執行人"絕對是沒有嚐到法律後果的人。

所以,面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時候,要理性!唯有指望法律的公正裁決,好在當下法律體制越來越完善,很多“失信被執行人”都將越來越難生存,幾年後的國家信用體系建成後,失信被執行人一定會越來越少,如果你不幸遇到了這樣的人,你還是把精力往賺錢的方面挪一挪,讓他接受國家法律的裁決吧!

如果一個公民,面對國家法律的裁決,仍然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執行,那他必然將失去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一個被國家所拋棄的人,會有多好的結果呢?不要在不幸被人誤之後,再繼續自誤了,一方面堅持法律申訴,另一方面趕緊自我發展,只有自身實力,才能碾壓生活中面臨的一切不幸!

走出債務泥潭 就上陽光叢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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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叢生網官方號


什麼是老賴?什麼是失信被執行人?要搞清楚,有些人確實分不清,所謂老賴其實就是有錢不還,故意隱秘財產的失信被執行人。有些失信被執行人確實以無任何財產,這種人不能稱為所謂老賴。所有申請人(債權人)我相信都潛意識的認為所有失信被執行人只要活著就一定會搞到錢,這裡所說的搞到錢,無非就是借、賣,有些可能還要去做違法的事才能搞到錢,錢怎麼來債權人是不關心的,因為當今社會已是一個看錢的社會。其實就國家目前來說,對這部分失信被執行人確實沒財產的人來說,已經算較大的處罰了,因為他想還清債務,特別債務金額較大的,想東山再起確實太難了,沒個5、6年是不可能的,有些可能要幾十年,甚至一輩子,賺到錢都要還債,他是怕的。但老賴怕什麼呢?低級老賴怕拘留,高級老賴什麼都不怕。所以呀,你別管他怕什麼,主要是債權人你自己好好想想,當初你借錢給別人沒風險評估怪誰,還不是自己的問題,說回來,在中國這種民間簡單借貸關係已經不錯了,還有地方去找要錢,如果像國外有個人破產的說法,看你找誰去,所以債權人你就當投資失敗了吧,一個字“等”


李科喬


老賴之所以成為老賴,就是有錢也不想還,寧願自己的信譽受損,也不願意自己把債務還清。他們也許每天都在想躲避債務,最害怕的是自己的錢財有“損失”。

前段時間,一名老賴的子女考上了名牌大學,卻因老賴不還錢險些不能錄取,促使老賴還清了債務。很多人為此拍手叫好的同時,也有人質疑這侵犯了子女的受教育權。

隨著國家信貸體系越來越完善,老賴會無所遁形,越來越害怕國家的“黑頭文件”。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其實,根據普法君跟法院接觸這麼久的經驗來看,失信被執行人最怕的是進監獄。

之前,我曾經採訪過很長時間的法院執法局,也見識了各走各樣的失信被執行人,有些人一看就是有錢不還的無賴。

我曾經遇到過兩次囂張的債權人。

一個是一家建築公司老闆,當時他欠人家幾百萬現金,死活不給,最後對方申請強制執行。

當法官、法警到達其公司時,這個老闆正在談事情,見到警察來貌似有點慌張,開始還是態度和藹的表示配合。

可過了一會,他的幾個下屬開始召集人員來鬧事兒了,當法警要帶老闆去法院時,這些人一起起鬨將法官圍在辦公室,老闆趁機跑掉。

後來法警費了很大力氣將一名鬧事的副總帶回法院,結果這下好了,該公司幾十號員工浩浩蕩蕩跟著來了法院……

我在現場,目睹了一個傢伙的囂張氣焰:只見他手持一把奔馳鑰匙,徑直走進法官辦公室就喊放人。

在法官問其是何人時,他就說自己是農民工,老闆被抓他們沒飯吃,要來法院吃飯。

就在這時候,那幾十號男女員工擠在法官辦公室走廊的玻璃門外,拍視頻的、拍照的、大聲喧譁的,整個法院辦公區被搞得烏煙瘴氣的。

無奈之下,法官只好通知法警過來維持秩序,可那些人壓根不聽勸。

最後,一名執行局法官實在忍耐不住,用手指著一名鬧事的男子,令法警將其逮到辦公室……

只見法警將門一開,幾人迅速衝向那名男子,架起他就往辦公室走,其他人一看要抓人,又跟著圍上來湊熱鬧,結果被幾名年輕法警三下兩下給踹外面去了。

一見法警動真格的了,那名拿奔馳鑰匙的傢伙竟瞬間不知所蹤溜走了,而被帶進辦公室的傢伙還想反抗,直接被法警給翻身壓住,手銬“咔嚓”戴上了,然後兩人一架又將其按在地面上……

這一下,整個辦公區就恢復了安靜,那些鬧事的人也紛紛不見了蹤影,只剩下這個帶頭鬧事的傢伙。

又過了沒一會,執行局副局長接到一個電話,貌似有人要來為這事說情,這個副局長一下子冒火了:特麼他們衝擊法院辦公區咋說,誰給我們說理去!

結果對方再也沒來電話,法官們決定對此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

不過,在法院將此人扣住後的當天晚上,該建築公司老闆就籌錢還債,並且第二天早上還真是把錢還清。

我還見了另外一個傢伙,脾氣跟這哥們差不多,臭的不行不行的,也是搞建築的,讓人家乙方墊資施工,結果人家墊付的錢他欠了一百多萬沒給,死活都要不回來,最後也是走到法院,在勝訴履行不到位的情況下,債務人也選擇了申請強制執行。

結果這個夥計在外住酒店時被法警抓獲,在法院辦公室,這個傢伙赤裸裸的威脅當事人:你放我走,我還能一點點賺錢還你,你若是把我抓起來,告訴你,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無奈之下,鑑於他的惡劣態度,法警決定先對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再談拒執罪的事兒。

結果這下好了,這夥計一聽要動硬了,馬上軟了下來,一直稱有話好商量,並馬上找人籌錢還債……

所以說呢,那些失信被執行人最怕法院動真格,法院針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罰措施有很多很多,一旦你動硬了,他們心底還是有所顧忌。

當然,最後我想說的是,並不是所有欠債的都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你若有很好的態度,有強烈的翻盤舉動,或者是與債務人達成延後還款協議,是不會有人去起訴你的,欠的錢慢慢還就是。

而那些自己欠債還冒充大爺的傢伙,不收拾你們一下咋行……


普了次法


相信大家和六度信用先先君有一樣的疑惑:什麼樣的舉措才最讓老賴恐懼呢?

下面六度信用來為大家解疑:

那就是讓老賴在這個社會寸步難行,無處可逃。雖然人民法院也一再強調,要讓失信人付出代價。但我們都知道,老賴付出代價,必須以利益受損為主,而不是僅僅依靠輿論的壓力來倒逼老賴。

否則,給老賴定製失信人鈴聲、在城市繁華地段公佈老賴信息、給老賴身邊人發送信息等等舉措,都是依靠輿論的壓力來督促老賴還款,說到底,這還是法院執行舉措乏力的表現。況且,給老賴周邊人發送老賴信息,還涉嫌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於和老賴沒有任何關聯的人來說,手機接收這樣的信息就是干擾。

而對於老賴進行通信限制,前提肯定是找到老賴的聯繫電話,既然能找到老賴的電話,難道找不到人嗎?對於有錢不還,不主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我們的司法還是太過軟弱,總想著通過小打小鬧來解決執行難。而不是通過強有力的措施。這樣解決執行難,只會越解決越難。

由此,即應由法院與各個部門建立起信息共享機制,一個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就需要與他人建立關聯,那麼,徵信系統的建立,讓司法的觸角可以延伸到和公民生活關係息息相關的諸多地方,公民的個人信息可以一覽無遺。法院不用今天跑到銀行查賬,明天跑到車管所查車,後天又跑到房管局查房等。減輕法官的負擔,讓法官不要疲於奔命,更不要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找老賴的財產,這樣,執行效率才能提高,執行難才能逐步解決。

當然,上述徵信體系的建立,更要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洩露。那個部門掌握的公民信息越全面,越需要嚴加防範,越需要加大監督和加強洩露信息的懲處力度,而不是任由公民個人信息外流。

再者,還需要法院對解決執行難“發威”,面對申請人申請執行,一些法院有時會拖延執行,有時會讓當事人自己找財產,有時會讓當事人無限等待,這樣下去,對於老賴而言,就是縱容。只要申請人申請執行,法院即應當快速應對,而不是遲遲不動,這樣,老賴們才會心有餘悸,不敢貿然拖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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