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捡到四万块钱的包,还给失主,失主说里面少了一万块,是清洁工偷了,你怎么看?

红茶美食领域创作者


看来大伙很关心这个问题,邀请回答这问题的人有点多。

出现这样的事情,总会让人觉得好事不能做。这种事情,不做什么事都没有,一旦做了,反而一身麻烦。当然,这里我们是肯定清洁工没有侵占失主钱物。从我们正常的逻辑思维及善良的社会风俗来看,愿意将拾得款项返还,自然不太可能去侵占小额款项。

不过,这里涉及几个法律问题,还是讲一讲。

第一,拾得遗失物归还的法律义务。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物权法》关于拾得遗失物的归还法律义务,所以清洁工拾得钱包应当归还,这个是法律上的义务。

第二,拾得人可以要求必要的保管费用。

只谈义务,不谈权利,这就是扯淡。既然法律加给了拾得人归还的义务,自然也需要赋予相应的权利。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所以,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交通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权利人补偿。

第三,钱包金额的举证责任。

个人认为,拾金不昧是中国的优良传统及善良的的社会风俗,清洁工拾得较大数额的现金,没有占为己有,而是归还失主,足见其道德高尚。所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我们应当认定拾得人不具有侵占他人财物的可能性及动机性。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作为失主,应当对钱包里面的金额承担举证责任,若失主无法对钱包的金额进行证明,则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不然,这起失主可以说五万,下一起就会有人说十万等等现象将频频发生。若是将该项举证责任强加给拾得人,既不符合举证责任的规定,也将加大做好事当好人的法律风险。


叶律师


只能对失主说,人在做,天在看。不会感恩的人,不善待帮助自己的人,只以邪恶之心待他人的人,想必总有一天会得因果之报。清洁工要偷那一万块钱,何必把包还给你?不如一并要了来得干净,还不用背“偷”的名声,最多是捡到了没还,人都不知,何受指责。

我自己上周就亲身经历了一件类似的事情。我逛商场试衣服时,发现那天背的一个多年未用的包掉色,把衣服染上了,于是叫服务员给了我一个购物袋,掏出东西后将掉色的包交给服务员,请她代我扔掉。然后,我拎上购物袋就走了。

由于如今买东西都刷微信不用掏钱包,所以完全忘记出家门前将钱包塞进了包包的夹层小袋里。在接下来的5个多小时里,我继续逛街看电影,完全忘了这件事。直到晚9点多钟回到家,从购物袋里将东西拿出来时,才想起了我的钱包。

我赶紧打114查购物中心的电话,购物中心又将电话转到商场。我向商场前台详细叙述了情况、包的颜色、专卖店的名字,特别强调是我自己的失误,让服务员替我扔包,服务员如果扔了包的话,请商场派人代我到垃圾车找一找。

因为此时已快到商场关门时间,我特地请前台替我抓紧时间,要赶在垃圾车到来之前找到包包。同时,我留下了手机号码,请他们无论如何回我一个电话。放下商场的电话后,我接着打银行电话,为信用卡和储蓄卡挂失。

我的钱包里,有现金数千,身份证和银行卡两张。现金丢了固然令人心疼,银行卡总有风险,挂失后也会有诸多不便。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我是北京人在外地工作,所以还必须回北京补办身份证。总之,一定是诸多不便。

我的第一通银行卡挂失电话刚打完,正在拔第二张银行卡的电话,这时,我另一个电话响了。打进电话来的,正是请她代我扔包的那个女售货员。她告诉我,我走之后,她正要扔包包,随手一捏,发现里面还有一个钱包。

但她没有我的电话,只好把包包锁起来,等我想起来后回去找。我的一颗心放下来,说马上开车去取钱包。此时已快晚上10点,我住的地方离商场有10多公里,我赶过去服务员们也一定下班商场关门了。但她说,没关系,我在商场大门口等你吧。

就这样,我取回了钱包。我要请她吃饭,她笑笑说,不用,这是应该的。我要给她一个红包,她同样笑笑说不用,这是应该的。第二天,我只能去商场找到她的领导,将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很认真的提交了一封表扬信。

虽然我的包里没有几万块钱,但至少也抵得过女售货员一月的工资。如果她取出钱包说已经把包包扔了,我也只能自认倒霉。错误是我自己犯的,我没有理由怪别人。但是她并没有这样,不但完璧归赵,还总是温柔地笑说,这是应该的。

我祝她好人有好报,永远善良美丽平安。


世界真的很大


不得不说,这位失主真的是胡搅蛮缠,稍微用脑想一想,如果这位清洁工真的是贪图钱财的人,又怎么会把捡到的包交到派出所呢?真是寒了天下好人的心。

这是一件真人真事。前段时间,一名清洁工在街道上打扫卫生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清洁工捡起来打开一看,竟然有整整四万元的现金!清洁工心里想着,丢了这么一大笔钱,失主肯定特别着急,便赶紧把包送到就近的派出所里。派出所接到遗失物后,连连夸奖清洁工拾金不昧,然后赶紧和失主取得联系。


本以为这是一段拾金不昧的道德佳话,没想到失主前来认领钱包,发现包里只有四万元,愣是要说少了一万元,并颐指气使地指责清洁工肯定是他私吞了。可怜的清洁工非但没有收到感谢,反而平白无故地遭受无端的谴责,想想都觉得欲哭无泪。

虽然在理论上两者都有可能是说谎者,但我倾向于认为是失主在无理取闹。因为如果清洁工是个贪图钱财的势利小人,捡到五万元后会只私吞一万元吗?肯定是全都给据为己有啊,哪里会主动交到派出所呢?更何况,如果真是清洁工私吞了一万元,他还有脸面等着失主前来领取吗?他顶多匿名交给派出所不就行了?

所以,如果失主坚持认为是清洁工私吞了那一万元,首先需要证明两点:一是包里本来就有五万元,二是清洁工擅自拿了一万元。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那清洁工可以告他诽谤!这种人就是应该惩罚一下,否则真的会让好人寒心。


冰焰


失主不可理喻!18年秋,我捡到一个线包,到单位后,打开看,有三张不同行的银行卡,身份证,行车证,驾照,加油卡,购物卡,洗衣卡,几百元现金,我想失主一这很急,就想通过身份证找人。后来,又找到一个某企业就餐卡,于是,我就打电话到这个企业人事处,我说明来电目的,人家告诉我:不知道有没有此人!于是我把电话打到厂办,接电话的同志听了我去电话的目的后,告诉我,有这个人,立即通知他给我联系,还说了些客气话。等啊等啊,等我下班了,有个人给我打电话,说是失主。我对了一下信息,确定无误后,告诉他可以到我单位来取(距他单位大约4公里),他居然说:那么远啊!下午来了,见面后把东西给他,让他核对下东西。核对完,说不错。连个谢谢都没说。走了几步他可能感觉不合适,回过头,抽出二百块钱给我,我明确告诉他:如果为了钱,我不会打电话联系你单位!但他的态度,让我感觉,不该弯腰捡起那个钱包!


人到中年23841


清洁工捡到4万块钱的包,还给失主。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值得赞美。失主说里面少了一万块,是清洁工偷了。这让我震惊!

其实真是清洁工偷了也没什么。如果是冤枉好人,勒索好人那就恐怖了,没人再敢拾金不昧了。想想扶老人被讹事件就明白了。看见大家的评论都支持清洁工,我非常高兴。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我就不怕讲讲下面真实的例子。

首先,我来讲一个真实的例子

有一次去我家毛竹林A地挖竹笋,挖着挖着突然看见相邻的B地有一块特别好看的裂缝,我断定有竹笋于是走过去开挖,挖呀挖呀挖得很深才看见黄嫩的笋头。再挖下去还有一颗很大的竹笋,怪不得土裂得那么好看,却藏得这么深。这两颗竹笋挖出来了,是我遇到的最好看的竹笋,像金字塔一样,上尖下粗,而且特别短,胖嘟嘟的。挖的时候感觉到周边没人的,也没多想。挖完了,才知道怎么处理B地主人都能够发现竹笋被偷了。虽然人家竹笋是从我家竹林长过去的。



挖完这两颗竹笋我就回家了,离开B地的时候又发现两颗又粗又壮的竹笋。后来我就去热闹的路亭,看见B地的主人,和他说B地长了两颗大竹笋。人家就去看看了,结果竹笋被偷就发现了,到处骂人。我听见了好难过,几天都没睡好觉。后来想想,我家竹笋每年都有很多很多被偷了,从来没有骂过谁,心理就安慰多了。

其次,结合上面的例子分析题目

1.题主的情况肯定是没有证据的,有了证据一切都简单了。我觉得失主说话做事不够稳重,就算是怀疑清洁工偷的,也要指桑骂槐吧。这么直接说人家偷的,证据呢?再说,人家帮你减少损失4万元应该非常感谢才对。

2.我觉得1万块钱可能是别人偷的,还有可能风吹掉了,老鼠偷的等等。清洁工偷的可能性非常小。既然这样,怎么可以说清洁工偷了呢?要是我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是非常感谢他的,就算有一万块钱遗失,也要温和的问问情况,不会断言。



3.可能失主讹诈清洁工。我很不希望这样,这样也太恶毒了。人家那么善良,捡到钱还给你。清洁工本来收入就很低,你没有感谢他,却要讹诈他1万块钱。其心可诛!

最后,谈谈自己的看法

事情讲究证据的,既然清洁工拾金不味就应该赞扬。失主说清洁工偷的,应该谴责。不然对社会造成太坏的影响,有谁还敢拾金不昧呀!大家捡到财物想还给失主,还担心失主会不会讹诈自己。

所以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好好说话,传递正能量!


徽乡小居


一次去KTV喝多了,出来的时候,门口有很多卖花的阿姨,天太冷了,大半夜的,而且阿姨年龄和我妈差不多,就给她说花不要了,我给你点钱吧。结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支付宝少了11111,当时就懵逼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是打车给了司机。然后报警了,去派出所查了监控,显示交易时间就是我拿手机给阿姨转钱的时间,而且监控里我走路一直在晃,手里还掉地上俩次…后来去KTV门口没看到她,给其他几个阿姨说了如果看到她,给她说一声我在派出所查到是她了,本来也是自己喝多了,她还我10000就行了,剩下的不要了,如果不给我,就报警了。俩天后阿姨给我打电话,说钱花了一俩千,给她自己和老伴买衣服了,只给了我九千…说后面赚到钱再给我。然后就不了了之了,我也没再要过…毕竟是自己犯的错,总要付出点代价,就当买教训了……所以说喝酒喝多了不是好事,丢钱,丢手机,糊涂事太多了…


a韩博749


关于捡钱这事,如果这个清洁工足够聪明,在对方说少了一万块时,马上就告诉这个人,对不起,这不是你的钱,因为数对不上,我要把这钱交到派出所去。为什么要交到派出所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清洁工捡到钱,不能据为已有,因为这不属于他的合法财产。

二、清洁工应妥善保管拾到的四万块钱,如果在其手上这钱少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尽到保管义务,可以要求失主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清洁工可以让捡到的钱交到派出所,经公安机关公告60天无人认领,收归国库。

四、如果数额巨大,清洁工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

五、如果钱只是掉在地上,还没有脱离失主的控制,则构成盗窃罪。

通过上面几点原因,就能看出问题,既清洁工捡到钱后不能据为已有,他做到了,已有归还失主的具体行为。但是失主说数目对不上,清洁工必须要及时告知对方,这钱不一定是你的,必须要去派出所去解决后续问题。

到派出所后,通过警方确认,钱确系失主,但是清洁工不认可少了这一万块钱是自己私自占有的,那警方就有可能立案了。但是失主不能直接说捡到钱的清洁工偷了人家的钱,否则,经警方调查后,事实证明少这钱根本不是清洁工拿的,失主也会因为污陷而违法呢。


寒石冷月




西门观点:非常好办,既然失主丢的是五万,那这钱肯定不是他(她)的。

这个失主恐怕是世界上最无耻最不要脸的失主。

一个清洁工清理垃圾时捡到了一个包,打开看,里面有四万元现金。她没有丝毫犹豫,就寻找失主。

让她想不到的是,失主接过包和四万元现金,竟然说少了一万元。意思就是清洁工贪了他(她)一万元。



真是可笑至极,无耻之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清洁工是个贪心之人,大可以将四万元全部拿走,为什么还要把四万元给你?除了你这种无耻小人,猪也不会这么想。

很明显,这个失主的目的就是不但想要回丢失的四万元,还想再讹诈清洁工一万元。心如毒蝎,可恶之至!



清洁工是我们城市的美容师,起早贪黑,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好多捡到巨额现金归还失主的拾金不昧感人事迹,然而,他们又是报酬最低的社会群体。

这个无耻的失主,不但感恩,反而反过来诬陷清洁工,实在令人不齿!

好,既然他(她)说他(她)丢的是五万,那么这四万块钱肯定不是他(她)丢的,要么归公,要么捐给福利院,要么奖励给这个拾金不昧的清洁工。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网络图片与内容无关)


西门白甫


最好送派出所,我之前在一家酒店做保安。我们队里一个保安捡到一个包,里面是一千五的现金外加一些证件。捡到之后就放到了保安室等客人来拿。第二天失主来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看着也很有气质气派。打开包说里面是五千现金,现在只要1500。让我们赔剩下的那三千五。闹了一天。最后酒店高层打算酒店出1500。剩下的让我们保安部来出。我们的经理还是比较向着我们。报了警,然后把那天的所有监控全部调了出来。查了一天终于还了我们清白。那人被警察带去喝茶。事后我们经理开会说以后捡了东西如果心里过不去想要还失主就直接送去派出所。不要放保安室。如果不想还就自己蒙声不说话。偷偷留着,谁也别告诉。事后请兄弟们和瓶水。吃个烧烤。


魂战


有捡到过钱包,在公园的一个坐凳上。

看到有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有银行卡,身份证等。

对了,还有一张手机卡。

但没有名片和别的联系方式。

于是,后来就用钱包里的电话卡插在我的手机上,看到了另外一个电话号码。

就打给那个号码了。幸运的是那个号码正好是失主的电话。

他说这张新手机卡还没开始用,就先放钱包里了,没想到这么巧。

于是,就约了见面,把钱包还给了失主。

他很感激,给我钱没要。又要请吃饭,也没去。这不是我初衷。

后来,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像文中这种情况,

直接说他不是正确的失主也无可厚非。

既然人家清洁工还给他钱包了,

就实在是没必要单独拿出来一万。

这样的话,还不如直接不还。

所以,失主要凭良心好吗

遇到这种事情,不知道感恩,反而回来诬赖人家清洁工。

真的是该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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