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女兒患病騙錢財 獲刑八個月罰八千

被告人盧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女兒患病急需錢用為理由,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人民幣17166元。經長汀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該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2017年6月7日,被告人盧某(男,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左坊鎮人)到某被害人在長汀縣經營的小吃店應聘並上班。爾後,其夥同他人以女兒患“新生兒敗血症”急需錢用及可以房產抵押等理由向被害人預支工資及借款,至同年8月份,從被害人處獲得人民幣25500元,扣除工資8334元,共計騙取人民幣17166元。2018年7月19日,被告人盧某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某酒店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案發後,被告人盧某通過家屬退賠被害人人民幣17200元,取得了對方的諒解。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