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跑水”樓下“泡湯” 司法社工介入化解糾紛

近日,和平區勸業場司法所司法社工在下戶走訪排查時,居民王某反映其樓上住戶常某因水龍頭長時間未關閉,導致房間大量跑水滲漏,造成樓下王某家中財產損失,室內牆體和傢俱均不同程度受到漏水浸泡,王某向常某確認此事並提出索賠,但常某拒絕賠償。

接到求助後,司法社工與管片主任第一時間到跑水的房屋實地查看並向周圍居民瞭解情況,發現常某不是該房的房主,遂直接聯繫房主董某向其說明情況。

司法社工積極組織涉事雙方及房主董某坐在一起商討解決糾紛的方法。在現場調解時,王某要求常某賠償現金4000元,常某認為王某誇大其家中的損失,表示只願意支付1200元用於漏水點的修理及損失補償。聽到常某的話後,王某情緒極為激動,表示絕不讓步,調解頓時陷入僵局。見此情景,司法社工將雙方當事人暫時分室安撫,進行“冷處理”,一方面做常某、董某的勸服工作,司法社工向常某、董某解釋了相關法律規定,作為房屋的維護管理人,對於房屋漏水給樓下業主造成的損失,理應進行賠償,如果賠償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王某有權繼續向房主追償。另一方面迅速請來社區律師協助穩定王某情緒,向其說明如果走訴訟程序費事費時,而且雙方是多年的老鄰居,相互體諒才能把問題很好地解決。

經過司法社工反覆多次勸說、協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常某、董某幫助王某維修房屋並賠償現金2200元,最終雙方握手言和,並一同在人民調解協議書上簽字。雙方當事人對司法社工在48小時之內就化解了糾紛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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