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擔山村的物權糾紛執行案

挑担山村的物权纠纷执行案

挑担山村的物权纠纷执行案

珠江網訊(通訊員唐正良)4月3日,富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4名工作人員來到雲貴交界的大河鎮挑擔村委會挑擔山村,對一起法院生效的物權糾紛調解案現場執行。

4名工作人員駕駛著警車通過手機導航來到挑擔村委會,並在路人的指引下,穿過濃濃迷霧,兩次爬到了雲貴高山之巔,兩次因去路不明又返回山下,終於在隱隱約約的大山中看到了挑擔山村,再次經過近5公里的山路,爬行而上,再曲折而下才來到了挑擔山村。

這是一個偏僻的小山村,山村坐落於半坡之上,人們依山而居,獨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後戶人家坐在家裡就只能看到前戶人家的房頂,一眼望去,前面層層的大山就在眼前。

利弊相存,因地而居。特殊的地勢造成了人們建房必須築牢和夯實厚重而高大的堡坎,糾紛也因建堡坎而時常發生。

坐落於挑擔山村偏左下角的前後戶楊成和楊榮兩家就被打堡坎的問題困擾了近10年有餘,兩家人經村、經社多次協商、調解未能有效解決。

最終兩家人鬧到了法院,2018年12月13日,兩家人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協議約定兩家人共同建築堡坎,堡坎高度、寬度、費用均攤,開工日期均有明確約定。

可是到了2019年1月1日,雙方約定的開工日期到了,堡坎還是無法正常開工建築。幾經協商,雙方的矛盾糾紛依舊,雙方又回到了矛盾的起點。

2月19日,一個多月快過去了,眼看雨季就要到來。其實在兩家人的心理,近10多米高的堡坎,如不早點建好,對兩家都是巨大的威脅。只是面對一份看似完美的調解,雙方確無法自行履行完畢。

2月13日,楊成只得再次向富源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後,僅兩個月的時間,面對當事人反映的情況,眼看雨季的到來。

4月3日,富源法院4名工作人員趕赴挑擔山。很多事、很多物,冥冥之中註定了有其緣由。出發前,陽光普照,天空晴朗。4名工作人員上午在大河鎮老街執行完一件相連糾紛後,再趕赴挑擔山村的路途上,天空開始低沉,一片片烏雲壓來。此情此景,出行人員屏住氣息,警車在地處雲貴,向烏蒙上之巔爬行的過程,顯得異常艱難。

在來回繞行中找到了挑擔山村,來到了兩戶人家。面對前後高達10餘米的斜坡,以及即將來臨的大雨,可以設想兩戶人家,在夜深人靜、電閃雷鳴時,他們的不安。

來到現場,法官們沒有停歇,拿出卷宗,開始理順兩家的矛盾緣由,對照調解結果,楊成,楊榮兩家女主人你不讓我,我不讓你地相互爭搶著向法官述說,面對執行法官,雙方再次呈現出劍拔怒張的局面。

在法官心理,對照調解結果,對照現場情況,嚴格按照調解結果執行,這將又是一樁永無休止的紛爭案。

既來了,就盡其所能,4名法院工作人員根據工作職責,展開工作,兩名法官兵分兩路,將雙方各自分開,摸清雙方心理,掌握雙方矛盾根源,對症施策,經過長達3小時的分兵工作。就在執行現場,天空數次下起大雨,又數次停下,這雨,好似在催促著雙方,要及早達成協議,及早築牢防護兩家人的安全堡坎。功夫不負,終於雙方達成了由一方讓出土地,另一方負責建築堡坎的執行和解協議。

撥雲見日,好在這場雨,是一場人們期待已久的春雨。

大雨過後,已是下午五點,為使兩家真正將執行和解協議內容兌現,法院工作人員再次與楊成、楊榮兩家,在村民的見證下,對建築堡坎的位置進行了現場勘察,拉線、打樁,製作現場勘驗圖,經雙方確認後簽字。

4月8日,楊成家正式開工建築堡坎,在建築堡坎的過程中,楊榮家再次為堡坎的具體位置發生爭議,再次多次電話詢問執行法官,法官通過電話再次與雙方溝通,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堡坎的修築工作再次順利進行,相信順著堡坎的修建,雙方的矛盾也將得到修復。

執行完畢才是生效裁判文書的最好歸屬

執行法官手記:

一個執行案件,當事人歷經自行協商、基層組織調解,一審、二審等多道程序,雙方已筋疲力盡,如果在執行階段再次卡殼,當事人對司法的權威,將失去最後的信任。人民對於糾紛解決的途徑也將最後被葬送。

作為執行法官,力爭讓每一件執行案件得到最終兌現,還當事人一個明白,是職業要求,也是本職所在。但現實是各種因被執行人履行不能的原因造成案件本身的無法兌現,執行法官也只能是窮盡執行手段後,對案件終結執行。

畢竟,源源不斷的案件,還有下一個申請執行案件還等待著,還期待著司法有限的資源、有限的手段去救濟。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安居樂業,還群眾以安全,還人民以幸福,司法在每一個階段都有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希望在每一個階段都發揮其各自應有的功能和作用,通過司法人員的努力,通過一件件的司法裁判,去重新構建或者修復已經破損的社會關係,還民眾以心靈的幸福。

希望像楊榮、楊成兩家相鄰村民們,重溫遠親不如近鄰的優良傳統,互諒互讓,和好如初,畢竟屋寬不如心寬,每一種幸福都只是一種感受,珍惜現在所擁有的就是幸福。(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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