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5月1日起,社保大變!

國務院明確!企業社保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降低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費率,完善社保制度,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定了!5月1日起,社保大變!

主要內容有: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於16%的,要研究提出過渡辦法。

各省具體調整或過渡方案於2019年4月15日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總費率1%的省,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

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

(1)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

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

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後,各省要制定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確保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2)完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四、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各省要結合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等措施,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逐步統一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單位及個人繳費基數核定辦法等政策,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

五、提高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

加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力度,2019年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至3.5%,進一步均衡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六、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繳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穩定繳費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徵管職責如期劃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財政、醫保部門要抓緊推進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等各項工作,切實加強信息共享,確保徵收工作有序銜接。

妥善處理好企業歷史欠費問題,在徵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同時,合理調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預算。

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國務院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降低社保費率和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醫保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降低社保費率以及徵收體制改革過渡期間的工作銜接,提出具體安排,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八、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其中有兩點,需要重點說一下:

一是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重新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

二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繳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穩定繳費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

社保基數能降多少?企業會受益嗎?

先說第一個,社保基數換了計算口徑之後,社保基數能降低多少?企業能否受益?

有些省份不同城市甚至不同縣都不統一的繳費基數,以後將全部採取統一口徑、標準、計算公式,這是社保制度在繳費基數層面的制度統一,是一次重大變革。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也算是一種利好消息!

一、社保基數或降低10%以上!

一般情況下,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但是,工資收入較低和較高的參保職工,則要按照各地每年公佈的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平均工資60%)和上限(平均工資300%)作為自己的繳費基數。

而在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時候,多數省份是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來確定,而不包括工資水平低的私營單位。這樣一來,每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都會隨著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上漲而提高,個人和企業的社保繳費也會水漲船高。

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公佈的數據來看,2017年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45761元,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4318元。

擴寬統計口徑範圍,將小企業、民營企業納入進來,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預計繳費基數或許能下降10%左右,企業的社保負擔屆時可以得到進一步減輕!

二、合規企業受益最大!

社保繳費基數和費率下調,對於什麼樣的企業有利呢?

當然是原來那些依法足額合規繳納社保的企業,這些降費措施將轉化為企業自身的紅利,當然這些紅利是否會被釋放給職工還要看配套的綜合機制。

對於那些原本就沒有打算老老實實交社保或者壓根就沒有繳納社保的企業而言,合規不是其首選,降低費率和基數,對其毫無意義。

現在最麻煩的是那些夾心層單位,希望合規但力量有限的企業,新政策會促使其進一步合規,但其自身壓力也會加大,國家恐怕還要想出一些有效的辦法去扶持這些企業。

三、低收入者到手工資有望增加!

降低社保繳費基數,有利於減輕低收入者繳費負擔,讓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時,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資也有望增加。

舉個例子,假設某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000元,社保繳費下限為平均工資的60%,也就是3600元。小王工資為2000元,低於繳費下限,但他要按照3600元的下限為基數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8%,他每月養老保險繳費288元。

如果重新核定之後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降為5000元,社保繳費下限就會降為3000元,小王此時每月養老保險繳費降為240元,每月到手收入就會增加48元。

總的來說,繳費基數用來計算社保繳費的上限和下限,對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有切實影響。而對於上下限之間的大多數人來講,按照個人實際工資繳費,沒有多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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