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網絡遊戲小心消費“BUG”

2018年11月6日,IG奪冠,網絡一片沸騰。許多人這時才開始意識到,原來網遊的影響力已經如此之大。根據中國音數協遊戲工委、伽馬數據聯合發佈的《2018年中國遊戲產業報告》顯示,中國遊戲市場實際銷售收入達2144.4億元,遊戲用戶規模達6.26億人,未來遊戲用戶將進一步擴大。

近年來,涉及網絡遊戲的案件持續上升。作為玩家,與運營商之間基於網絡遊戲產生服務合同關係,也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意義上的消費者。虛擬世界裡新型的消費關係,隱藏著許多“BUG”,玩家由於存在認識誤區,導致維權時困難重重。

遊戲出問題該起訴誰

家住山東的小李經朋友推薦,在某遊戲服務平臺註冊了賬號,並在遊戲過程中充值購買了許多裝備。玩了兩個月後,小李突然發現遊戲名稱跟以前不一樣了,原來的遊戲停止服務,自己再也登錄不上去。小李到北京起訴,要求遊戲服務商北京某公司恢復賬號。

庭審中,被告稱該遊戲並非由其公司運營。法院經查,小李所玩的遊戲服務商系成都某公司,系該案被告北京某公司的子公司,小李起訴的主體錯誤。後小李撤回了案件的起訴。在遊戲類案件中,玩家作為普通消費者很難注意到應該起訴誰。

目前,網絡遊戲服務商往往從經營考慮,設置多個子公司位於各地,但對外可能使用同一個標識,既能有效地避免風險,同時也能擴大遊戲規模,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但在遊戲過程中,玩家往往並不在意具體運營的服務商是哪家,這種認知錯誤會導致玩家將主體混為一體,以至於錯誤地起訴被告。遊戲的開發商、遊戲的著作權人、遊戲的運營商可能是一個主體,也可能是多個主體。玩家在起訴的時候,可以通過相應的登記備案機關找到源頭,在查清合同相對人的身份後再提起訴訟。

“熊孩子”的充值能否要回來

王女士發現名下信用卡異常消費10次共計8000餘元。後經詢問8歲的兒子小強,原來是小強私自使用信用卡進行了遊戲充值。王女士認為小強是未成年人,他使用信用卡進行網絡消費的行為應屬無效。故王女士以小強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遊戲公司返還上述錢款。

遊戲公司不同意退錢。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強主張他與遊戲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係,但小強並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是該款遊戲的用戶,也沒有提供註冊該遊戲時的用戶名及密碼等信息。此外,小強主張向遊戲公司進行了充值消費,但他提交的王女士名下的信用卡交易對象信息為支付寶公司,並不是該遊戲公司。故僅憑現有的證據無法證明小強與該遊戲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係。因此,法院認定小強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駁回了小強的全部訴訟請求。

在進行網絡遊戲時,一般均需註冊賬號,在填寫相關的信息後,玩家會擁有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因法律未提出需實名註冊要求,玩家可能在註冊時不提供真實的信息,此時不應提出過於嚴苛的證明責任,只要玩家提供了部分信息,或者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其主體身份也可以得到確認。此外,對於網絡遊戲充值,玩家也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錢款與遊戲充值之間的對應關係,如不能就相關主張向法院充分舉證,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新聞報道中不斷有未成年人在遊戲中花幾萬甚至十幾萬的消息,雖然某些遊戲公司對此不理性消費會予以處理,退還相應費用,但還是提醒廣大家長,謹慎保管支付密碼等信息。在網絡世界裡,沒有人能分辨手機到底拿在誰的手上,一旦發生大額交易,勞神費力,維權不易。

遭遇“釣魚”充值難“解套”

小張沉迷於遊戲,他在遊戲中看到有人公開喊話低價出售遊戲幣,並留下了QQ號碼。小張覺得很划算,便提出購買需求,對方要求他登錄專門的網站交易。小張登錄後,通過掃描二維碼,支付了200元購買了50萬遊戲幣。付款結果顯示“交易成功”,但賣家遲遲沒有發貨。

小張聯繫客服,客服以未註冊無法購買為由讓小張支付500元註冊保證金,並承諾註冊成功後500元保證金可提現返還。反反覆覆,最終小張1萬塊錢打了水漂,也沒拿到說好的遊戲幣。後賣家等團伙成員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刑罰,但已沒有能力退賠小張的損失。

在實踐中,騙子經常通過低價銷售遊戲幣或裝備、幫助代練遊戲等級或裝備、高價收購高等級遊戲賬號等方式,誘惑玩家開展交易,踏入精心設計的陷阱。在此提醒廣大遊戲玩家,不要相信非正規渠道發佈的信息,不要輕易洩露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在非正規的平臺進行交易,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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