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了?別慌,失業保險來幫忙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完善,我們每個人都納入了社會保險的範疇,簡稱社保包含(醫療、生育、工傷、失業、養老)可謂是比較全方位的覆蓋了我們的一生。我們每個月都在繳納社保費,可是你知道這五險如何使用嗎,今天我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社會保險中的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因此所有用人單位和在職員工都應當購買。

失業了?別慌,失業保險來幫忙

在一個公司能做到退休的還是少數,大多數夥伴都會因各種原因換工作1個,2個,3個,4個甚至更多,但是哪種情況才屬於失業的範疇呢

1.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被用人單位開除、辭退;

3.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所以自己主動離職辭職的情況可是不屬於失業的範疇哦。

那麼哪些條件我們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履行繳費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工作的;(失業範疇)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得的。

同時滿足上面條件後 ,我們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呢?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申請了失業保險金,那失業保險領取得期限是多久標準又是怎樣?

領取期限:領取期限是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為三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為九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為十五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七年的為十六個月。以後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其繳費的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因此,夥伴們可不能因為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就不出去工作了,找工作才是王解決失業得根本辦法!

領取標準:按照當地規定,因為每個省份,區縣的標準都不一樣,所以只能按照當地社保居的規定了,總的來說,越繁榮的地區失業金相對要高一些。舉例重慶得失業金標準為1200元/月。

失業保險就只是領取到保障我們生活的基本失業金?不不不,失業保險還享受以下待遇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同樣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得基本醫療保險費會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以我們失業後一定要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這樣還能繼續享受我們得醫療保險。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奇蹟死亡的,會一次性發給六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喪葬補助金;有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發給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十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撫卹金。

失業了?別慌,失業保險來幫忙

既然失業保險不可能永遠領下去,那什麼情況下,我們就無法享受失業保險的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關於基本養老保險,我在前面文章中有闡述,這裡就不多說了);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6.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只要有以上情形之一,都將不再享受失業保險的待遇。

說了這麼多,相信現在大家對失業保險應該還是有了一個新的認識了吧!
失業了?別慌,失業保險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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