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失業,失業保險金期限該如何計算

現在正規公司都會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這五險其中就包括失業保險,那買了失業保險有什麼用呢?顧名思義就是你被公司解僱後,失業後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額度是按照你所在城市最低收入的80%。

那失業保險金領取有什麼條件呢?

1、要求在企業單位必須繳納滿1年,繳納失業保險滿足1~5年的,可以最多領取12個月,滿足5~10年,可以最多領取18個月,滿足10年以上的,最多可領取24個月。

2、下崗後、被辭退開始算60天內去社保部門進行失業登記,如果超過60天的話逾期不讓辦理的。

初次失業申請可按照繳費年限來限定你可以領取多少個月,如果出現在領取過程中再次就業的,剩下的還沒有領取的該怎麼辦呢?再次失業的失業保險金期限該如何計算呢?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期限可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劃重點:第一、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即前次失業前的繳費時間不能再計算,不能再作為享受條件和領取期限的依據。再次就業後不足一年就失業的, 本次是具備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因為他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限為零,但他可以使用上次剩餘的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限。

第二、本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與前次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合併計算,也就是說,前次失業時沒有享受完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在本次失業期間照樣領取。

比如,小明屬於再次失業者,前次失業是在兩年前,當時按照規定,他可以享受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實際上他享受了十個月後就有了工作,還剩下十四個月期限。這次失業,按照繳費年限重新計算的規定,他只有六個月的享受期限。但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他可以享受到二十個月,這樣做對小明才是公平的。

如果失業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去世的,還可以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撫卹,按照河北省失業保險條例標準為:

1、喪葬補助金為死亡當月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供養一人的,撫卹金為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供養二人的,撫卹金為十八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供養三人以上的,撫卹金為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注意的是:失業人員因社會公益事業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標準提高一倍;因參與違法活動致死的,不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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