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健康扶贫为大病救治保障“加码”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脱贫攻坚战的难中之难。治病的负担,劳动能力的丧失,让很多贫困家庭陷入持续的困境。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康扶贫不容忽视,在原有“351”和“180”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又下发最新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与分级诊疗工作,“加码”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保障力度。

扩大救治病种的覆盖面

记者了解到,我市在既往已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膀胱癌和白内障等大病的基础上,经无为县、南陵县卫计委及市直相关医院自查,增加肝癌、肺癌、尘肺病、急性心肌梗死、耐多药肺结核、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2种疾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7种。

在既往确定的无为县人民医院、南陵县医院、南陵县中医医院(县级)及市二院(市级)4所救治定点医院的基础上,新增市一院、市三院、市五院、市中医医院为市级定点医院。坚持“就近便民、安全有效、分类救治、全程覆盖”的原则,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县级定点医院。县级定点医院无救治能力的,要及时上转至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定点医院。

落实大病救治分级诊疗

在救治中,我市明确坚持“就近便民、安全有效、分类救治、全程覆盖”的原则,贫困人口的医疗救治工作由县域内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分层级承担。

鼓励首诊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超出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诊治能力的转诊至县级医院。超出县级医院诊治范围和能力的,由县级医院向对口帮扶的市级、省级三级医院提出会诊治疗,确需转往县域外诊治的,原则上在省域内三级医院诊治,优先向贫困人口“351”一站式结算系统完善、能即时抓取贫困人口信息及执行省、市健康脱贫政策的医院转诊,对贫困人员住院造成不便的,由转出机构负责协调,并纳入所在县健康脱贫工作考核指标。贫困人口县域外转诊实行备案管理。

完善医疗保障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一站式”结算,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县级定点医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市卫健委还同时要求各定点医院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专项救治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要按病种成立救治专家组,为每位救治对象制订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药品、耗材和诊疗技术。建立健全转诊、会诊、巡诊制度,完善质控指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同时市级医疗质控组织要定期对县级定点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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