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輝底價2.6億再進塘沽灣 合景7.5億喜提開發區宅地

今日濱海兩宗土地成功摘牌。旭輝以底價2.624億買獲津濱塘(掛)2018-7號地塊,樓面價5067元/㎡;津濱開(掛)2019-1號地塊,參與競拍的房企有寶龍、碧桂園和合景,經過多輪競拍,最終由

合景摘得,成交總價7.53億元,樓面價6890元/㎡,溢價率11.4%。

津濱塘(掛)2018-7號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塘沽新城鎮地區,四至範圍為東至海華路、南至津益道、西至海宏路、北至海河南路。(以掛牌文件附圖為準)。現狀已達到場清地平。

旭輝底價2.6億再進塘沽灣 合景7.5億喜提開發區宅地

地塊大概位置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出讓土地面積34522.7平方米,容積率大於1.0且不大於1.5,綠地率不小於40%,建築密度不大於25%,建築限高不大於60米,商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不大於7%。其它規劃要求詳見地塊掛牌文件附件《規劃條件通知書》。

旭輝底價2.6億再進塘沽灣 合景7.5億喜提開發區宅地

該地塊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商服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城鎮住宅70年、商服40年。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26240萬元。

其它要求:

1、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繳齊土地出讓金全款;

2、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四年內竣工;

3、溢價率達到48%(即人民幣38835萬元),不動產登記部門有權不受理受讓人為利用該項目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進行抵押擔保融資而提出的辦理他項權利登記申請。

三、競買方式及相關要求

本次掛牌出讓競買報價設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39360萬元。

當掛牌競買報價達到最高限價3936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競報自持規劃商業建築面積階段。

若競報自持規劃商業建築面積達到100%上限時,轉為競報自持規劃住房建築面積階段,自持規劃住房建築面積上限為100%。競買人競報的自持住房建築面積為出讓地塊內規劃住房建築面積,不含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面積。

受讓人對競報自持商業建築須確定集中設置的位置,且自持經營,不得辦理銷售許可,須整體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不得分割轉讓、分割抵押。受讓人對競報自持的住房必須以套為單位,不得低於競報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築面積,且受讓人對競報的自持住房須確定集中設置的位置,不得辦理銷售許可,對自持住房整體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後以租賃方式自持經營,不得分割轉讓、分割抵押。對自持住房若實施整體轉讓、整體抵押等處置的,處置後仍為租賃住房,不得銷售。

津濱開(掛)2019-1號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津濱開(掛)2019-1號地塊位於開發區中心商務區片大沽區域,四至為:東至水線路、南至慶盛道、西至西月路、北至順河道(以掛牌文件附圖為準)。其中:A、C、D、E四個地塊現狀已達到場清地平;B地塊紅線範圍內南側現有一臨時泵站,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於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遷工作。

旭輝底價2.6億再進塘沽灣 合景7.5億喜提開發區宅地

地塊大概位置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出讓地塊土地總面積為52334.8平方米,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67620萬元。各地塊規劃指標如下:

旭輝底價2.6億再進塘沽灣 合景7.5億喜提開發區宅地

其他規劃要求詳見掛牌文件附件《規劃條件通知書》。

其他要求:

1、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十五個月內開工建設,自開工建設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竣工。

2、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繳齊土地出讓金。

3、E地塊內設置建設的菜市場須由競得人全部自持。

4、該5宗土地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整體或分割轉讓。

5、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收費與建設體制改革的工作意見》執行。

三、競買方式及相關要求

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競買報價設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01430萬元。

當掛牌競買報價達到最高限價10143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競報自持E地塊規劃商業建築面積階段(不含菜市場建築面積)。

若競報自持E地塊規劃商業建築面積達到上限後,依次轉為競報自持A、B、C、D地塊規劃住房建築面積階段,自持規劃住房建築面積上限為66000平方米(其中A地塊15700平方米;B地塊16600平方米;C地塊19300平方米;D地塊14400平方米)。競買人競報的自持住房建築面積為出讓地塊內規劃住房建築面積,不含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面積。

受讓人對競報自持商業建築須確定集中設置的位置,且自持經營,不得辦理銷售許可,須整體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不得分割轉讓、分割抵押。受讓人對競報自持的住房必須以套為單位,不得低於競報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築面積,且受讓人對競報的自持住房須確定集中設置的位置,不得辦理銷售許可,對自持住房整體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後以租賃方式自持經營,不得分割轉讓、分割抵押。對自持住房若實施整體轉讓、整體抵押等處置的,處置後仍為租賃住房,不得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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