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職(專科)單招擴招!招生計劃大幅增加!

日前,山東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做好2019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限額:普通類86811人、運動專長類474人、退役士兵類3300人、技術技能類1500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5240人。其中,單獨招生新增技術技能類別,安排1.5萬招生計劃,面向下崗職工、農民工招生。

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時間均安排在4月21日進行,具體開考時間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確定。

一、總體安排

為落實國家面向應屆高中畢業生和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擴招的部署要求,2019年我省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分兩批實施。

(一)第一批。面向我省應屆、往屆高中階段教育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和退役士兵,開展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招生工作於4月份進行。

(二)第二批。面向我省下崗職工、農民工開展單獨招生。有關報名時間、考試方式、錄取辦法等另行通知。

二、試點院校及招生計劃

高職(專科)單獨招生院校84所,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院校11所。

山东高职(专科)单招扩招!招生计划大幅增加!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實行限額制,其中單獨招生計劃分為普通類、運動專長類、退役士兵類、技術技能類。招生高校要在規定的招生計劃限額內安排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一批為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執行單獨招生的普通類、運動專長類、退役士兵類招生計劃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第二批為單獨招生,執行技術技能類招生計劃。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從各高校年度總計劃中安排,未完成的執行計劃可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錄取時使用。

三、報考要求

高考補報名

符合春季、夏季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持身份證、戶口簿、高中畢業證等相關材料,於4 月11日—13日(每天工作時間9:00—17:00)到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高考報名手續,並交納高考報名費。

單獨招生報名

已通過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或補報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單獨招生。

普通類、運動專長類招生面向高中階段畢業生。運動專長考生還須具有報考運動項目及小項對應的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或高中階段獲得報考項目省級比賽單項前3名、集體項目前6名以及全國比賽單項前6名、集體項目前8名成績(等級稱號、比賽成績獲得日期為2019年3月31日前)。

退役士兵類招生面向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考生須為2011年(含)以後入伍並自主就業的山東戶籍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參加單獨招生報名,首先應到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資格審核,開具《退役士兵資格審核登記表》。然後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退役證原件及複印件和《退役士兵資格審核登記表》,於4 月11日—13日(每天工作時間9:00—17:00)到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高考報名手續,並交納高考報名費。

技術技能類招生面向我省下崗職工和農民工。報名條件及時間另行通知。

綜合評價招生報名

已經通過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或補報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且符合試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四、志願填報

2019年,我省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在同一時間段內組織志願填報工作。考生須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報名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統一填報志願,每名考生只可選報1所試點院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二者不能兼報。志願填報均安排在2019年4月14日—16日(每天8:00—20:00)。考生應認真閱讀招生院校公佈的招生章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報名平臺填報志願。志願填報結束後,考生按照各試點院校公佈的時間和具體辦法,交納考試費用,並打印准考證。

五、考試時間及測試(考核)要求

考試時間

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時間均安排在4月21日進行,具體開考時間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確定。

單獨招生考試要求

各院校要按照文化素質與專業技能並重、有利於選拔和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原則,完善單獨招生考試形式和內容。文化素質考試、專業技能測試、運動專長考生資格審核等,均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6號)有關要求執行。

退役士兵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招生院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依據面試成績錄取。退役士兵免費教育政策,按照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組織開展退役士兵單獨招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12號)執行。

鼓勵單招院校,特別是新增單招院校與有單招經驗的高校聯合,通過聯考的方式進行單招測試。組織聯考的試點院校考試時間必須一致。

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要求

綜合評價招生中的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等考核,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開展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7號)有關要求執行。

各試點高校要於4月20日前將報考本校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名單(含姓名、性別、高中學校、身份證號)報送至我廳學生處郵箱,我廳將於4月23日前將考生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含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10科目)反饋招生高校。

六、錄取

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含免試錄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規定,分別按照魯教學字〔2018〕6號、魯教學字〔2018〕7號文件有關要求執行。各高校要嚴格執行經我廳審定並公佈的招生章程,依據招生錄取規定擇優錄取,並於4月28日按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上報擬錄取名單並辦理錄取手續(有關辦理錄取手續工作要求由考試院另文下達)。擬錄取名單要在錄取高校網站進行公示。

凡被高職(專科)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招生高校要將此規定明確告知考生,由考生簽字確認知曉此規定並承諾被錄取後不再參加春季、夏季高考及錄取。

七、招生章程及宣傳

招生高校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我省有關要求,認真研究制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要嚴格規範招生宣傳行為,宣傳須客觀、準確,嚴禁違規承諾,嚴禁虛假宣傳。

招生高校應及時將相應招生章程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信息管理系統(http://gzpt.sdei.edu.cn)報送我廳審核,未經審核不得提前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

八、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均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嚴格規範流程,加強分類考試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招生高校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我省關於在高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強化考試條件建設,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試條件必須滿足《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基本要求》(魯教學字〔2018〕26號印發),確保考試安全、公平、公正。招生高校的所有測試(考核)環節不得委託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不得要求考生參加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測評活動,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招生高校組織的文化素質、專業技能考試不得在學校駐地外設置考點,同一招生類型、同一招生專業的考試時間須一致。要建立和完善招生、紀檢、專家等集體決策和相互監督的招生工作機制,重點強化對考生報名、測試過程、錄取環節等監督檢查,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我廳將對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院校實行動態管理和准入退出機制,凡是政策執行不嚴格、管理不規範、問題突出的,一律停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資格,並追究學校及有關人員責任。各有關單位要嚴肅維護招生秩序,嚴禁在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以不正當方式爭搶生源。對違規違紀的單位、部門和個人,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招生結束後,各招生高校要及時將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組織、錄取、問題、建議等情況報我廳。

聯繫人:邵明輝,聯繫電話:0531—81916501,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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