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富翁!潮汕连发14则征地公告,超667亩!包含万达广场?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近日,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一口气发布了14则征地公告和14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公告中:部分为2018年空港经济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征地公告;部分为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土地公告;部分为榕城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征收土地公告,14则征地公告共征收土地约66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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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夜景 来源网络

01

揭阳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一批次征收

土地公告(京冈京北)-揭府公〔2019〕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01)〔2018〕238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街道京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下的集体土地6.8521公顷(折合102.78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街道京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街道京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6.8521公顷(折合102.78亩),地类均为园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及《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征收耕地每亩8.8万元执行(计:1、土地补偿费每亩3.2万元;2、安置补助费每亩4.8万元;3、青苗、附着物补偿费每亩0.8万元),补偿总额904.464万元。

02

揭阳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征收

土地公告(凤美许厝)-揭府公〔201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01)〔2018〕237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凤美街道许厝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6440公顷(折合39.66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凤美街道许厝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凤美街道许厝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2.6440公顷(折合39.66亩),地类均为坑塘水面。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及《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征收耕地每亩8.8万元执行(计:1、土地补偿费每亩3.2万元;2、安置补助费每亩4.8万元;3、青苗、附着物补偿费每亩0.8万元),补偿总额349.008万元。

03

揭阳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征收

土地公告(京冈新路)-揭府公〔2019〕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01)〔2018〕237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街道新路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761公顷(折合17.64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街道新路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街道新路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1.1761公顷(折合17.64亩),地类为园地0.0505公顷,坑塘水面1.1167公顷,沟渠0.0089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及《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征收耕地每亩8.8万元执行(计:1、土地补偿费每亩3.2万元;2、安置补助费每亩4.8万元;3、青苗、附着物补偿费每亩0.8万元),补偿总额155.232万元。


04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地都光裕)-揭府公〔2019〕4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78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光裕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817公顷(折合1.226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光裕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光裕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0.0817公顷(折合1.226亩),地类为耕地1.142亩,沟渠0.084亩。


05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地都华美)-揭府公〔2019〕5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78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华美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9.6282公顷(折合144.422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华美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华美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9.6282公顷(折合144.422亩),地类为养殖水面88.825亩,沟渠2.724亩,林地38.37亩,建设用地14.503亩。

06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地都军民)-揭府公〔2019〕6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78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军民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1361公顷(折合77.042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军民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军民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5.1361公顷(折合77.042亩),地类为耕地50.933亩,沟渠11.88亩,林地4.172亩,建设用地10.057亩。

07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地都乌美)-揭府公〔2019〕7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78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乌美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4225公顷(折合66.338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乌美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乌美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4.4225公顷(折合66.338亩),地类为耕地20.76亩,沟渠1.202亩,养殖水面36.373亩,建设用地8.003亩。

08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地都溪明)-揭府公〔2019〕8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78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溪明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9.6476公顷(折合144.714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溪明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溪明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9.6476公顷(折合144.714亩),地类为耕地55.828亩,沟渠2.757亩,林地14.141亩,建设用地70.885亩,未利用地1.103亩。

09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登岗光明)-揭府公〔2019〕9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84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光明村光明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860公顷(折合7.29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二期工程(上北至溪头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光明村光明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光明村光明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0.4860公顷(折合7.29亩),地类为耕地5.273亩,带k养殖水面0.559亩,沟渠0.408亩,建设用地1.05亩。

10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登岗寨内)-揭府公〔2019〕10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84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黄西村寨内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973公顷(折合1.46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二期工程(上北至溪头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黄西村寨内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黄西村寨内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0.0973公顷(折合1.46亩),地类均为耕地

11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登岗吕畔)-揭府公〔2019〕11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84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光明村吕畔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8公顷(折合0.27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二期工程(上北至溪头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光明村吕畔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光明村吕畔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0.018公顷(折合0.27亩),地类均为耕地

12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征收

土地公告(登岗临首)-揭府公〔2019〕12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84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黄西村临首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928公顷(折合14.892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二期工程(上北至溪头段)揭阳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单位、被征地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黄西村临首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黄西村临首经联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地面积0.9928公顷(折合14.892亩),地类为耕地9.948亩,沟渠1.566亩,建设用地3.378亩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及《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1、耕地、沟渠、建设用地每亩75000元(土地补偿费每亩300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45000元)。

(二)地上附着物最高补偿标准:水、电齐全的框架结构房屋最高780元/平方米;水、电齐全的混合结构房屋最高67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房屋最高59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房屋最高300元/平方米;铁棚屋最高250元/平方米;竹棚屋最高50元/平方米;其他附着物给予合理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坟墓迁移标准:砖砌或者水泥结构的每穴补偿2000元;土坟每穴补偿1000元;骨坛每个补偿800元。

(四)青苗最高补偿标准:龙眼、荔枝、橄榄、花木场(苗圃)每亩12000元;其他经济作物(香蕉、菠萝、竹笋等)、养殖物(养殖鱼、虾、蟹、鳖等)每亩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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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揭阳市榕城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征收

土地公告(南厝)-揭府公〔2019〕13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01)〔2019〕48号,批复时间:2019年3月25日〕,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南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2803公顷(折合19.20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南厝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南厝经济联合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1.2803公顷(折合19.20亩),其中果园(021)1.0528公顷(折15.79亩);坑塘水面(114)0.0293公顷(折0.44亩);其他农用地0.0415公顷(折0.62亩);城市(201)0.0703公顷(折1.05亩);村庄(203)0.0864公顷(折1.30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及《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征收耕地每亩8万元执行(计:1.土地补偿费每亩3.2万元;2.安置补助费每亩4.8万元),补偿总额153.6000万元。被征地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按市有关规定补偿

14

揭阳市榕城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征收

土地公告(旧寨)-揭府公〔2019〕14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01)〔2019〕48号,批复时间:2019年3月25日〕,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旧寨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9881公顷(折29.82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旧寨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旧寨经济联合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1.9881公顷(折29.82亩),其中城市(201)0.2247公顷(折3.37亩);水田(011)0.3238公顷(折4.86亩);坑塘水面(114)1.4396公顷(折21.59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及《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征收耕地每亩9.2万元执行(计:1.土地补偿费每亩3.2万元;2.安置补助费每亩4.8万元;3.青苗补偿每亩1.2万元),补偿总额274.3440万元

多少富翁!潮汕连发14则征地公告,超667亩!包含万达广场?


征收地块位于榕城、揭东、空港三区交界,周边未来建设过江隧道。

多少富翁!潮汕连发14则征地公告,超667亩!包含万达广场?


2018年9月,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叶牛平会见万达集团首席副总裁刘海波一行,座谈中,刘海波一行介绍了万达集团基本情况以及在揭阳的投资发展构想,表示万达集团将把揭阳作为区域布局的重要支点,在揭阳高标准建造万达广场。

2019年3月8日,市委常委、榕城区委书记江林生带队到传闻中的万达广场拟选址地点--榕东街道南厝社区会议厅召开榕城区榕东片区土地储备征收工作现场会。会中提出了拆迁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后续建设具体目标和前景规划,并提到要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要牢牢抓住这些事关长远、具有重大支撑性的项目,以重大项目的突破,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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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区位图


该宗地靠近未来城市中轴线揭阳大道,临江南路连接榕城区,梅东大桥连接东山片区,已开工的进贤门大桥连接揭东区,未来在揭阳楼至空港区之间也将建设过江隧道。

特别是全长约20.6公里,以现莲花大道为主线,北延至汕梅高速埔田出入口,南延至揭惠高速出入口(湖心立交)的揭阳大道途经揭阳境内揭东区埔田镇、曲溪街道,榕城区东升街道(北部)、榕东街道(中部)、仙桥街道(南部),以及揭阳境外的汕头潮南区金灶镇,将榕城区、揭东区、空港经济区、产业园区串联起来;通过揭惠高速、潮惠高速、揭普惠高速、省道236把普宁、惠来延伸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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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中的揭阳万达广场,会是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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