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7件
“要注重分析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加强对‘树木’‘森林’的分析把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视频调度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志强说。每两周召开视频调度会,已成为天津市纪委监委集中研判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惯例。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任务,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7件,涉及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229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督促推动本级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是压实区、镇(街)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在直接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同时,还注重扫除“变相伞”,严肃查处在扫黑除恶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由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行为。市纪委监委通过约谈、督导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
积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在媒体公布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址,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盘棋”思想,积极行动,勇担当、不缺位、不懈怠,持续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变相伞”,做到“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即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对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
“截至3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70起191人。严肃查处了滨海新区寨上街原党工委书记陈玉慧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西青区大寺镇原党委书记张希文充当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例,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天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孙立刚介绍。
与此同时,天津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实行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强化纪法贯通、协调推进。还实行领导包片、包案制度,将全市16个区划分成5个片区,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工包片联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组织深挖彻查,决不让“关系网”漏网、“保护伞”逃脱。
天津市委巡视机构和各区巡察机构,坚持把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开展机动式巡视巡察,深入了解,摸清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巡察机构移交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开展审查调查。
“今年中央纪委全会提出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我们要充分发挥监督监察专责机关的优势,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做到靶向施治、精准打击、打伞破网、除恶务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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