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2019新交規酒駕和醉駕處罰有哪些?

普法:2019新交規酒駕和醉駕處罰有哪些?

2019新交規酒駕和醉駕處罰有哪些?

現在隨著時代科技的發展,開車的人是越來越多,不遵守交通法規的人也很多,結果就是每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逐年增加,現在2018新交規出臺了,加大了對酒駕和醉駕的嚴查與處罰,許多人抱著僥倖心理的話,就很容易受到法律的懲罰,那麼2018新交規酒駕和醉駕處罰是怎麼樣的呢?處罰有多麼嚴重呢?

普法:2019新交規酒駕和醉駕處罰有哪些?

現在隨著時代科技的發展,開車的人是越來越多,不遵守交通法規的人也很多,結果就是每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逐年增加,現在2018新交規出臺了,加大了對酒駕和醉駕的嚴查與處罰,許多人抱著僥倖心理的話,就很容易受到法律的懲罰,那麼2018新交規酒駕和醉駕處罰是怎麼樣的呢?處罰有多麼嚴重呢?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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