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担保私人贷款,法院把我列入失信名单,是否合法?

靖远枸杞哥


题主您好,问这么一个问题,表示您对“担保人”这三个字,好像不是很理解,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小编,对这方面还是懂点的,就让我跟您说说什么是“担保人”。

首先,不管是私人贷款,还是公司借款,向银行等一些正规机构贷款的话,就涉及到两个概念,一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由于正规的机构,会利用各种方式降低自己的出款以及回款风险,就需要另外一个第三人出来做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无法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而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

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在不同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而其中的连带责任,就是题主所涉及到的内容了。在连带责任中,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者的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就有规定: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而这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换句话说,题主作为别人,也就是债务人的担保人,在债权人看来,已经熟知了担保人的各项责任以及同意履行这些责任,当债务人无法履行责任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保证的责任。

说了这么多,我想您应该明白为什么法院会把你列入黑名单了吧?记住以后不要什么都不懂就做担保人。现在作为朋友能够主动还钱的人,都已经是少之又少了,何况这种有担保人的欠款?如果您还看不懂,我来举个例子:

如果你在银行帮别人做了担保,那么这笔钱就是你的隐性负债了。在你的个人征信中会出现相关的担保信息,很可怕有没有!更可怕的是下面。如果你的朋友向银行借了20w,担保人就是你。你的朋友向银行还了18w,还欠2w ,但是银行在评估你的隐项负债时,仍旧是20w

如果你的朋友在银行贷款逾期时间2-3个月的时候,银行会通知你代还。如果逾期120天之后,你还没有帮朋友还,征信报告里这笔钱会显示为「坏账」银行就有权利起诉你

所以,担保有风险,需谨慎呀!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






健康是天大


担保不是媒婆。担保有法律责任。借款担保等于你借了款。世上最傻的事就是替别人担保。除非被担保人是你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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