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臭“穿門”!南寧一租客留下滿屋垃圾後跑路,還欠繳費用

近日,南寧北湖路一出租房內傳出陣陣惡臭,遭到鄰居投訴。在玉林的房東楊先生接到小區物業人員通知後,趕到房子查看,結果傻眼了……

恶臭“穿门”!南宁一租客留下满屋垃圾后跑路,还欠缴费用

出租房傳出臭味

2015年,楊先生在南寧市北湖路一小區買了一套房,裝修後用於出租。去年12月份,一年輕男子黃某通過中介承租該房,租金為2000元/月。

今年3月中旬,楊先生幾次聯繫租戶黃某未果,當時他以為黃某出差了,就沒在意。不料到了3月底,楊先生接連接到小區物業的電話,投訴他的出租房有臭味。

租戶不辭而別,留下滿屋垃圾

清明放假期間,楊先生從玉林趕到南寧,剛到出租房門口就聞到了陣陣惡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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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房門一看,楊先生更是傻了眼:餐桌上一堆外賣打包盒,盒子裡還裝著吃剩發黴變質的食物;牆角堆了好幾袋發臭的生活垃圾;洗碗盆裡的碗筷已發黴,鍋裡的食物也發餿了;因出租房被停電,冰箱裡儲存的食物已經腐爛……

恶臭“穿门”!南宁一租客留下满屋垃圾后跑路,还欠缴费用

餐桌上堆滿了吃剩的外賣。

楊先生查詢發現,租戶黃某欠了400多元的電費和物業費,他的電話一直關機,發微信也不回覆。

據瞭解,按照楊先生和黃某簽訂的合同,現在還沒到約定租期,如果黃某提前退租是不退押金的,沒料到對方連垃圾也不清理就走了。

恶臭“穿门”!南宁一租客留下满屋垃圾后跑路,还欠缴费用

冰箱內的食品已發黴變臭。

為減少損失,楊先生請人清理了出租房,並將黃某留在出租房的物品打包好。楊先生希望能儘快找到黃某,讓他結清拖欠的費用,同時領走其遺留的物品。

律師建議 :租房合同中可明確約定違約處理辦法

在租房過程中,如遇到這樣“不辭而別”的租戶,作為房東該如何處理,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對此,南國法援的趙明堂律師建議,租賃雙方在簽訂合同前,房東需出具房產證明原件,房客出具身份證原件,並由對方保留複印件。房東也可瞭解租客的工作單位等信息,如出現糾紛可以根據之前提供的信息追討賠償。另外,房東在簽訂合同時,應註明哪些情況屬於違約,並明確違約需要承擔的責任和賠償金額。

來源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經小飛 房東楊先生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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