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丨廈門海事法院首例司法救助案件5天結案!案情是這樣的……

近日,廈門海事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生活困難當事人申請的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經審查和評議,合議庭最終決定向在海上人身損害糾紛案件中嚴重燒傷的申請人陳某發放5萬餘元的司法救助款,幫助解決困難,最大限度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該案今年2月1日《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施行以來,廈門海事法院受理的首起司法救助案件。從救助申請提出到立案受理直至作出國家司法救助決定,僅用了5天時間。

案情回放

陳某受僱到蔡某所屬漁船從事捕撈作業。2017年9月某日,該漁船在廣東汕頭附近海域發生火災事故,導致三名船員死亡,四名船員燒傷,其中船員陳某、程某被嚴重燒傷。當日,陳某被送往香港醫院,住院治療74天后,轉往內地醫院住院治療153天才出院。出院診斷為:雙上肢多發關節功能障礙、55%TBSA特重度燒傷……。訴訟期間,司法鑑定中心對陳某傷情出具鑑定結論:陳某的傷殘等級評定為四級傷殘,附加一處八級傷殘,三處九級傷殘;誤工期評定為自損傷之日起至評殘前一日止,護理期限暫定三年;定殘後護理依賴程度評定為部分護理依賴。

头条丨厦门海事法院首例司法救助案件5天结案!案情是这样的……

廈門海事法院經審理認定,陳某受蔡某僱傭到其所屬漁船上務工,雙方形成勞務關係,陳某在受僱期間因工受傷,有權請求蔡某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判決蔡某支付陳某人身損害賠償款及工資等合計491594.12元。判決生效後,蔡某未履行給付義務。應陳某申請,廈門海事法院立案執行。因需支付事故中多人賠償款,被執行人蔡某已無能力履行。執行過程中,除從漁業互保協會執行到陳某在本次事故中的保險賠款226500元外,剩餘賠償款未能執行到位。

陳某在案涉火災事故中嚴重燒傷致殘,喪失了勞動能力且生活無法自理,需要長期護理,其配偶需放棄工作在家對陳某進行護理,全家無收入來源,生活陷入困境。陳某於2019年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头条丨厦门海事法院首例司法救助案件5天结案!案情是这样的……

廈門海事法院執行局經審查認為陳某基本符合救助條件,告知其可以提出救助申請。由於需要準備的立案材料較多,又沒有先例作為參照,陳某再次遇到了困難。在立案庭的指引下,陳某一次性蒐集齊了身份證明及授權委託材料、原案件法律文書、包括醫療診斷結論、司法鑑定意見、費用單據等在內的實際損失材料和生活困難證明材料。在此基礎上,法律援助律師代為簽署了申請須知、申請登記表並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請。立案庭在材料提交當天就完成立案審查並移送司法救助委員會辦公室。

廈門海事法院經審查認為,救助申請人陳某因海上人身損害事故嚴重燒傷致殘,生活困難,且經執行,被執行人蔡某無能力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賠償款給付義務,故陳某的司法救助申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之規定,決定給予陳某50304元救助。

鑑於蔡某在賠償其餘傷亡船員後,並無全額賠償嚴重燒傷的兩名船員的能力,廈門海事法院在繼續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還指引嚴重燒傷船員程某積極運用司法救助程序以彌補侵權人的不足賠償。此外,廈門海事法院幹警們還自發為燒傷船員程某籌款治療。

头条丨厦门海事法院首例司法救助案件5天结案!案情是这样的……

司法為民伸正義,救危扶困暖人心!司法救助是司法領域最大的“民生工程”,該司法救助案件的快速受理,在海事司法領域響應了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為中心,“在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的要求,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司法溫度,有力維護了司法的權威和公信力。

头条丨厦门海事法院首例司法救助案件5天结案!案情是这样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