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道歉# 如果视觉中国没有版权而向图片使用者索要版权费,是否构成诈骗?

法言法语话社会


视觉中国是由美国人、加拿大人控股的黑恶势力,贯来将其没有版权的图片当成有自己专属版权的图片出售,比如名人物肖像、中国兵器,甚至还有中国的国旗国徽。长久以来,视觉中国以敲诈勒索中国人为生,微信公众号的用户经常会收到视觉中国发来的勒索函(律师函),某个公众号曾经爆料,视觉中国跟他计算的价钱是,他发的每一篇公众号要赔十几万……这说明美国人跟加拿大人非常贪婪,他们的手下则更是贪婪无耻。视觉中国属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他们有自己的经济实力,并以敲诈勒索为生,为非作歹十余载,希望中央坚决查处视觉中国,将相关嫌疑人绳之于法。不要再让以美国人和加拿大人为首的黑恶势力祸害中国。希望视觉中国的犯罪嫌疑人在不久的将来统统认罪伏诛!


广德先锋图文


现实情况是,未必。所以其实我很担心【视觉中国】会轻松过关的了。

首先说,什么叫【没有版权】?版权是俗称,正式的名称应该叫【著作权】,但是【著作权】不止一类,而是有17类之多,就像我在其他文章里提到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传播权……等等。

何况,著作权是可以通过出售、出租等形式转让的。【视觉中国】拥有上万的签约摄影师,有数量巨大的照片,拿任意一张照片来说,【视觉中国】可能不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但是你怎么去调查它到底享有哪几类著作权?可能这张照片,它拥有5类著作权;那张照片,它拥有7类著作权,另外一张,也许只有2类著作权……

但是照片的数量太大,怎么可能全部调查清楚?想把这样的难题全都调查取证完毕,怕是【视觉中国】都变成【百年老店】了。

再者,【视觉中国】的很多照片来自网络。这就出现一个情况,就是原著作权拥有者未主动主张著作权。如果事情不闹大,还有多少人蒙在鼓里,连那些大企业亦如是,何况升斗小民们呢。

这个时候,【视觉中国】把这样的照片搜集整理起来,由它来【声明著作权】,虽然极度卑鄙无耻,但是不违法啊。

就像你走在街上丢失或是顺手扔掉一件价值较低的东西——毕竟那只是一张照片,相对来讲价值并不高——你找不到这件东西,你不找了,或者根本就是你扔的,这就相当于你放弃了这件东西的拥有权。那么,以后谁捡到这件东西,这件东西就是谁的。

【视觉中国】正是靠这种办法,把网上那些没有被主动声明著作权的照片【据为己有】。更何况,过去大家向网络上传照片,不仅没有署名的习惯,并且很可能已经失去底档,也就是母图。没有母图,你根本无法证明你对这张照片的著作权,你没有充分的证据,【视觉中国】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把别人的心血当成自己的成果。

卑鄙不?卑鄙。无耻不?无耻。违法不?不违法。

据调查,【视觉中国】有数千个官司正在打。它为什么敢打这样的官司?

一方面,由于调查取证有极大的难度;另一方面,照片的原著作权权利人出于现实原因,未必愿意主动主张著作权,甚至说,有些照片,你现在根本就找不到原著作权权利人。

这都是【视觉中国】占便宜的地方,法律的不足之处目前还存在,你拿它没有办法呀。

【视觉中国】一贯搞这样的动作,它已经轻车熟路了,整个公司就是靠【钓鱼维权】【碰瓷维权】起家的。不光你狠死了它,试问天下自媒体有几个不恨它?问题是,你说它敲诈勒索,说它诈骗,证据是不是充足呢?

谁主张,谁举证。谁认为【视觉中国】没有相应照片的【著作权】,这个证谁来举。只要主诉方拿不出证据,【视觉中国】就算赢了。

由于中国【著作权】的意识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还不健全,有这样的法律漏洞不足为奇。幸好,现在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出手整治,【视觉中国】仍有多项有证有据的违法行为,这一次,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够下大力度,狠狠地惩治一下这样的投机违法者。

并希望有关著作权的法律能尽早得到完善,让著作权权利人和使用者们都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纯钧LHGR


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现在就是视觉中国这家公司呢,在拿一些本来不是他们公司版权的图片,来当做他们公司版权图片向使用者进行非法敲诈勒索。而即使是他们的图片,索赔金额也是上千上万倍于实际价格。所以呢,现在视觉中国可以说是网络上最大的黑社会。而这个视觉中国的董事长是加拿大人,总经理是美国人,两个外国人仗着他们外国人的身份,无视中国法律,在中国的土地上作威作福,作奸犯科。所以呢,现在必须要把这个视觉中国所做的恶查清楚,涉嫌敲诈勒索的,该判的判,该罚的罚,该退的推,决不能蒙混过关!事实上,视觉中国在作恶的时候,他们从来就没有手软过!


手技道徒手整形江南


其实我觉得很多文章或者自媒体已经把视觉中国说的很清楚了。

第一是流氓。流氓什么定位,就是敲诈勒索,遇到狠的怕,遇到弱的欺诈。什么国旗都是他的。无耻之徒。

第二,这样的流氓就应该取缔。让互联网干净点。

第三,看看有没有黑色保护伞,一年打几千个官司,看看有没有黑色链条。



清请情感


第一,支持版权保护,支持著作权保护,必竟摄影师拍照也是不容易的。但不支持打着保护版权的名义行敲诈勒索之实,坚决反对把版权保护当成生意来做。

第二,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细致,急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有些自媒体本身影响力很有限,基本没有什么人看的网站和公众号,且因为不知情和疏忽误用了版权方的图片,实际未给版权方带来多大损失,某些法院不分青红皂白统统给予1000到几千一张不等的判决,这会形成新的不公和社会问题,无形中助涨了无耻无良企业的嚣张气焰。

第三,现在从报道的情况看,可能是因为之前的漫天要价,碰瓷式敲诈勒索,太得心应手了,很多图片公司已经膨胀到整个宇宙都是他的了,比如国旗,国徽,企业的logo,竟然成了他的版权。

第四,实际上,视觉中国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像全景网,东方IC,蓝牛仔等等一大堆,为了自己的版权保护的生意,浪费和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司法资源。

第五,建议,比如像字体这些关注到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的事,国家可以像买断高速公路通行费那样,买断一些基本字体和图片和音乐等的版权,供全民免费叁用。提升国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好在相关部门及时发现了相关问题,希望也期待有更好的局面出现。



欢乐海岸股侠


这种上市公司很好查,将它所有的进账一笔笔列出来,然后查每笔是否有对应的版权授权协议。如果没有,则列为敲诈。估计认真查的话,牢底坐穿。


有些事情没说完


对不起了,我的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国护照上都有我们国家的国徽。视觉中国会不会告我侵权啊?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护照的人是不是都要付版权费用给他们啊? 那这14亿人口,外加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士都是要付钱的!一人1万这他妈14亿人口,14万亿但是市场啊,他们这么能赚钱怎么股票就跌了啊


宇文博涵


不仅仅是典型的诈骗+敲诈,并且利用其雄厚的资金资源,纠集一伙流氓律师,采用恫吓、欺诈等各种手段,攫取不义之财。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黑社会团伙呀!希望好好挖挖他们的保护伞。


一地芦花


中国是法治社会,高层一直强调依法治国。

用法律治他!

嗯?法律太慢?用行政治他!

我不信ql机关非得用法律才能治他


请客吃饭


个人觉得,一张照片收个5-10元一张就可以,发现被盗用可以先让别人删除,毕竟网络时代,照片满天飞,谁知道来自哪里,也许同一个位置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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