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女員工2年向百餘人非法集資2個億!內控漏洞令人咋舌

此次罰單中涉及的銀行分別是農業發展銀行重慶合川支行和農業銀行重慶合川支行,兩家銀行及其涉事員工的處罰情況較為類似,均是銀行因缺乏有效的內控措施發現員工非法集資而各被罰50萬元,銀行主要領導人被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直接參與非法集資的兩名銀行員工則不僅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也收到來自監管部門禁業終身的監管處罰。

向140餘人非法集資2億多,7400餘萬元用於網絡賭博

此次罰單的公佈也牽扯出一起銀行員工非法集資數億,並參與賭博的違法案件。

結合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的一份起訴書可以發現,農發行重慶合川分行此次被罰的主要當事人朱曉燕為該行前員工,她在2012年至2014年期間,以投資工程需要資金為由,以高息為誘餌,先後向143人非法吸收資金近2.12億元人民幣。其中,朱曉燕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共計1.02億元人民幣,用於網絡賭博共計7400餘萬元。截至案發,朱曉燕共造成損失1.09億元無法歸還。

2014年12月,朱曉燕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隨後被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刑拘,2015年1月經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次日由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執行逮捕。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朱曉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非法集資人民幣逾億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此,可以看出,此次合川銀保監分局開出的罰單是在當事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基礎上進一步進行行政處罰,罰單顯示,朱曉燕因非法集資構成集資詐騙罪並長期參與賭博而被禁業終身。

除朱曉燕外,其當時所在的農發行重慶市合川支行因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員工參與賭博和非法集資被罰50萬,廖艱生則因對農發行重慶市合川支行未能通過有效的員工行為管控和排查,及時發現並糾正員工參與賭博和從事參與非法集資活動負主要領導責任,而被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

承諾12%-48%年化收益,非法集資6000多萬元

無獨有偶,同樣是在合川,另一起銀行員工參與非法集資的案件被監管部門在同一天開出罰單,這一起被罰的銀行則是農行重慶市合川支行。

罰單顯示,左瓊因非法集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罰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根據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2008年以來,左瓊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審批的情況下,承諾以月利率1%至4%為回報,通過楊某、梁某等多人以口口相傳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散播信息,以借款的形式向102名被害人吸收存款共計6242.68萬元,並將存款還本付息和高息借款給他人。至案發時,左瓊已返還2323.55萬元,尚有3919.13萬元無力歸還。

結合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合川銀保監分局的罰單信息可以推測出,左瓊非法集資並非一己之力,而是有同事做幫手。如上述刑事裁定書顯示,左瓊是通過楊某、梁某等多人以口口相傳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散播信息,而監管部門的罰單也顯示,有其他12名農行重慶合川支行員工參與了左瓊的非法集資。

因此,農行重慶市合川支行因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員工非法集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及其他12名員工參與非法集資被罰50萬元。徐作霞因對農行重慶合川支行員工行為管理中未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員工參與非法集資負有具體責任,被監管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

不過,至於參與非法集資的12名員工是否受到行政處罰,此次合川銀保監分局的罰單中並未提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