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火行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災高發態勢,今年以來,市森林公安局康巴什派出所把森林草原火災案件查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開展專項督查和火災案件偵破查處工作,使林火肇事者受到了法律應有的懲處,森林草原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月2日,周某、郭某分別在烏拉希裡、查干呼舒村上墳祭祖時引發森林草原火災,過火面積分別達30畝、42畝。目前均已被執行警告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
2月4日,劉某在烏拉希裡村上墳祭祖引發森林草原火災,過火面積20畝。目前已被執行警告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
2月5日,徐某在寨子塔村不慎引發森林草原火災,過火面積16畝。目前已被執行警告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
3月25日,付某在烏拉希裡村不慎引發森林草原火災,過火面積210畝。目前已被執行警告和罰款3000元的處罰。
4月5日清明節,部分區域發生火災案件,其中烏拉希裡九社與東勝區灶火壕相鄰區域發生較大火災,已由東勝區立案管轄,其餘案件已全部立案,正在調查取證階段。
據悉,每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是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同時也是重點區域戒嚴期;每年3月1日至6月15日是防火戒嚴期。特別是進入春季,到了上墳燒紙燒香、燃放鞭炮的高發期,野外用火、生活用火活動增多,火源管控難度加大。森林公安警察在此提請廣大市民群眾,森林草原火災蔓延較快極難控制,後果無法估計,即使不是故意,也容易構成失火罪,要依法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務必要高度重視,引以為戒。
審核:馬東
來源:鄂爾多斯市森林公安局康巴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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