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林公安局康巴什派出所严厉 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态势,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康巴什派出所把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开展专项督查和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工作,使林火肇事者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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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周某、郭某分别在乌拉希里、查干呼舒村上坟祭祖时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过火面积分别达30亩、42亩。目前均已被执行警告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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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刘某在乌拉希里村上坟祭祖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过火面积20亩。目前已被执行警告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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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徐某在寨子塔村不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过火面积16亩。目前已被执行警告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3月25日,付某在乌拉希里村不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过火面积210亩。目前已被执行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处罚。

4月5日清明节,部分区域发生火灾案件,其中乌拉希里九社与东胜区灶火壕相邻区域发生较大火灾,已由东胜区立案管辖,其余案件已全部立案,正在调查取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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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每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是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同时也是重点区域戒严期;每年3月1日至6月15日是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进入春季,到了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的高发期,野外用火、生活用火活动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公安警察在此提请广大市民群众,森林草原火灾蔓延较快极难控制,后果无法估计,即使不是故意,也容易构成失火罪,要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务必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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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马东

来源:鄂尔多斯市森林公安局康巴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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