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最全懲戒措施推進解決執行難問題

孫越

4月12日,山西省高院舉行新聞發佈會,全面介紹了由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目前山西省懲戒措施最全、參與部門最多、涉及領域最廣的聯合懲戒失信方面的文件。

《實施意見》分五個部分,分別從指導思想、加強信息公開與共享、加強聯合懲戒、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對如何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作出具體規定。

《實施意見》圍繞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准入資格限制、榮譽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協助查詢、控制及出境限制、加大日常監管檢查和加大刑事懲戒力度等11個方面,明確了37項具體懲戒措施。其中每一項懲戒措施中又包含一個或多個具體的懲戒措施,實際聯合懲戒措施多達100餘項,涉及領域涵蓋了政治、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此外,《實施意見》中明確負有聯合懲戒職能的省直相關部門達36家。

山西省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丁毅在發佈會上表示,《實施意見》的出臺,充分體現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黨中央“切實解決執行難”決策部署的鮮明政治態度和務實工作作風,體現了黨委政府對人民法院特別是執行工作的高度重視支持,有利於強化執行聯動機制作用發揮,有利於促進提升全省執行工作水平,有利於推進法治山西、信用山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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