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可享減稅政策

為進一步扶持山西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日前,山西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和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轉發的通知》。明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創業就業時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12000元上浮20%)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據瞭解,《通知》規定,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9000元(6000元上浮50%)。(記者 李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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