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位都在关注张扣扣的为母报仇被判处死刑,您是如何看待这个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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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下午5时许,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4月11日晚7时23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基本案情回顾

2018年大年三十,张扣扣持刀先后杀害了同村的王校军、王正军,随后到王自新家中,持刀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刀,致其死亡。张扣扣回家取来菜刀、汽油燃烧瓶,又将王校军的小轿车左后车窗玻璃砍碎,并用汽油燃烧瓶将车点燃。张扣扣随即逃离现场。

2018年2月17日7时许,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8年1月8日下午5时许,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4月11日晚7时23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张扣扣称,案件起因要追溯到1996年的一场命案,王家兄弟王正军、王富军等人与张扣扣母亲汪秀萍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汪秀萍死亡。后经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7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张家对该案的判决甚是不满,却也不可奈何。

法律只评价行为而不审判动机

在法庭辩论环节,张扣扣说:“我是为我妈报仇。我不是因为没有钱才投案自首的,我认为我没有给社会造成恐慌。就这些。”

而很多网友的观点,是这样的:

我们好像陷入了这样一个误区:

大家都在讨论张扣扣有没有错,但错与对,从来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呀。不管是因为检方所称的“宣泄个人不满情绪”,还是看起来正义感满满的“为母报仇”,都是在说动机。而我们要说的,是张扣扣杀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张扣扣定罪的量刑是否合适。

小孩子才分对错,大人只看违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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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杀人的时候满足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没有排除违法性的责任阻却事由,那么,就应当承担法律对犯罪的惩罚。

这种惩罚,与有没有个人不满情绪无关,与是不是复仇无关,与几十年前的案件审判结果更加无关。如果没有错误,是理所应当;如果存在错误,那就追责,那是另一件事。

关于定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首先,该案件的犯罪事实比较清晰,且当天众多村民在场,见证了被告人的杀人过程,通过后来的侦查,被告人在现场指认以及供述的过程中承认了犯罪事实,犯罪工具等客观证物都已经搜集完毕。张扣扣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杀人的行为,符合《刑法》243条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扣扣案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

按照我国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理论,一个行为在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之后,即表明该行为具有违法性,属于法律的否定性评价。但是在刑法中特别规定了几类特殊的行为,在客观方面与犯罪具有相似的特征,但是并不具有违法性,属于排除违法的事由。这种排除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为违法性的事由,就是违法阻却事由。

常见的违法祖却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以及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等其他事由。同时责任年龄、责任能力、期待可能性等也会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

张扣扣的行为显然不符合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也不属于法令行为或者正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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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学刑法

只有在责任能力方面,辩护意见提出,张扣扣情绪属于偏执障碍,作案时辨认能力存在但控制能力削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一审法院驳回对张扣扣的精神障碍程度鉴定申请,程序不合法。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意见书(部分)

二审法院认为,在程序上,公诉案件的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是由司法机关决定提起,辩护人提交的审查意见书不能作为定案参考;在事实上,张扣扣无精神病家族史和既往史,作案前选定三名受害人为犯罪对象事先跟踪、守候,作案时朝被害人要害部位反复捅刺,作案后逃避追捕,后投案自首,庭审中思维清晰、对答切题,表明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因此,张扣扣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张扣扣是否存在量刑从宽情节

量刑情节,是指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影响刑罚轻重或者免除的各种事实。

量刑情节的判断依据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前者由法律规定,后者由法官裁量。

自首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但是我国刑法对自首的处理并非是必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仍然要综合案件情况进行判定。根据检察院的公诉书指出,被告人张扣扣虽当庭认罪具有自首情节,但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又无悔罪表现,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我们不禁发出这样的思考:

每个复仇者对复仇的程度都会有不同的期待,而作为普适性的法律不可能令每一个复仇者都得到满足,法律的适用具有一般性,法律的实施只能保证一般的社会公正。为了保证社会的良好秩序,复仇者与行为人都要受到法律约束。

这也可以从另一个面向来说,法律产生的规范、强制作用,有时候又是反人性的。法律正义与事实正义不可能完全重合,当法律产生的作用没有达到复仇者的心理预期时,可以想到,复仇者可能会以其它的非法的方式对复仇进行补充,以此来填补心中的正义,但这又是法律不允许的。

刑法如何实施才能满足受害者的复仇心态似乎还是一个未解之题,其实,随着时间流逝,复仇者不可能永远保持愤怒,因为时间会冲淡复仇者的复仇情感。勾践只有通过卧薪尝胆的方式,才能让自己时刻牢记复仇;韩信受过胯下之辱,却没有在自己功成名就之后对侮辱他的人施加报复。物质生活得到满足、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以及司法的介入等也会使复仇者的复仇意愿淡化。

社会治理必须依靠法律,但是不能只靠法律,我们更提倡的是多元化的社会治理。

法律只能评价行为,而能救赎一个人灵魂的,从来都只有他自己


王贝贝律师


近日,张扣扣一案陕西省高院已作结论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众说纷云,各舒已见这说明中国法制进程已上一个台阶,很生动的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归起来有以下几点:

l:一个案件的出现首先以实事证据为基础,是否违法,是否犯罪,是否应受到法律惩罚,本案不用说都符合犯罪本质和应受到惩罚,其行为社会危害性特别极大,产生后果及其严重,不严惩,对今后社会发展带来影响。

2:二十多年前一场邻里纠纷产下恶果,是本案起因,当时对凶手已受到法律的惩罚,至于是否惩罚合理合法,理应被害人家属即张扣扣父亲可以维权,得到相应的合法权益,时年张扣扣是未成年人,即产生心里恶果,其深度相当严重,这就给社会提出了一个问题,关心,关注未成年的成长是家庭,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本案的起因更说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的重要性。

3军人是新时代最崇高,最伟大的职业,本案被告曾当兵入伍,在部队的大熔炉里煅练成长,退伍后积极为社会服务值得赞誉,一个人的不断成长,是自身以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为导向是不可分的,军队的教育和优良传统是每一位退役军人更加继承和发扬,积极地参与国家建设,然而张扣扣没有如此去做,没有以退伍军人的形象成为遵纪守法的带头人,而是成了一个罪人。

4: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不断推进中国法制社会的进层,每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不能凌驾法律之上搞特权,那是绝不允许,公平公正是新时代法律体系鲜明体现。

5道德与法制,社会矛盾与内部矛盾要区分开,二者即兼容又互相制约,做什么事有底线,要理性去处理,在法律的轨道上行事是本案起因解决方向。

6建立建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推进法制进程是今后乃至于长远的责任,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更加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用户1087223357488


作为一个退伍老兵,我完全支持法院的最终判决。张扣扣虽为退伍军人,但其心胸狭窄,行事乖戾,目无法纪,手段凶残。为泄杀母之仇,公然持刀致三人丧命,并燃爆他人汽车一辆。这也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当初入伍动机就是为了练就一身本领,一报母仇。要不怎么解释二十多年后的这场血腥的屠杀?


静心斋主12


对当年张扣扣母亲被杀一案的所有办案人员追责,并重新审理该案,还法律一个公道,还被害人全家一个公道。


笑对人生122722556


张扣扣为母报仇被判处死刑,我认为合理合法。张扣扣不能以为母亲报仇名义不通过法律随意杀害三人,如果全国人民都这样做要法律干什么呢?那将会天下大乱。任何纠纷都要通过法律去解决,而不能绕过法律实现自己的目的。张扣扣是现代社会不懂法不守法的坏典型。网上很多人为张扣扣鸣不平,认为判刑过重,甚至有人认为无罪,只能说明部分人愚昧落后,法治观念淡薄,依法无据。


球球爸376


很多人歌颂,同情张扣扣,这种做法并不可取,“是在支憨兵造反”。希望这个社会不要在有“张扣扣”。试问“父,母,娘,老子”谁会希望自已的孩子为了父母冤仇用自已的生命去拼搏!有这样的长辈吗?你养育的孩子因为仇恨葬送了自已,这种行为值得今后在出现吗?但愿不要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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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的尺度恒量方法无论是退役还是现役,无论是国家主席还是黎明百姓,无论是历史伟人还是普通公民的功过是非人人平等,总从古之今皆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对于张扣扣曾经虽为服役军人,是有爱我中华保家卫国的热血战士,在这个面是值得我们敬佩,国人不会忘记,历史会永远记载。但是为母复仇持刀行凶数人与服役之说应作根本区别,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能因为你是什么人民的功臣你就可以貌视法律,从古至今有多少开国功臣,为什么他们某些一旦触犯法律同样得到法律制裁,任何人没有剥夺他人的政治和生命权力,否则无法无天(何况张扣扣是一名普通的服役战士)。当年(1996年)王家已得到了法律制裁,张扣扣如有不服之处(当年法院裁决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什么猫腻,说出捉羊顶鹿的道理等)可重新公诉,但根本没有权力去剥夺数人之命,否则你杀我我杀你冤冤相报何时了,相互拼一个鱼死网破还象一个国家吗?还有没有法律的存在,即使罪犯罪恶滔天,也轮不上你个人了结的权力,法律自有定夺。避开主题说闲话,张扣扣母亲也许真是一个逮谁咬谁的泼妇(本人无调查证据),作为张扣扣应该了解自己母亲的为人,如果张母确是如此之人,那地方也不得太平,人人见而畏之。但是只怪王家倒霉而称当了对扣张母的 英雄 ’,如果王家稍作让步(美化素质)根本不会导致矛盾上升的悲剧。真替王家可悲张扣扣所可叹————哎,哎。


大海心怀3


我想问一下 印度说巴基斯坦有恐怖分子打了巴铁 而巴铁也还手了 然后被印度灭国了 巴铁剩下几个人把莫迪和他的政府杀死了 巴铁剩下的人 要不要全死?[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明天明天797


对与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案子已经结束了,无力回天。虽说情有可原,但是法不容情。现实是冷酷的,也许在扣扣心里也是一种解脱吧!到了那边他会对母亲说:娘,我给你报仇了!


豪门公爵


法律无私,该判死刑!别说是退伍军人,就算是一筹功臣,触犯法律,也要依法惩罚,这才是依法治国。更何况他屠杀多人,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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