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地即開工!煙臺開發區告別審批“馬拉松”

拿地即开工!烟台开发区告别审批“马拉松”

煙臺開發區“拿地即開工”推進機制新聞發佈會現場

膠東在線4月11日訊(記者 賈楚航 通訊員 王聰 冷義)“以項目投資人自願申請為前提,在投資人作出相應承諾後,採取模擬審批、容缺預審等模式,再造項目開工前審批服務流程,推動項目早開工、早建成、早投產、早見效。”

4月12日,在煙臺開發區“拿地即開工”推進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該區項目推進中心副主任林世家介紹,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重點項目建設效率,該區出臺關於建立項目“拿地即開工”推進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

意見實施範圍主要適用於符合土地總體利用規劃的新建社會投資工業項目;省市區重點項目可分類別、分階段參照辦理;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含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在取得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後,可參照意見辦理;易燃易爆危險品、化工、製藥等項目,“兩重點一重大”項目,以及關係區域安全和生態安全的項目不適用本意見。

對符合條件自願參加的項目,在確定項目用地後,形式上視同取得土地批文,提前為其提供相關政策和技術諮詢服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以及建築許可等審批手續預審,在項目取得土地後完成正式手續辦理。預審手續通過的項目,從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到獲取建築許可證,用時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區別於其他地區,開發區為推進“拿地即開工”機制落地落實,建立了項目選址、土地準備、項目審批、配套保障等“四大模塊”。“主要是統籌協調對擬選址地塊的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紅線、基本農田以及水、電、暖、路、雨汙水配套等問題進行全面摸排調查,避免在問題地塊上選址。”林世家說,在項目用地確定後,有關部門會提前介入為企業提供準確的用地座標、標高等技術參數,推動企業提早進行手續準備,同時辦理土地指標申報、土地出讓公告、公示以及土地批文、土地證等手續;落實徵地、搬遷、清表等工作,確保項目方取得土地“零”問題。

此外,為實現審批流程的再造,開發區將項目審批流程整合歸併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建築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規的審批事項,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項目、前置條件、證明材料。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同時,針對不同項目,根據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分類細化審批流程,確定審批階段和審批事項;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將工程建設許可和建築許可合併為一個階段;對出讓土地的工程建設項目,將建設用地審批納入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對前置手續不全的審批事項,提前介入進行預審,在預審通過後,可出具不對外公開的“非正式批文”,用於內部程序流轉。後置審批部門以“非正式批文”為依據,辦理相關手續預審,待前置手續齊全後,迅速將“非正式批文”轉換為“正式批文”完成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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