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區”概況

雁塔區位於西安市城南,為市轄區,因境內有建於唐代的大雁塔而得名。東臨滻河,與灞橋區相連;西北角與未央區接壤;西、南與長安區為鄰;北以南二環路、建工路和咸寧路為界,與蓮湖、碑林、新城區毗鄰。東西長23.1公里,南北寬9.9公里,總面積152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

雁塔區地處陝西關中渭河沖積平原的腹心地帶,地勢東高,為黃土臺原;西低,為沖積平原,由東南向西北逐漸傾斜,形似“橘瓣”拱托城區,土壤肥沃,氣候宜人。區境除有“八水繞長安”的渭、涇、灃、澇、潏、滈、滻、灞八條河流外,還有太平河、大環河以及灃惠渠。

氣候特徵

雁塔區轄境處東南沿海溼潤氣候向西北內陸乾旱氣候的過渡帶上,兼有兩種類型氣候特徵,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冷暖乾溼分明,春季升溫迅速,乾燥多風;夏季炎熱,日照強烈;秋季溫和溼潤,時有霪雨;冬季乾冷,雨雪偏少。全年多東北風,次為西北風。

雁塔區轄境水稻土面積0.21平方公里,佔雁塔區土壤面積的0.2%。潮土面積7.06平方公里,佔雁塔區土壤面積的6.2%。

雁塔區境內的滻河均流量1.75億立方米,最大洪峰流量632.5立方米/秒。轄境地下水平原地區豐富,原坡地區貧乏,平原地區補給模數為原坡地區的4倍。平原地區每平方公里補給模數為40.49萬立方米,原坡地區每平方公里補給模數僅為9.22萬立方米。

周成王八年(前1007年)滅唐(今山西省翼城縣西北),徙其民於杜(今雁塔區杜城村一帶),置杜伯國。周宣王四十三年(前785年)殺杜伯。平王東遷後將杜地賜秦,秦人居西地,無力佔杜,,遂建立蕩杜又稱唐杜國。周桓王七年(前713年)秦滅蕩杜,秦武公十一年(周莊王十年,前687年)“初縣杜”,為分封制向郡縣制過渡時期最早的縣之一。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11年)統一六國後設內史掌管京畿各縣,杜縣屬之。

漢沿秦制。元康元年(前65年)以杜東原上為“初陵”,改杜縣為杜陵縣,縣治在今雁塔區三兆村西北。新天鳳二年(15年)改杜陵縣為饒安縣,更始元年(23年)複名杜陵縣,魏黃初元年(220年),又改名杜縣。晉太康元年(280年)更名杜城縣,北魏神四年(431年)復改為杜縣。北周明帝二年(558年)分長安東部置萬年縣,建德二年(573年)撤杜縣併入長安、萬年縣。

隋開皇三年(583年),改萬年縣為大興甚,以朱雀大街為中軸西屬長安縣東屬大興縣,唐武德元年(618年)大興縣複名萬年縣。乾封元年(666年)分長安縣東南部置乾封縣,縣廨設懷真坊(今雁塔區吉祥村北),武周長安三年(703年)撤銷,併入長安縣。

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更萬年縣為樊川縣,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改樊川縣為咸寧縣。元、明、清時期,雁塔區境兩縣分治無重大變更。

民國2年(1913年)廢咸寧縣,今雁塔轄區咸寧部分併入長安縣管轄,從此結束兩縣分治,統由長安縣管轄。民國33年(1944年)9月,西安市政府成立,將原屬長安縣管轄的城周4個鄉,東至滻河中心線,西至河中心線,南至繆家寨、新開門、宋家花園、吳家墳、丈八溝一線,北至光太廟什字、白花村、翁家莊、劉家寨一線,劃歸市區管轄。民國34年(1945年)11月西安市撤鎮設區,按照序列,今雁塔區境命名為第九區。東與第十區(1954年更名長樂區)接壤,西與第十二區(1954年更名阿房區)毗鄰,北以城牆為界,南與長安縣相連。治所(區公所)先駐觀音堂保國民小學內(今長安北路西安賓館處),後移駐明勝村(今友誼東路陝西測繪局東北)。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雁塔區境仍沿用西安市第九區名稱,區人民政府駐明勝村。

1954年12月21日,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通知撤銷西安市第九區建制,設西安市雁塔區。

1955年1月,雁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將雁塔區人民政府更名為西安市雁塔區人民委員會。

1960年5月,西安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將蓮湖區西大街,碑林區和平路、南院門、南大街、柏樹林5個街道辦事處劃歸雁塔區。

西安“雁塔區”概況

唐延路(4)

1965年10月,西安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撤銷雁塔、阿房、未央、灞橋等區建制,共同組建西安市郊區。區人民委員會駐小寨東路。

1980年4月,西安市人民政府決定撤銷西安市郊區建制,恢復雁塔區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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