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市委第四輪巡視整改情況概覽(一) 2019-04-13 08:25 天津日報

按照市委統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市委20個巡視組分別對16個區和30家市級單位黨組織(機構改革後調整為29家)開展了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巡視。2018年11月中旬,市委巡視組向各被巡視黨組織反饋了巡視意見,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近期,以上16個區和29家市級單位黨組織已完成階段性整改工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有關整改情況概要公開如下。

東麗區委

問題:貫徹落實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政治站位不高,推動不力,作風不紮實。

整改:一是針對“區委區政府推動落實方案調子高、口號響,實際行動少,效果不顯著”問題,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在區委常委會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進一步完善專項治理方案,推進專項治理深入開展。二是針對“各級領導幹部自覺擔當領導責任和示範責任不到位”問題,在全區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回頭看”,成立聯合督查組,採取查閱資料、隨機談話等方式對20個重點單位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55個單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向全區通報。三是針對“監督檢查乏力,被動問責多,主動發現問題少”問題,全面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監督檢查,拓展問題線索監督舉報渠道,加大查處力度,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共查處問題94起,問責117人,21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問題: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態度不堅決,主體責任壓而不實,監督執紀問責寬鬆軟。

整改:一是針對“區委對圈子文化不敢亮劍,不敢堅持原則”問題,結合機構改革,不斷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機制和導向,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13名處級幹部給予免職或改任副職處理。二是針對“糾‘四風’不能做到‘零’容忍,侵佔群眾利益問題時有發生”問題,聚焦教育、醫療、低保等民生領域,持續加大整治力度,2018年以來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63起,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0起。三是針對“工作作風漂浮,許多工作在基層不能得到有效落實”問題,紮實開展工作作風專項檢查,推動市委市政府現場辦公會反饋問題整改等工作落地落實。

問題:以新發展理念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主動謀劃、推動落實不足。

整改:一是針對“高科技、新型企業重引進輕管理、重數量輕需求,對重點支持的中科院、知名大學等建立的科研機構建設沒有跟蹤管理和考核機制”問題,創新招商模式,構建科研機構考核評價機制,推動經濟結構轉型。二是針對“科技成果轉化率低,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明顯不足”問題,制定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東麗區科技創新八條政策措施》《東麗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八條政策措施》等專項扶持政策,破解發展難題。

問題:城市化建設組織領導缺乏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整改:一是針對“拆遷整合工作粗放、亂象依存、成本居高”問題,全面梳理城市化建設工作體系,制定全域城市化拆還遷實施方案,深入治理各類違紀違法問題,促進城市化建設提質增效。二是針對“幹部隊伍精神不振、安逸怠惰,與改革發展的形勢不相適應”問題,推行領導幹部包聯和鼓勵激勵、能上能下、容錯糾錯機制,切實改進作風,率先垂範,擔當作為,為綠色高質量發展做貢獻。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4件問題線索,已辦結1件,正在辦理3件,給予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立案3人,其中留置2人。

寧河區委

問題: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尚未形成疾風厲勢。

整改:一是針對“區委統籌協調不夠有力,職能部門聚焦問題、履行治理職責發力不夠,沒有形成‘一盤棋’格局”問題,認真謀劃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定期聽取區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工作彙報,不斷拓寬線索來源,加大查處力度,區委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區人社局、應急管理局等職能部門移交的問題19個,並已全部辦結。二是針對“對專項治理工作檢查不到位,查處問責不及時,沒有形成高壓態勢”問題,組建20個檢查組,對全區92個單位進行全面督查,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就巡視指出的2017年以來收到的274件問題線索,已辦結207件,給予107人黨紀政務處理。

問題:政治生態修復乏力。

整改:一是針對“區委對圈子文化給寧河政治生態造成的嚴重汙染缺乏清醒認識,對幹部隊伍的‘內傷’把脈不準,對症施治不力”問題,開展以案為鑑“三照三破三踐行”修復政治生態工作,在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幹部、村“兩委”幹部兩個層面開展一次“政治體檢”,找準找清問題,形成修復政治生態工作報告,為精準治理提供依據,推動寧河政治生態持續向善向好。二是針對“對違法違紀案件中的‘隱形圈子’未做認真反思和深入排查”問題,深刻剖析李春海、劉繼偉等因利益鏈條結圈子的案例,深刻反思問題,堅決剷除圈子文化的思想根源,持續進行深挖細查,排查出存在問題黨員幹部173名,正在依紀依法處理。

問題:履行主體責任有差距。

整改:一是針對“對‘關鍵少數’落實責任抓得不狠,親自抓、做示範的作用不夠突出,壓力傳不到基層”問題,組建13個檢查組,由區級領導帶隊,深入到各單位,全面檢查履責情況,推動主體責任“水流到頭”。二是針對“巡視整改不徹底,正風肅紀偏軟偏輕,解決‘為官不為’和‘不能自覺為’問題缺乏靶向治療”問題,在從嚴問責黨員幹部的同時,對2016年以來受問責幹部管理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對受問責幹部逐人排查、全面覆蓋,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更新、動態管理,做到精準發力。

問題: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一是針對“生態環境保護缺乏協調性,七里海溼地修復整改不夠徹底”問題,制定《關於建立七里海保護區管理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逐一明確環七里海各鎮、區級責任部門溼地保護職責,強力推進9項重點整改工程,實現核心區封閉式管理。二是針對“‘雙萬雙服促發展’活動推動不力,幫扶企業實際效果不明顯”問題,制定工作整改方案,加大落實力度,幫助企業解決各類難題1160個,解決15家企業融資需求問題。三是針對“解決遺留問題不力,民生工程一拖再拖,精準扶貧不‘精準’”問題,接續推進蘆臺一中遷址新建、潘莊示範鎮創建等各項工程建設,抓好結對幫扶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挽回經濟損失289萬元。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163件問題線索,已辦結103件,60件正在辦理;給予1人黨內警告、6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開除黨籍、1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7人。

市公安局黨委

問題:推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力度不大。

整改:一是針對“部署要求落不實,流於形式”問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任務,完善整改措施,強化追責問責,建立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機制;黨委書記對存在問題的9個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二是針對“所屬相關單位不敢動真碰硬,對存在的典型問題遮遮掩掩”問題,警院黨委加大警示教育和“一案雙查”力度,開展“四風”問題大檢查,出臺《“抓早抓小”處置輕微違規違紀行為實施細則》《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辦法》等規章制度,從嚴管理隊伍。

問題:修復政治生態擔當乏力。

整改:一是針對“落實市委肅清黃興國惡劣影響工作部署有差距,工作不到位”問題,在全局集中開展肅清黃興國惡劣影響“回頭看”工作,制定肅清黃興國惡劣影響全面淨化公安機關政治生態的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組織全局民警深入學習討論,劃清思想界限,查擺剖析問題,堅決徹底整改。全局共召開學習會8000餘次,召開“肅黃”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2257次,制定整改措施1萬餘條。二是針對“肅清武長順流毒影響任重道遠,問題仍然不少”問題,深入開展肅清武長順流毒影響“回頭看”工作。全局共召開警示教育會1400餘次、交流會2300餘次,召開肅清武長順流毒影響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2257次,查擺問題1萬餘條,各級黨組織全部制定整改措施。同時,堅決貫徹市委要求,對13名“涉武”人員“補足”組織處理,對交管局進行重點治理,對交管局領導班子進行調整,對全市交管系統17名存在問題的民警給予嚴肅問責。

問題: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存在差距。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整改不到位,上輪巡視發現的問題仍未整改到位”問題,強化主體責任,正風肅紀,制定整肅隊伍紀律作風執紀問責“五個一律”規定,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清理“小金庫”等專項活動,整改期間全局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88起88人。二是針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狠抓監督責任落實,保持從嚴治警高壓態勢,整改期間對存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的38名領導幹部進行追責問責。

問題:“四個意識”不強,警院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叢生。

整改:針對“警院未專題研究獨立設置思想政治理論教學科研二級機構事宜,正風肅紀用力不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問題,一是申報警院成立“思想政治理論教研部”,市編委已批准同意;二是組織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整治,加強幹部教師隊伍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防範違法違紀案件發生;三是深入推進警院改革發展,規範保安人員培訓,撤銷內部駕校,清退不合格人員,進一步嚴格內部管理。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92件問題線索,已辦結83件,9件正在辦理;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16人。

市司法局黨委

問題:政治站位不高,推動落實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不願動真碰硬。

整改:一是針對“研究部署專項治理工作走過場,壓力傳導層層弱化”問題,召開專題黨委會和全系統專項治理工作推動會,進行再動員再部署,進一步傳導壓力。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找問題挖根源,制定進一步深化整改相關措施並抓好落實。二是針對“自查自糾流於形式,應付了事”問題,對照市委要求進行梳理分析,重新形成問題清單,完善整改措施。健全全面從嚴治黨和基層黨建巡查工作機制,統籌規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考核、黨建巡查、黨建責任制檢查。局機關建立不作為不擔當問題信息通報制度。完成人民調解信息管理平臺和津調通APP軟件建設。監獄系統啟動專項治理問題線索大起底,排查問題線索4條,並按要求處置完畢。三是針對“追責問責‘隔靴搔癢’,問責一個、警醒一片效果不明顯”問題,認真組織黨紀黨規學習,對因發生監管安全事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作為不擔當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的65名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問題:政治擔當不強,不作為不擔當典型問題依然突出。

整改:一是針對“對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學習不深不透,管黨治黨責任意識不強”問題,重新組織學習市委《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市委政法委關於在全市政法系統開展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工作的通知》等10個文件,切實增強局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感、緊迫感。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司法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的意見》,完善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流轉對接工作機制。研究制定《關於加強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天津市司法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提供製度保證。二是針對“工作作風拖沓,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緩慢”問題,制定《天津市司法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見》,妥善解決人員和經費保障問題,未達標地區已全部達標。完成復康路45號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工作。三是針對“群眾觀念淡薄,主動服務群眾的意識不足”問題,與市高院職能部門調研協商,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儘快審結、優先辦理執行等措施,研究制定《天津市法律援助案件監督管理辦法》。健全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機制,建立工作臺賬,做好社區群眾法律服務等工作。加強北方公證處人員為民服務教育,完善值班接待管理辦法和預約辦證規定等5項規章制度。四是針對“紀律規矩意識缺失,內部管理寬鬆軟”問題,紮實開展以案明紀警示教育。修訂《市司法局機關清理規範借調人員的意見》,完成借調人員清退工作。對幹警訓練中心國有資產管理不力,導致出租房屋租金因超過訴訟時效無法收回問題進行再通報,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審批手續進行再規範,對固定資產管理情況進行自查。

同時,針對巡視組移交的27件問題線索已辦結24件,轉出2件,1件正在辦理中,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1人。

南開區委

問題:落實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主體責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針對“未將專項治理納入區委重要議事日程”問題,健全完善月小結、季分析、半年總結部署工作機制,把專項治理推動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二是針對“查糾問題缺乏刀刃向內的勇氣”問題,召開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巡視反饋問題,舉一反三,區委常委會及其成員從推動專項治理、謀劃改革發展等4個方面查找出問題86個,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以自我革命精神推進專項治理深入開展。三是針對“專項治理重點不突出,治庸治懶治無為的疾風厲勢和‘問責風暴’尚未形成”問題,聚焦整治重點,深入推進專項治理,對18名不作為不擔當幹部進行問責,給予10人黨紀政務處分,在《天津日報》點名道姓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例,形成強大震懾和警示效應。

問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針對“黨建督查工作走形式”問題,加強督查隊伍建設,改進督查方式,提升督查實效,問責8名相關責任人。二是針對“圈子文化、好人主義禁而不絕”問題,將查擺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問題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重點內容;組織觀看反面典型警示錄,開展專題學習研討,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三是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問題,對8名相關責任人立案審查,組織開展2輪次明察暗訪,對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通報,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問題:貫徹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不堅決。

整改:一是針對“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力度不夠”問題,主動加強與京冀對接合作,舉辦京津冀三地教育學術論壇、社區治理協同發展論壇,與北京市朝陽區、石家莊市橋西區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積極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吸引25家京企在南開區落戶。二是針對“推進區屬國有企業發展進展緩慢”問題,制定實施國有企業整合重組方案,加大對區屬企業宣傳推廣力度,把混改工作情況納入企業領導人經營業績考核,壓實企業推進發展主體責任。三是針對“開展‘雙萬雙服促發展’活動和落實‘津八條’措施不到位”問題,認真落實支持和服務企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制定服務企業工作方案,區級領導同志帶頭走訪服務企業40家,解決問題21個,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四是針對“環保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制定環保舉報案件後督察制度,對41件環保舉報案件開展後督察;全面實施藍天、碧水、淨土等5個作戰計劃,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問題:保障和改善民計民生工作有差距。

整改:一是針對“服務民生相關政策推進慢,專項資金使用不及時”問題,制定2019年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加強組織推動,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二是針對“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整治不力”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28件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對違紀違規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29件問題線索,已辦結17件,立案4件,初核5件,函詢3件;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1人。

紅橋區委

問題: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政治站位不夠高,專項治理效果不明顯。

整改:一是針對“組織推動用力不夠,壓力傳導不到底”問題,成立3個專項督查組,對全區67個單位開展實地督查,點名通報25個存在問題的單位。二是針對“缺乏刀刃向內的勇氣,自查自糾主動性不高”問題,用好黨風政風數據月報制度,逼促各部門各單位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共報送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線索312件次,作出黨紀政務處分74人次。三是針對“專項整治氛圍不濃,基層單位上報問題線索存在湊數”問題,組織處級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會述責述廉,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加強自查自糾數據報送工作檢查指導,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線索“零報告”單位已將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四是針對“查處問題通報力度不夠,‘問責風暴’的聲勢還沒有形成”問題,加大不作為不擔當問題通報曝光力度,2018年9月以來通報曝光26人次,其中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5人次。

問題:肅清黃興國和本區典型案件惡劣影響不力,淨化區域政治生態缺乏力度。

整改:一是針對“黨員幹部隊伍還存在政治意識不強、政治敏銳性不高”問題,將增強“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作為幹部教育培訓和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2018年9月以來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問題3人,切實增強政治意識,提高政治能力。二是針對“缺乏開拓進取精神,部分幹部甘於落後、不思進取”問題,制定《紅橋區充分調動幹部積極性激勵擔當作為創新競進的實施辦法(試行)》,開展“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學習討論活動,促進黨員幹部主動擔當作為。三是針對“好人主義思想嚴重影響區域發展”問題,按照“實報必查、查實必究、失職追責”的原則,加大對好人主義問題查處力度,2018年9月以來查處好人主義問題2件。

問題:“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寬鬆軟。

整改:一是針對“有的領導幹部‘一崗雙責’意識不強,推動落實工作慢”問題,區委書記與區級領導開展談心談話24人次,督促抓好分管領域工作,促進“一崗雙責”有效落實。二是針對“區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能力不強,對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缺乏有效監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問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2018年下半年立案115件,是上半年的2.56倍,全年立案160件,同比增長60%。2018年以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3件次,對26人次作出黨紀政務處分,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8人次。

問題:落實中央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速度慢、力度小,優化營商環境主動作為不夠。

整改:一是針對“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心不足”問題,持續推進中央和市環保督察整改落實,堅決治理馬路餐桌和路邊燒烤亂象;認真落實巡河制度,井岡山橋、大紅橋斷面汙染指標大幅下降。二是針對“城市建設領域監管不力,優化區域營商環境不主動,相關政策宣傳缺乏力度”問題,認真落實“天津八條”“紅橋十條”,加大產業政策宣傳力度,兌現產業和人才扶持資金7117萬元,加強違法建設清理整治。三是針對“服務民生力度不夠,缺乏精準度”問題,制定《紅橋區人大常委會關於2019年試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實施方案》,向社會徵集2019年民生實事項目建議150件,加快中小學、幼兒園、菜市場等民生項目建設,推動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19件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給予7人黨紀政務處分、1人批評教育處理。

市民政局黨組

問題: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用力不足。

整改:一是針對“部分機關處室黨支部沒有建立問題臺賬,沒有填報自查問題統計月報;部分所屬單位查擺問題質量不高”問題,制定關於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大學習、大討論”專題活動方案,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論述摘錄和市委關於不作為不擔當專項治理文件精神,通過人人談體會、擺問題、查思想、明舉措,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動自覺。組織78個基層黨組織層層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巡視發現問題的6名單位負責人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處理。二是針對“黨組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積案清查、集中整改工作不到位,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問題,督促責任單位梳理積案材料,補充調查材料,形成書面結論歸檔辦結,對1名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處理。

問題:學習貫徹中央、市委對民政工作指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一是針對“實施農村低收入群體幫扶工作中,沒有與相關部門主動對接,影響精準扶貧工作開展”問題,組織市農業農村委等7個市級部門召開座談會,摸清農村低收入群體底數,結合全市“精準救助百日會戰”,投入354萬元對873戶低收入群體進行精準救助幫扶。二是針對“局屬土地、廠房被長期非法侵佔問題,不敢動真碰硬,缺乏有效招法,導致民政福利園區等項目建設受阻”問題,成立由局領導牽頭的衛南窪土地工作專班,聘請律師團隊摸清非法佔地戶底數,對3戶非法佔地戶提起訴訟,對2戶完成調查取證並進入訴訟程序。對拖欠土地承租費單位啟動訴訟程序,協調當地政府、法院等部門,加快非法佔地清退和租費追繳工作。對非法侵佔廠房人員提起訴訟,法院已判決被告騰空廠房,相關判決正在執行中。三是針對“解決公辦養老機構床位緊缺問題招法不多,機構養老供需矛盾問題依然突出”問題,完善政策扶持、加快第三老年公寓改擴建等措施,對符合我市特困、失獨、撫卹補助優撫對象、市級及以上勞模、見義勇為致傷殘、高齡、失智、失能等困難老年人實行優先入住。出臺《關於開展社會力量興辦社區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試點的意見》《養老機構服務規範》,把社會辦照料中心納入公建民營優惠政策範圍。加大養老機構醫養結合力度,鼓勵養老機構開辦老年病醫院、與醫療機構簽約、開通綠色就診通道等。規範養老機構入住合同,豐富個性化養老機構補充協議,引入第三方機構評估,提升養老服務水平,緩解供需矛盾。

問題:落實巡視整改要求不力。

整改:針對“部分基層黨組織沒有落實巡視整改要求,個別所屬單位執行財務制度、招投標制度不嚴格,違反工作紀律問題仍然存在”問題,結合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整治活動,組織相關部門對2016年巡視整改任務重新查擺梳理,納入2018年市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內容,一併整改落實,對落實巡視整改不力的3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處理。協調市財政局等部門將回填基礎土方工程量編入室外工程預算,已完成招投標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黨組

問題: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不紮實。

整改:一是針對“2017年黨組沒有組織開展基層走訪調研,沒有召開座談會徵求意見,沒有向市委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問題統計月報”問題,由局領導帶隊組織明察暗訪,分別召開專項治理工作彙報會和巡視整改落實情況彙報會,指定專人負責統計上報工作;組織召開局處兩級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兩次組織理論知識測試,強化黨員幹部責任擔當,提高政治站位。二是針對“對基層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督導檢查不力,2018年以來,11個二級單位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統計月報‘零報告’”問題,堅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印發《關於報送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相關工作情況的通知》,建立月、季、半年、全年和隨機報告等五項報告制度,深度進行自查自糾,對調查核實存在問題而“零報告”的單位,按程序啟動對相關黨組織負責同志的問責。

問題: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對環保工作的指示要求不到位。

整改:一是針對“組織推動‘散亂汙’企業治理不嚴不實,個別已經關停的‘散亂汙’企業,存在擅自開工生產”問題,定期召開市汙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會和調度會,完成2018年度各項目標任務,大氣、水環境質量均達到近年來最好水平,汙染防治攻堅戰取得良好開局;強化對“散亂汙”企業的監督監管,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散亂汙”企業環保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重點監管區域、監管行業和監管企業,2017年、2018年排查出的2.2萬家“散亂汙”企業,已全部完成整治。二是針對“環保執法檢查的責任意識不強,對移動汙染源的治理力度還需加大”問題,持續保持鐵腕執法檢查的高壓態勢,組織開展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第一輪執法檢查,將問題企業的查處整改情況及時公開曝光,嚴防汙染反彈;利用遙感監測車、遙感監測門站,加大對重點地區車輛排放檢查工作力度;拓寬信訪舉報渠道,對微信舉報“冒黑煙”行為給予獎勵。

問題:主動服務的意識不強。

整改:一是針對“服務企業、優化營商環境不力”問題,認真貫徹落實“津八條”要求,嚴控審批時限,深入開展主動服務、24小時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簡化審批流程,將電鍍、造紙、印染等行業建設項目審批權下放至區審批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修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推動實施環保差異化政策,強化科學調控、差別管理、罰管結合,嚴格“一企一策”,有效防止“一刀切”。二是針對“服務基層意識淡漠,對區環保局上報的請示長期擱置,不做回覆”問題,印發《天津市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實施方案》《市環保局關於印發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城市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從頂層設計、制度建設到實際操作等方面,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對生態環境監測的管理,加強對各區監測點位的現場調研指導。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1件問題線索,正在進行初核。

市城市管理委黨組

問題:對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重視程度不高,沒有對查找出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整改:一是針對“黨組對基層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統領把關不嚴,4個二級單位黨組織在專項治理工作中缺項漏項”問題,責成4個單位重新組織專項治理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對委屬22個基層單位進行“回頭看”,解決自查自糾不認真、不全面問題。二是針對“所屬22個基層單位中11個單位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統計月報零報告”問題,巡視期間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立即部署專項治理統計月報工作,明確要求,嚴明紀律,已將相關問題迅速整改完成。三是針對“個別單位明知有問題,仍然‘零報告’”問題,立即查找原因,對22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做到及時報告、準確報告、如實報告。

問題: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敷衍應付。

整改:一是針對“基層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缺項漏項”問題,結合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考核,對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進行全面普查,指導推動此項工作落實落細。二是針對“推動基層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下屬單位亂髮津貼補貼問題仍然存在”問題,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對相關責任人立案審查,在全委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大會上,重申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明確廉政建設要求。

問題:履職盡責意識不強。

整改:一是針對“推動垃圾處理場站、垃圾分類試點社區等重點項目進展緩慢”問題,深入推進“一個革命九個延伸”民心工程,已完成垃圾處理場站選址和籌建準備工作,2018年完成貫莊、寧河垃圾焚燒廠建設,新增日處理能力1500噸;2019年積極推進東麗、西青、北辰、武清、寶坻、寧河、靜海和薊州8個區的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新增日處理能力10750噸,有效提升中心城區和環城4區的垃圾處理能力。成立垃圾分類試點社區領導小組,制定《天津市生活垃圾分類行動方案》,推動全市建成垃圾分類示範小區110個。二是針對“長期拖欠夜景燈光施工款項”問題,一方面積極協調市財政局給予專項經費預算支持;另一方面積極研究探索利用市場化手段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嘗試採取拍賣部分廣告資源、公共綠地冠名等措施,依法依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三是針對“對水上公園、動物園監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職工強佔園內湖面、應收賬款難以收回、固定資產管理不實”問題,動物園立即終止與水面養護人員簽訂的管理合同,調整2名工作人員崗位,並於2018年9月20日前對違章建築拆除;分管委領導、動物園黨委負責人在委黨組會上作深刻檢查,對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水上公園黨委制定“一屋一策”解決方案,目前已追回一處房屋欠租17.69萬元,採取資產抵債的方式解決兩處欠租593.6萬元,其他兩處已向南開區法院提出訴訟。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國有資產、資金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普查,切實做到賬物相符、物物相符。四是針對“環衛工作標準有待提高,城區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存在衛生盲區死角”問題,制定《市城市管理委關於在全市範圍迅速開展垃圾清整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垃圾清整活動,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全市出動人員3.6萬人次,車輛1.4萬臺次,排查整改點位6436處,清除垃圾12萬餘噸,消滅衛生盲區、消除衛生死角。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22件問題線索,已辦結18件,4件正在辦理;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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