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律師協會欲為涉黑律師林小青做無罪辯護,你們怎麼看?

大漠少將軍


律協肯定是要依法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了!請各位噴子看好是“依法”。

如果律協真的派出律師為涉案的女律師辯護,也不值得大驚小怪。按照法律規定,任何人在經法院審判之前,都不是罪犯。其都有自我辯護和委託他人辯護的權利。

如果律協真的派出律師為涉案的女律師辯護,你以為律協會是胡來嗎?向各位普及一下,律協中有許多專業委員會,包括刑事業務專業委員會,還有細分為金融犯罪專業委員會的。

律協派出的律師的專業水平哪是那些網絡噴子可比的。請注意,在我們律師行當裡說“專業水平”可不是不顧事實胡攪,也不是指善於玩法律詞彙和法律概念。律師的專業水平至少包括律師蒐集證據、運用證據,依據證據判斷事實的水準。這個本事是律師多年執業長期磨練的結果,不是讀讀法條就會有的本事。

事實是,這些年律師執業的合法權利被不斷被侵犯並不是個例,各個律協在維護律師合法權益方面做的並不夠。

如果律師執業的合法權利被不斷侵犯,對於普通百姓並非是什麼好事。

個別律師和打著律師招牌的的人的各種劣跡,並不能代表全國四十多萬執業律師。各地律協每年都有對違法違規律師進行處理的案例。

黨中央領導我們建設小康社會是依法治國的社會。律師制度是我國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不可或缺的制度。那些以個別律師的錯誤和劣跡為由貶低整個律師隊伍,並進而貶低我國的律師制度的人,說他們是境外敵對勢力攻擊中國的自帶乾糧的噴子,一點也不過分。


律師張晨陽


律師是什麼職業?是維護法律公正的。律師受僱主的委託,使僱主避免違法和犯罪,是維護正義的。此律師明知道僱主是黑社會,在違法犯罪,搞套路貸,還以法律的名義去敲詐勒索被害人,所以此律師知法犯法,應罪加一等。你幫助違法犯罪人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你就是和違法犯罪人是一夥的,所以你是有罪的,說白了你也是黑社會的一員。是共同犯罪。我們應相信警方不會無緣無故的抓你。在全國掃黑除惡的大環境下。任何人員包括官員、警察、律師等等,不能成為黑社會的保護傘,不要以為你是律師,就置身於法律之外。你犯了罪,一樣會受到懲罰。

當地法院還沒真正判他有罪,我們要以法院的判決作為依據。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對錯僅作為參考評論,不能作為法庭證據。特此聲明。


郎中62


有些事情從某個角度靜態來看沒問題,換個角度來說,也不是無懈可擊。

官方控訴某律師涉黑、就象處理官員涉黑一樣的道理,只是官員用手中權力運作,律師用所學法律為其"護航"。

明知對方危害一方,不管兩者用那種方式參與支持黑惡勢力的犯罪行為,都是涉嫌"涉黑"。

做為"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是清白無罪的,有權請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

律師在合法的情況下,為其辨護,屬正常職責。

至於某省律協為"涉嫌涉黑"的某律師辨護來說,現在本人對具體案情不瞭解,不作過多解讀。


聲援正義


其實這個案子在不清楚案情細節前真的是難以確定是焉非焉的。

首先,我們要肯定律師也是人,律師確實也可能會成為罪犯,可能因犯罪而被判刑。所以律師在適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不存在金剛不壞之身。

其次,任何人包括涉嫌犯罪的律師,在法庭審理後判決生效前,按照無罪推定原則都假設是無罪的。所以除非法院判決已經生效絕不能現在就把一個80後的小律師當作一個罪犯來看。這對她不公平!

第三,“套路貸”是一種隱蔽性極強,環節極多,多套路多環節甚至多公司相互交織配合形成的長鏈犯罪行為。處於長鏈騙局每節鏈條的局部,並非每一個人都瞭解自己工作對於整個騙局的意義。也就是說,在一個有著長長鏈條的複雜詐騙案件中,可能會有很多人(包括公司員工和法務、律師)都只是真正犯罪策劃者、組織者手中的工具。就像殺人犯手裡的刀或者槍。作為工具本身,它不具有犯罪動機。只看它拿在誰的手裡。刀在廚師手裡切菜,在殺人犯手裡殺人。

第四,整個社會,從來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魔道相長。“套路貸”也就是現在才被發現被確認是一種犯罪。前幾年何曾聽人說過這個名詞?可見新型犯罪出現後,需要一個認識和總結的過程,然後才會在法律上予以反映出來。因此,在這一過程中,沒人是事前諸葛亮。也就不要腆著臉充當事後諸葛亮。作深惡痛絕態。80後小律師,即便在這當中因經驗不足吃虧,可以理解。

第五,關鍵在於,80後小姑娘在執業中,對整個長鏈詐騙全過程是否“明知”?若她只是參與其中一個環節,處理對欠債對象的訴訟討債,那麼很可能她是無罪的。所謂“利用訴訟”實行犯罪,也就是“虛假訴訟罪”,也必須對這種訴訟的前提、實體債務的構成是虛假的,對這一點有“明知”。只有“明知債務是虛假”仍幫助客戶進行訴訟的,才能構成犯罪。

所以,由於“套路貸”是新型的長鏈的複雜犯罪形態,80後小姑娘在其中是否具有“明知”的主觀故意,明知是虛假債務是故意製造的陷阱給債務人挖的坑,還拿著債務人簽下的借據去訴訟討債,是衡量80後小姑娘罪與非罪的關鍵分水嶺。

僅以我的經驗來看,這個小律師很可能只管整理欠債材料打官司,對這些材料後面有著怎樣複雜的心機,多數她雲裡霧裡不知道。因此犯罪的主觀故意很可能是欠缺的。作為犯罪四要素,主觀方面不具備說明什麼,那就是律協派出的律師要去研究準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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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默石


一個犯罪嫌疑人究竟有沒有犯罪?刑罰相當該判處幾年徒刑?法治社會,必須經司法審判才可定罪。法律規定,審理案件時,當事人可自已作無罪辯護,也可請專業律師辯護,無錢困難者可申請法律援助公派律師辯護,甚至法院可直接指派律師為其免費辯護。所以,某律師協會出面派律師為涉黑80後林女律師辯護,是法律的規定,是女律師的權利,無可厚非。女律師竟究是否涉黑一夥?有沒有罪?拭目以待,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質證辯論,審判後定奪。


漠陽小荷


不知道那些在法庭上為黑社會組織成員辯護的律師會不會被納入打黑除惡的人員?


眾眼看社會


目前在案的林小青是涉黑勢力,做黑惡勢力保護傘才被批捕,如今又出現為林小青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事務,不排除一條線的螞蚱嫌疑,還不是怕有些不可告人案底被翻出,才極力維護做無罪辯護,一個不留全查查,看看是誰請的律師團做無罪辯護,查查背後又是誰在操控,必須嚴查,多的不說,就談談老百姓在黑惡勢力下受得苦還少嗎


平頭改錐


“律師作為一個特殊職業,為罪犯服務,只能在犯罪行為結束後。如果為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個人和單位服務,為其出謀劃策,能獨善其身?”在這件事情上,老百姓的認知和律師界的看法截然不同,博主一定是位律師,律師身份不是犯法的護身符。在這件事上律師是在用法律手段幫助貸款公司敲詐勒索,這不是同犯是什麼?


老林111577521


給這些盤剝良善的涉黑企業做法律顧問,這個律師應該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清楚這些企業的所做所為,她在其中,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用掌握的所謂法律知識,幫這些公司披上合法的外衣,掩蓋這些公司吃人的血腥,而今,東窗事發,確在這裡喊冤,助紂為虐,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這所謂的律師協會,如果想趟這趟渾水,也註定不會有好結果


碳燒咖啡5


我個人認為律師無罪

首先,我們要搞懂套路貸公司的違法手段,套路貸公司是有營業執照的貸款公司,在政策上是合法。但是他們利用合法公司幹了違法的事。他們讓律師提供合同,然後利用暴力恐嚇脅迫受害人簽字。犯罪的點是暴力強迫簽字,而不是合同的問題。既然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麼提供合同的律師何罪之有?

其二,律師不是套路貸公司員工,不參與公司的運營,律師只是提供法律諮詢,提供合同,應對訴訟。這一切都是在法律框架內的,是合法的。

其三,很多人存在邏輯錯誤,認為律師明知套路貸公司乾的是違法的事,還給它服務就是錯誤。這是何等天真可笑的邏輯,律師的職責只是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至於公司幹不幹違法的事,那是律師左右不了的,律師只在法律框架範圍內提供諮和建議,這是律師職責,就好比殺人犯一樣可以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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