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刊】張麗萍:用溝通架起連接當事人的橋

【人物专刊】张丽萍:用沟通架起连接当事人的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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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化解

少不了溝通

而扮演定分止爭重要角色的法官

如何與當事人進行有效溝通

尤為重要。

【人物专刊】张丽萍:用沟通架起连接当事人的桥

“要做一個好聽眾,多鼓勵別人說說他們自己。”威海中院訴訟服務團隊張麗萍工作十多年來,以一名女性特有的親和力,用溝通架起一座連接當事人的橋,守護的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兌現的是一名法官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承諾。

【人物专刊】张丽萍:用沟通架起连接当事人的桥

今天,

就帶您瞭解一下

法官張麗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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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溝通 掌握辦案主導權

2011年,張麗萍開始主要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也是從那時起,如何與當事人“打交道”就成為她工作的重要內容。“勞動爭議案件往往訴爭時間長,矛盾尖銳,有時還涉及人數眾多,社會關注度較高。”談起勞動爭議審判,張麗萍頗有感觸。

鄒某從2008年開始在某機電公司工作,合同簽到2014年10月。2013年9月,該機電公司以鄒某不服從公司管理為由,單方解除與鄒某的合同。“通過勞動仲裁,該機電公司應向鄒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防暑降溫費、帶薪年休假工資。”張麗萍介紹道,該機電公司對仲裁有異議,雙方訴至法院,一審維持了仲裁裁定,後該機電公司上訴至威海中院。

“幸好當時我第一時間就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溝通。”張麗萍至今記憶猶新,因為通過交流得知,與鄒某有同樣情況的竟還有6人,鄒某隻是他們的代表。經過耐心地開導和詢問,鄒某和多名勞動者打開心扉,表達自己官司一路打來但卻一直拿不到賠償的委屈,同時積極提供相關證據,有效地推動了案件審理進程。也正是從鄒某等人處得知,該機電公司已經將部分機器拉走,似乎正在轉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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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萍正在進行法庭調查。

“當時我第一個想法就是,絕不能讓鄒某等人贏了官司卻‘輸’了錢。”張麗萍說,她立即加快審判節奏,在該機電公司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主張的情況下,僅用時一個月便作出裁判,依法判決維持一審裁判。最終,案件順利執行,鄒某等7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及時兌現。

“法官是裁判者,同樣也應是傾聽者。”張麗萍如此定義自己的角色,讓當事人多說,讓交流更暢,努力讓每一次裁判都能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她所審理的近300起勞動爭議案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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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溝通 贏得當事人信賴

2016年2月,帶著五年多勞動爭議的審判經驗,張麗萍走上了一個與當事人接觸更頻繁的崗位——接待當事人來信來訪。張麗萍對新崗位有著不一樣見解,她認為,“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的最後防線,而來信來訪則是這道防線的一道緩衝帶。”

在日常接待中,張麗萍最擅於運用女性的親和力,通過言行交流,拉近與當事人之間的距離。在接待年過八十的李某夫婦時,因老兩口行動不便,張麗萍細心安排輪椅接送,還從單位食堂為他們買來午餐。正因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舉動,讓張麗萍與老兩口溝通明顯順暢不少。“用一言一行讓當事人感受到你的真誠,緩解溝通中的對立情緒,這樣才能為矛盾順利化解奠定基礎。”張麗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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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一家房地產公司欠付徐某20餘萬工程款,打官司雖贏了,但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卻消失不見,名下的房產也都轉移到其前妻名下,案件陷入執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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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萍正在接待一位當事人

“當時,徐某就成了我辦公室的常客,前前後後接待了他20來次。”張麗萍說,通過與徐某交流,她得知徐某是個包工頭,拿不到工程款,就無法給幹活的工人付工資。張麗萍深知這筆錢對徐某的重要性,一邊耐心接待徐某,給他釋法理、講政策,一邊細緻查閱卷宗,希望能找到一絲轉機。最終,功夫不負有心人,經核查確認,張麗萍發現該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出售給其前妻的一套房產合同無效。於是,張麗萍當機立斷,以此為突破口,在與其他部門同事共同協作下快速推進,徐某終於拿到20萬工程款。

“在其位,謀其職,盡其責。”張麗萍如此說。這些年來,她始終懷揣一份真誠,打通交流渠道,真正為民解憂,努力讓當事人對公平正義有更多獲得感。2016年以來,張麗萍接待來訪當事人200餘人次,妥善處理來信180餘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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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溝通 法理與情理兼顧

事實上,除了日常來信來訪接待外,張麗萍還負責申訴、申請再審審查。“對於已經生效的裁判,我們更希望可以引導當事人通過申訴、申請再審等合法途徑來表達訴求。”張麗萍說,對於符合條件的依法導入再審程序,對於不符合條件的也儘可能做到定分止爭。

在一起繼承糾紛中,年近八十的邵某因其名下一套房產繼承問題,被三個女兒將他及其兒子告上法庭。審理過程中,邵某兒子提供了有邵某手印、簽字的房產轉讓協議,最終法院判決三個女兒敗訴。“案件生效後,邵某的三個女兒也成了我辦公室的‘常客’。”張麗萍回憶道,最初三人就是一味地抱怨法院判決不公,但通過多次耐心地交談,才發現案件可能另有“乾坤”,因為在案件審理中,邵某從未露面,三個女兒都懷疑邵某被兒子“挾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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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張麗萍正在查閱案卷

張麗萍告訴她們,當下之急是找到邵某,這樣才能揭開真相。於是,三個女兒合力,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邵某,發現邵某被兒子“藏”在了某養老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便在轉讓協議上簽字並按手印。張麗萍當即建議三個女兒通過申請再審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給予她們程序上的指導。最終,通過審查,案件符合法定條件,順利進入再審程序。

當然,也並非所有案件都會通過審查進入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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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果園緊挨著王某的農田,為了果園安全,李某架設了石柱和鐵絲網,但王某認為此舉影響了農田使用大型機械耕種,雙方鬧上法庭。經審理,法院認定李某架設的石柱和鐵絲網並不妨礙大機械耕種,駁回了王某要求李某拆除石柱和鐵絲網的訴訟請求。王某對一二審判決不服,又申請再審。“其實,二審法官已經到現場進行了勘驗,發現石柱和鐵絲網之外留出了足夠距離供機械通行。”張麗萍說,當時一邊給王某擺事實,一邊又向他講情理,畢竟雙方是同村村民,低頭不見抬頭見。正是通過這種接地氣的溝通方式,最終,王某表示認可二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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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作為一名法官,張麗萍深知這句話的份量。近三年來,張麗萍依法妥善審查申訴、申請再審案件200餘件,始終堅持於法有據,於情有理,用溝通讓法與情交融,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

做一名最懂當事人的法官

說起來容易

踐行起來卻需要非同常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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