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領“提高補償”經典案例一

冠領“提高補償”經典案例一

【冠領“提高補償”經典案例一】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徵收公民房屋過程中,如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沒有達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價格作出的徵收補償決定。

冠領“提高補償”經典案例一

補償決定,對於政府相關部門來說,就是一紙文書,但對拆遷戶來說意義重大,幾乎是未來財產的晴雨表,補償提高,可能後半生無憂,補償縮水,可能後半輩子顛沛流離。因此,在拆遷過程中,補償提高需要行政律師發揮巨大作用。

冠領“提高補償”經典案例一

原告賈某在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擁有自己的合法房產。因集寧區幸福路軸承廠道路施工需要,原告房屋被納入徵收範圍。2013年2月10日,被告作出“關於幸福路軸承廠橋頭道路建設施工需要的通告”,徵收實施單位也於同日作出相關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然而,徵收實施單位尚未與賈某達成徵收補償安置協議,被告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並送達給賈某。賈某對該決定書不服,遂於7月28日向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維持了該決定。走投無路之下,原告賈某選擇向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周旭亮律師接受了賈某的委託,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案在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最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對原告周某作出的《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並責令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冠領“提高補償”經典案例一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選擇以及房屋價格評估報告的作出通常與被徵收人的財產利益息息相關。然而,不具備相關法律知識的普通大眾難以發現其中的疏漏。本案中,周旭亮律師在閱讀了大量案件材料之後,憑藉豐富的辦案經驗發現了房地產價格評估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援引有關法律法規加以論證,最終獲得法院的支持。本案的勝訴,不僅維護了原告賈某的合法權益,也為類似行政相對人的維權行為提供了借鑑。同時,也能督促行政機關遵循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為,打造法治政府。

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大家關注轉發。如有拆遷問題,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諮詢,或點擊下方「瞭解更多」與我們聯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