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七王是指的是哪七位名將,岳飛第二、韓世忠第三

南宋高宗、孝宗、寧宗時相繼追封南宋初期的七位抗金將領為七王。即蘄王韓世忠、鄜王劉光世、循王張俊、鄂王岳飛、和王楊沂中、涪王吳玠、信王吳璘。

南宋七王是指的是哪七位名將,岳飛第二、韓世忠第三

1、鄜王——劉光世

劉光世(1089年—1142年),字平叔。保安軍(今陝西延安志丹縣)人。南宋抗金名將,“中興四將”之一,鎮海節度使劉延慶次子。

宋徽宗時,劉光世奉命鎮壓河南叛軍張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靖康初率部戍邊,敗夏兵於杏子堡。金兵大舉南侵,與韓世忠等共守江南,屢立戰功,升司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封榮國公。後率部抗金,但其“御軍姑息,無克復志”,飽受詬病。紹興七年(1137年),引疾罷去兵權。紹興十年(1140年),再為三京招撫處置使。次年,罷為太保、萬壽觀使,累封楊國公。

紹興十二年(1142年),劉光世去世,年五十四。追贈太師,諡號“武僖”。乾道八年(1172年),追封安城郡王。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追封鄜王,列七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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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鄂王——岳飛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後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止,先後參與、指揮大小戰鬥數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封鄂王。

岳飛是南宋傑出的統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結了“聯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以收復失地;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金軍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以示對岳家軍的由衷敬佩。

南宋七王是指的是哪七位名將,岳飛第二、韓世忠第三

3、蘄王——韓世忠

韓世忠(1090年1月26日-1151年9月15日),字良臣,自號清涼居士。延安(今陝西省綏德縣)人 ,南宋名將、詞人,與岳飛、張俊、劉光世合稱“中興四將”。

韓世忠身材魁偉,勇猛過人。出身貧寒,十八歲時應募從軍。他英勇善戰,胸懷韜略,在抗擊西夏和金國的戰爭中為宋朝立下汗馬功勞,而且在平定各地的叛亂中也作出重大的貢獻。韓世忠為人耿直,不肯依附權臣秦檜,為岳飛遭陷害而鳴不平,是南宋朝一位頗有影響的人物。累遷至鎮南、武安、寧國三鎮節度使,封爵鹹安郡王。晚年杜門謝客,口不談兵,悠遊西湖以自樂。

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韓世忠逝世,年六十三。追贈太師、通義郡王。宋孝宗時追封蘄王,位列七王之一。淳熙三年(1176年),諡號“忠武”。後配饗宋高宗廟廷。有詞作《臨江仙》、《南鄉子》等傳世。

南宋七王是指的是哪七位名將,岳飛第二、韓世忠第三

4、循王——張俊

張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鳳翔府成紀(今甘肅省天水市)人。南宋初年名將,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並稱南宋“中興四將”。

張俊十六歲時為弓箭手,於宋徽宗時期參與對西夏作戰及鎮壓山東、河北農民起義。曾隨种師中救援太原。康王趙構(宋高宗)任兵馬大元帥,他即率部往從。高宗趙構即位後,任張俊為御營司前軍統制。苗劉之亂時,他和韓世忠等受張浚節制,平定事變。紹興年間,鎮壓農民起義和叛將李成等部,並阻擊偽齊劉豫及金軍南侵。與岳飛、韓世忠合稱三大將,所部稱張家軍。後首請納兵權,被罷樞密使,進封清河郡王。又參與促成岳飛冤獄。

張俊貪婪好財,大肆兼併土地,年收租米達六十萬斛。高宗曾親臨其家,禮遇優厚。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張俊去世,年六十九。追封循王,諡號“忠烈”,位列七王之一。

南宋七王是指的是哪七位名將,岳飛第二、韓世忠第三

5、涪王——吳玠

吳玠(1093年-1139年7月18日),字晉卿。德順軍隴幹縣(今甘肅省靜寧)人。南宋名將。

吳玠早年從軍御邊,抗擊西夏。建炎二年(1128年)起領兵抗金,與其弟吳璘都以勇略知名,先後歸屬於曲端、張浚麾下。富平之戰失敗後,吳玠扼守和尚原、饒鳳關、仙人關等地,屢敗金軍,史稱“微(吳)玠身當其衝,無蜀久矣”。吳玠汰冗員、節浮費,廣設屯田、修復廢堰,與胡世將創轉般折運法,使糧儲充足。官至四川宣撫使。

紹興九年(1139年),吳玠病逝,年四十七。追贈少師,諡號“武安”。淳熙三年(1176年),追封涪王,位列七王之一。

南宋七王是指的是哪七位名將,岳飛第二、韓世忠第三

6、信王——吳璘

吳璘(1102年-1167年6月6日),字唐卿,德順軍隴幹縣(今甘肅靜寧)人。南宋名將,四川宣撫使吳玠之弟。

吳璘早年隨兄長吳玠抵禦西夏,自建炎二年(1128年)起領兵抗金,二人都以勇略知名。富平之戰失敗後,吳璘、吳玠兄弟扼守和尚原、饒鳳關、仙人關等地,屢敗金軍,為保衛秦隴、屏障巴蜀立下了汗馬功勞。晚年帶病奮起,對抗入侵的金軍。官至奉國軍節度使,封新安郡王。

乾道三年(1167年),吳璘病逝,年六十六。追贈太師、信王,諡號“武順”,位列七王之一。

南宋七王是指的是哪七位名將,岳飛第二、韓世忠第三

7、和王——楊沂中

楊存中(1102年-1166年),本名楊沂中,字正甫。代州崞縣(今山西原平)人。南宋初年名將。

楊存中身材魁梧,性情沉鷙。少時機敏多力,嫻習兵法,善於騎射。北宋末年,楊存中應募從軍擊賊,後成為張俊部將。紹興二年(1132年),升任神武中軍統制,開始掌管宿衛親兵。其後於藕塘大破劉猊,名震北方。柘皋之戰時,以長斧士大敗金軍“柺子馬”。紹興二十年(1150年),封恭國公。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罷為太傅、醴泉觀使,進封同安郡王。金帝完顏亮南侵時,楊存中反對議和,並督軍防守。乾道二年(1166年),楊存中去世,年六十五。追封和王,諡號“武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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