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邓国威
性别:男
地址:定南县岭北镇南丰村长岭组343号
案情介绍: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邓国威向申请人支付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的物业费1119.1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0元。
立案时间:2019年2月25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298号
执行法院:定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19.18元及受理费2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悬赏条件: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首位举报人支付悬赏金500元
联系举报电话:0797-428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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