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扫黑除恶在路上】井冈山市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

【吉安市扫黑除恶在路上】井冈山市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

近日,井冈山法院办理审结的首起“套路贷”涉恶案件开庭审理。井冈山市公安局以被告人罗某、谢某某等四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本院移送起诉,由我院资深员额检察官办理此案。这是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办理的首例出庭公诉的“套路贷”涉恶案件。

【吉安市扫黑除恶在路上】井冈山市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

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罗某、谢某某、王某某、周某某四人有组织的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签订虚假合同,肆意认定违约,将抵押车辆扣押至至井冈山市要挟贷款人索要高额的违约金、拖车费,勒索金额达20多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其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特征,根据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四名被告人可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对争议的焦点作了充分辩论,庭审持续了半天,法院将择日宣判。(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 龙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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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00,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0邮箱,邮编330036。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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