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井冈山法院发放16万元执行救助金

井冈山法院发放16万元执行救助金

井冈山法院发放16万元执行救助金

吉安法院网讯 4月27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井伟向12起案件16名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6万元。

一场车祸打破了一个幸福家庭。2014年8月15日,谢某丈夫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谢某与其丈夫生前用人企业达成仲裁协议。后该公司停产倒闭,赔偿无果。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该公司已无可供被执行的财产只能裁定终本。一场车祸在夺去一条生命的同时,也带给了一个家庭不幸,考虑到谢某工作不稳定,生活得不到保障,故给予其必要的司法救助。

一次工伤带来无尽的伤痛。2013年10月30日,史某在朱某的工地安装水电,由于朱某擅自搬离架子,致朱某从8米高的架子上摔落,造成粉碎性骨折。经协商,朱某赔偿史某13万元,在向史某支付3万元后,朱某此后杳无音讯,执行干警千方百计也无从知晓朱某的下落。考虑史某生活存在困难,给予其必要救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