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玩具”!平江一男子非法持“鸟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可不是“玩具”!平江一男子非法持“鸟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方讲求)近日,平江县三墩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苏某某携带一支鸟铳在平江县三墩乡西源村路边行走,民警随即将苏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讯问,苏某某称自己是携带鸟铳准备出门打猎,该鸟铳经岳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为枪支,苏某某对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苏某某被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