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杆小广告上购买“环评报告”,伪造公文获刑

扬子晚报网4月15日讯(通讯员 花卉 许晓莉 记者 万承源)为了公司销货,夏某通过电线杆小广告联系上造假人,伪造环评报告和竣工验收函。四年后,环保局执法人员例行检查,公司工作人员取文件时不小心将两份伪造公文带出。4月8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夏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夏某是一家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夏某接到一个订单,但对方要求提供相关环评报告。因来不及办环保验收手续,他便想到伪造假报告。他看见电线杆上做假证的小广告,便用上面留存下的电话号码联系上对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以1200元成交。隔天,夏某就拿到一份假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一份伪竣工验收函。之后由于一直没有需要再次使用,夏某便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真文件。

2018年3月,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到夏某公司检查环保时,发现一些方面不合格,便要求出示环评报告、验收报告等。而此时夏某不在公司,一名员工从夏某办公室的柜子里取相关文件时,将伪造的环评报告等一并带出。

查看文件时,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发现上述两份伪造公文的文号和印章有问题,核实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联系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事实。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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