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連殺5人案凶手一審被判死刑

  16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李鵬飛連殺5人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鵬飛被判處死刑。李鵬飛當庭表示不上訴。

內蒙古連殺5人案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一審宣判現場。(新華網楊騰格爾攝)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鵬飛因經濟糾紛與金川開發區水廠合夥人劉繼廣發生口角,爭執中將劉繼廣殺害。後前往新城區呼鐵佳園劉繼廣家,將其妻殺害,並盜走手機一部。次日,被告人李鵬飛駕車前往玉泉區天驕花園小區潘高圖住處,在電梯內持刀將潘高圖妻女殺害後,進入潘高圖家將潘殺害,後駕車逃離現場。

  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鵬飛犯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罪,依法對其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1千元。(李國棟 楊騰格爾)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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